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研究·主要詩集·別集·石淙詩稿
詩文別集。二十卷,詩十九卷。明楊一清撰。一清早入仕途,官至太子太師、華蓋殿大學士,其詩、文在生前當屢有刊刻,皆不傳。此編為一清晚年其門生、故吏所編,并經過一清審定之稿,故將其《自訟稿》之序作為全編之序以自警。其中進士前所作之詩,僅存二首,可知作者對早年作品作了大量的芟削。此編題李夢陽評點,“西巡類”則題李夢陽、康海評點。全編分為“鳳池類”、“省墓類”、“禫后類”、“西巡類”、“北行類”、“容臺類”、“行臺類”、“歸田前類”、“自訟類”、“制府類”、“吏部類”、“玉堂類”、“歸田后類”、“督府類”、“玉堂后類”,除“歸田后類”作四卷,“玉堂后類”作二卷外,其他每類一卷,第二十卷為“柬札類”,是散文作品。此二十卷本當為一清詩全編的最早刊本,故其體例駁雜,每小集稱“類”而不稱“集”、“稿”。《明史·藝文志》所著錄者即此本。《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列入《存目》之《石淙詩稿》十九卷本,當較此編為遲。《中國善本書提要》所收之十九卷本,題為明世宗嘉靖(1522—1566)刻本。作者王重民言:“按此即《存目》所據以著錄之本。《提要》云:‘考《明史·藝文志》載一清詩二十卷,此本僅十九卷,與《藝文志》卷目亦不合。惟《督府稿》后別附《簡札》一卷,當為文集中一種,裝緝誤入于此。史志或并此數之歟?’余疑《督府稿》并《簡札》一卷,合計二十卷之說是也。《督府稿》凡二卷,卷一已載散文,則合《簡札》入卷,已為例不純,況是集非一時所刻,或先有單本,重刻入集,或既有單本,又改其版入此集,故行款不一、字跡各異,則或計為十九卷,或計為二十卷,非書本有異,乃算法不同也。”此編之名表示不忘祖之意。楊氏祖父居安寧時屋前有水流石間作淙淙之聲。一清流寓鎮(zhèn)江,仍將其居舍名為“石淙精舍”。今尚有嘉靖刻本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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