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研究·悖論說
悖論(paradox)是指貌似自相矛盾甚至荒謬、但細察卻見矛盾雙方諧和一致的陳述。它原是一個古老的概念,自柏拉圖起,就不斷有人用它組織警句妙語,其簡單形式如“勇敢的懦夫”(這叫作“矛盾修辭”)。它作為一種構思方式,旨在取得新人耳目、發人深思的藝術效果。新批評派則把它奉為詩法總則。布魯克斯(C.Brooks)說,“詩歌語言即是悖論語言”,“只有使用悖論,才能通向詩人要訴說的真實”(《悖論語言》)。從修辭到思維方式,它雖涉及很廣,但用于中詩,順暢無礙。美籍華裔學者羅郁正說,矛盾修辭在中國根本算不上詞格,日常用語里就比比皆是,如“大小”、“多少”。詩須對仗后,運用反義復合詞已成特色,甚至很早就用以入詩,如“得失不復知,是非安能覺? 千秋萬歲后,誰知榮與辱。”(陶淵明《挽歌詩三首》之一)這是詩語悖論的例子。有些詩句似是信口吟出,實際上糾結著復雜的潛在矛盾,或深刻意蘊,細讀之下,便可見出其詩意悖論。美國學者傅漢思(Hans H.Frankel)就杜甫寫王嬙北嫁之句“千載琵琶作胡語”(《詠懷古跡》之三)分析說:在杜詩里,琵琶的“胡語”一語雙關,每層意思都包含著一種悖論。一方面琵琶曾是胡人的樂器,同其他樂器以及多種樂曲、舞蹈一起,由中亞的行旅帶到了中國。在中國,琵琶流傳開來,既可以獨奏,又可以為樂府歌曲伴奏。因此,提及琵琶很適合聯想敘說王嬙北嫁匈奴之行的樂府(以及近“千載”之后的仿作)。由于音樂“語言”為兩族人民所共享,即運用和理解它不受民族疆界,這句詩就是悖論性的了。另一方面,這支胡曲又描繪了王嬙不尋常的處境:她雖為漢人,卻不得不作為單于的閼氏居住在匈奴。這種舉目無親的異鄉環境強加在她身上,并且變成了一支胡曲。在此,使這個人物形象具有悖論性的原因是:這首吟詠王嬙的詩是以漢語而非以“胡語”寫成。該詩最后一聯因而巧妙地表現出王嬙自身的悲劇沖突——她外表是單于閼氏(非自愿的),而內心卻忠于中華文明(《梅花與宮女》,紐黑文,1976)。由此例可見詩意悖論所含的深沉的感情矛盾和思想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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