《劍俠傳》簡介|鑒賞
傳奇小說。清王士禎(1634—1711)撰。出自《池北偶談》(筆記、小說集),又見《漁洋文略》等書。 《虞初新志》等文言小說或古文選本也常常選入。
本題包括《劍俠》、 《女俠》兩篇。第一篇寫安徽某巡撫遣使往北京押送巨額金銀,中途被劫。使者以妻子作抵押前去密訪,被一盲者帶往一個坐落在叢山密林中的市鎮,見到一個“王者”模樣的人。夜里他發現粉壁上掛著許多人的耳鼻。 后來,“王者”告訴他,金銀確在這里, “但不可得矣, 當予汝一紙書。”書中痛斥巡撫貪縱,并警告說: “某月日夫人夜三更睡覺,發截若干寸,寧忘之乎?”見到此信,這位巡撫的氣焰才有所收斂。明清兩代,吏治腐敗,貪墨成風,善良的人們也往往寄希望于劍俠,通過幻想的方式,懲處某些罪大惡極的人物,以發泄積憤。因此,象此類劍俠故事,不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黑暗的社會現實,也表達了人民群眾的某些愿望,是有一定積極意義的。現知,與本篇情節類似的故事,較早見于明末凌蒙初的二刻《拍案驚奇》中的《神偷寄興一枝梅》。與本篇同時寫成的則有《聊齋志異》中的《王者》。《王者》的思想性、藝術性都勝于本篇。
《女俠》先寫新城縣令崔懋路遇女俠做為“引子”, 此女俠:
年三十余, 高髻如宮妝,髻上加氈笠, 錦衣宮鞋,結束為急妝。腰劍,騎黑衛(驢),極神駿。婦人神采四射,其行甚駛(快)。試問: “何人?”停騎漫應曰: “不知何許(處)人。” “將往何處去?”又漫應曰: “去處去。”頃刻東逝,疾若飛隼(鷹類)。
寫得神龍見首不見尾,然后才入正文,寫另一女俠。說順治初年,有縣役押送官銀去濟南,夜間在一旅店停宿,雖百般防護,金銀仍不翼而飛。原來附近尼庵中的少尼也是一俠。眾人便求女俠相助。
尼笑曰: “此奴敢來此弄狡獪,罪合死,吾當為一決。”顧嫗入,牽一黑衛出。取劍臂之,跨衛向南山徑去。其行如飛,倏忽不見。市人集觀者數百人。移時,尼徒步手人頭,驅衛而返。驢背員木夾函數千金,殊無所苦。 入門, 呼役曰:“來!視汝木夾,官封如故乎?”驗之,良是。擲人頭地上,曰: “視此賊不錯殺卻否?”
在當時,盜匪也是擾亂社會安定的一大隱患,是人民的公害。“官匪一家”,官府對之也無能為力。這里所寫的女俠的作為,也是為人民除害。
這兩篇小說是用古文筆法寫成的。情節用粗筆勾勒,細節描寫也極簡凈,但頗能傳神,人物躍然紙上。從上引片段即可看出這種特色。詩文集中的小說性作品一般都是這種寫法,與《聊齋志異》等那種工筆細描式的傳奇小說是不同的。它們各有千秋,不必強求一律。這兩篇小說一直傳誦不衰,不僅對后世的同類小說有所影響,還常被當做古文范本來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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