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研究·詩學概念·艷
與詩學有關的美學概念。語出劉勰《文心雕龍·情采》:“莊周云‘辯雕萬物’,謂藻飾也。韓非云‘艷采辯說’,謂綺麗也。綺麗以艷說,藻飾以辯雕,文辭之變,于斯極矣。”這里,顯然是把“艷”解釋為綺麗,指詞章華美、境界絢麗的風格特色,它與素樸平淡相對,顯示出一種色彩繽紛的氣派。司空圖《二十四詩品》中專有“綺麗”一品,“霧馀水畔,紅杏在林,月明華屋,畫橋碧陽”,形容其特點是詩歌語言富于色彩美,表現出的境界是五光十色,嬌媚動人。清代郎廷槐《師友詩傳錄》云:“詩麗于宋,艷于齊。物有天艷,精神氣澤,溢自氣表。……如《衛》之《碩人》,《騷》之《招魂》,艷極矣,而亦真極矣。……浮薄之艷,枯槁之素,君子所弗取也。”他還說“謝玄暉艷而韻,如洞庭美人,芙蓉衣翠羽旗,絕非世間物色。”反映出中國古代文論主張華美的文辭與質樸雅正的內容相結合,反對片面追求聲色之美。從中國古典詩歌發展的過程來看,“艷”的風格可分為兩種。一種是文質相稱,“麗不傷浮”,如古人解《詩品》所言:“富貴華美出于天然,不是以堆金積玉為工,如春入園林,百卉向榮,自有生意。”另一種是內容貧乏,只在語言形式上雕琢粉飾,宮體詩、宋西昆體等作品即是此類代表。如明代楊慎所說:“綺多傷質,艷多無骨。”明代謝榛云:“作詩雖貴古淡,而富麗不可無。比如松篁之于桃李,布帛之于錦繡也。”在詩歌風格的百花園里,艷麗和素樸各有其妙,都是不可缺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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