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人物·楊炎
唐代著名理財家。字公南,鳳翔天興(今陜西鳳翔) 人。楊炎長得一表人才,詩書畫俱佳,《舊唐書》說他“美須眉,風骨峻峙,文藻雄麗”。他撰寫的 《李楷洛碑》,當時的文士莫不成誦,傳說,東宮太子 (后來的德宗) 將其拓本置于壁上,“日諷玩之”。楊炎在唐代宗時,曾做過知制誥,即為皇帝起草“圣旨”。據說,從唐玄宗以來,詔制撰寫得漂亮的,就要推他與常袞,時稱 “常楊”。唐代宗時的宰相元載和楊炎是同鄉,元載被傳統史家稱為 “奸相”,他網羅人才,楊炎自然成為他的座上賓,甚至被視為接班人。唐代宗大歷十二年 (777),元載被誅,楊炎被貶為道州 (今湖南道縣)司馬。兩年后,代宗駕崩,德宗即位,一朝天子一朝臣,楊炎時來運轉,被召回長安,經過宰相崔祐輔力薦,出任門下侍郎,同平章事,與劉晏同為副相。楊炎與劉晏因元載被誅結下私仇,于是楊炎設計陷害這位同僚。劉晏死后,天下冤之,朝野為之側目。楊炎為了開脫責任,便派心腹大臣以宣慰為名,前往各地,暗示說殺劉晏不是他的過錯,而是德宗自己的意思,因為劉晏曾經建議代宗立獨孤妃為皇后,德宗的皇儲地位險些不保。消息傳到禁中,德宗遂起誅殺楊炎之心。楊炎盡管政治品格頗有問題,但在理財方面卻是一把好手,其開拓精神并不在劉晏之下。他生前做的兩件大事,一是將國庫和皇帝私藏分開,公私分明,便于管理;二是改革稅制,實行 “兩稅法”。此前,唐王朝實行的是以丁定賦的租庸調制,丁指成年男子,租指田租 (土地稅),調指戶調 (戶稅),庸指力役。按照唐王朝的規定,凡天下丁男給田一頃 (一百畝),每丁每年納粟二石為租,納絹二丈、綿二兩為調,服役二十天或以納絹代役為庸。這種稅制是以均田制即國家將官田平均分給農戶為前提的,但唐代中葉以后,隨著土地兼并之風的盛行,均田制逐步瓦解,大量田地集中在少數人手中,而許多農戶則變為佃戶、莊戶、客戶,國家稅收大為減少,財政困難。楊炎便提出 “兩稅法”,基本精神就是以土地和財產的多少作為納稅的標準。兩稅法規定,不管主戶、客戶,一律在現居住地立戶籍,不管人丁多少,一律以資產確定納稅高低。商人按財產納稅,稅率為三十分之一。納稅面擴大,國稅分擔合理,不但相對減輕了普通農戶的負擔,而且大大增加了國庫的收入。兩稅法還將雜稅廢除,并規定夏秋兩季的納稅時間,這樣,“賦有常規,人知定制”,使國家稅制規范化。兩稅法推行的當年,唐王朝的稅款就從以往的一千二百余萬貫猛增到三千余萬貫。盡管如此,德宗并沒寬宥楊炎。就在兩稅法推行的第二年,本來就與楊炎水火不容的宰相盧杞終于抓到致其死命的把柄: 一是他曾讓河南尹以官府的名義高價收買他在洛陽的私第,二是他在長安郊外唐玄宗曾經臨幸的所在建立私廟,據說是因為此地有王氣。楊炎有口難辯,唐德宗大怒,下詔譴責楊炎,斥他 “茍利于身,不顧于國”,貶為崖州司馬。崖州就是現在的海南瓊山縣,在當時是非常邊遠的地方,當楊炎失魂落魄行至離崖州百里之處,德宗派出的宦官追上他,帶來了圣旨: 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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