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人物·劉晏
唐代著名理財家。字士安,曹州南華 (今山東東明縣) 人。自幼聰慧過人,有 “神童” 之稱。七歲應童子試(類似現代大學的少年班),被授予 “秘書省正字”,在皇家圖書館校閱圖書。雖然品級不高,卻是一項殊榮。劉晏成人后,曾先后出任縣令、刺史、度支郎中 (財政官員)、戶部侍郎 (財政大臣)、鹽鐵使、京兆尹 (京城長安的行政長官) 等職,都以精明強干著稱。但其間并非一路順風,而是幾起幾落。當新即位的唐代宗將他從通州 (今四川達川市) 刺史的任上召回長安時,他已經四十七歲,在宦海中沉浮了四十年。次年,劉晏被任命為吏部尚書,同平章事 (副宰相),主管全國的財政。當時,歷時八年的安史之亂剛剛平定,國庫空虛,關中缺糧,斗米值千錢,皇宮的供應都很緊張,有時竟鬧到禁軍乏食。劉晏接手的就是這樣一個爛攤子,但他以西漢的桑弘羊自許,決心為國 “重興功利”。他的第一張王牌就是整頓漕運,南糧北調,將江淮地區的糧食通過運河運到長安。這是一個非常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疏浚河道、修造船只、組織裝運等一系列問題,關鍵問題還在搶時間,爭速度。劉晏成功地解決了這些問題,原來南糧北運每次約需八九個月,而經過整頓后,縮短到四十天,被后代傳為佳話。其間自然有許多技術性的問題,不是劉晏能包打天下,他的非同常人之處在于有經濟頭腦。如他派官員在揚州設船場造運糧船,每造一船,實費不過五百貫,但他卻出費一千貫,有人譏其枉費,他卻說: “大國不可以小道理。凡所創置,須謀經久。船場既興,執事者非一,須有剩余衣食養活眾人,私用不窘,則官物牢固。”也就是說,個人要有想頭,才能把公家的事辦好。事實證明劉晏是正確的。后來的接任者反其道而行之,核實每船應用物料,實數供給,沒有剩余之錢,專知官難以養家糊口,船場也就辦不下去了。劉晏的第二張王牌是改革鹽政,為朝廷開辟財源。食鹽是生活必需品,利潤極高,故自西漢以來,歷代王朝大都實行食鹽專賣制度,唐代也不例外,產供銷一條龍都由國家壟斷。國家壟斷產供銷的弊端古今一樣,一是產品質量難以保證,二是民間無利可圖,三是國家開支龐大,僅各地的售鹽官就多如牛毛,結果國庫的純利并不太多。劉晏堅決廢棄了這種政策,改由民產、官收、商運、商銷,即國家在各地鹽場設鹽官,監督鹽民生產并負責將其生產的鹽全部收購,然后就地批發給鹽商,鹽稅在收購價和批發價中扣除,鹽商繳款后即可以自由運往各地銷售。也就是說,國家是最大的批發商,只管頭道批發,小批發和零售則全部讓商人去做。這樣,公私都有利可圖,皆大歡喜。十年之后,鹽稅就從每年四十萬緡增加到六百萬緡,占了全國稅收總額的一半。《舊唐書·劉晏傳》稱,代宗時代的軍國之用,“皆仰于晏”。但這樣一位國家功臣,結局卻很悲慘: 他在德宗即位后,因與新任宰相楊炎有私仇,被貶為忠州(今四川忠縣) 刺史。楊炎并未就此善罷甘休,必欲置之死地,便指使人誣告劉晏有謀叛之心,德宗聽信讒言,將劉宴處死在貶所,家屬遷往嶺南。楊炎派人抄他的家,唯 “雜書兩車,米麥數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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