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曲論·詩論· 文心雕龍》新詩鑒賞
詩文理論,十卷,南朝梁劉勰撰。勰(466?~521)字彥和,東莞莒(今山東莒縣)人,僑居京口(今江蘇鎮江)。家貧不能婚娶,在南京依沙門僧祐,居定林寺十余年。入仕曾為記室、參軍等官,后為梁太子蕭統東宮通事舍人,晚年落發受戒,棄官為僧。
劉氏在此書中全面總結前代和當時,(在創作基礎上)系統地論述了文學創作的基本規律。
全書分總論、文體論、創作論、批評論四部分,共五十篇。其總論為“原道”“征圣”“宗經”“正緯”“辨騷”。提出了建立自己文學理論體系及評論文學作品的根本原則。
作者認為文學創作作為人類文化的一部分也是取法自然的,所謂自然也就是“道”。從事創作要尊重孔子關于寫作的意見和做到以儒家經典為依皈。“志足而言文,情信而辭巧”,還要參酌緯書、楚辭富于變化、想象奇譎和富于詞藻的特點。
文體論二十篇,其中“明詩”“樂府”“頌贊”“銘箴”“誄碑”等篇與詩歌韻文有關。
“明詩”中論述五言詩的產生和發展,從詩的風格和詩中所反映生活的特點,指出各代特色。并熱烈贊美“慷慨以任氣、磊落以使才”的建安詩風。“樂府”中批評了當時的靡靡之音。
從“神思”到“總術”十九篇為創作論。對創作中的藝術構思、形象思維、文質關系、寫作技巧(包括文辭聲律、夸張比興、對偶、用典、篇章字句)等問題作了深入的探討,還分析了文學作品的藝術風格,論述了它與作家才能、氣質、學識、習性的關系。
劉氏正確對待內容與形式的關系,繼承與革新的關系,批評了當時文壇種種不良傾向。其論述詳密深刻,不僅為六朝以前所少見,即在古代詩文理論著作中也不多見。
從“時序”到“程器”五篇為批評論。從不同角度對過去詩文成就的不足以及作家做出批評,也涉及鑒賞問題,對于“貴古賤今”“崇己抑人”“信偽迷真”等不良風氣提出批評。作者還對批評方法問題進行專門研究。
最后一篇“序志”說明自己的寫作意圖和全書部署。
此書初步建立了用歷史眼光分析、評論文學的觀念,闡述了質先于文、文質并重的文學主張。抨擊了形式主義之風,從各個環節總結了創作經驗,初步建立了文學批評的方法論。在我國詩歌(特別是在南朝宋以前)是主要文學形式的時代,劉氏所依據的創作實踐也主要是詩歌創作實踐,因而此書對于研究古代詩歌有重要意義。
此書歷代刊本注本很多。其中影響最大的是清乾隆間黃叔琳的《文心雕龍輯注》,他采用明代梅慶生、王惟儉兩家注,并據多種版本作了校勘。
上海古典文學出版社1958年所出黃注本包括了李詳補注和楊明照校注拾遺,名為《文心雕龍注》。
2000年8月,中華書局又出版了楊明照先生《增訂文心雕龍校注》。
今人范文瀾《文心雕龍注》所收資料最為豐富,注釋周密詳盡。有人民文學出版社1958年排印本。
今人周振甫《文心雕龍注》最為深入淺出,注釋通俗易懂。每篇之后的“說明”對此篇的內容、意義、不足都作了言簡意賅的解釋。此書有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年排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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