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傳》概述
《易經》是古代的占筮之書,是對占卜結果所做的記錄。本稱《易》,《左傳》中始稱《周易》,戰國末期始稱《易經》。關于《易經》的作者和年代,有很多說法。相傳,遠古時代的伏羲氏在觀察和把握自然世界的過程中創作了八卦,后來周文王繼而創作了卦辭,周公旦創作了爻辭,或曰卦辭、爻辭都是周文王所作。《周禮·春官·太卜》又載:早在夏、商時期,八卦的理論已有運用,夏代叫《連山》,商代叫《歸藏》。不過,對這些說法,學術界已有質疑。一般認為,《易經》產生于殷末周初。
《易傳》是解釋和發揮《易經》的著作,包括《彖》上下、《象》上下、《系辭》上下、《文言》《序卦》《說卦》和《雜卦》等十篇。對經而言稱為傳,自漢代起又被稱為“十翼”。后代解說和發揮《易經》的著作很多,都可以稱為“易傳”。為了與其他解說和發揮《易經》的著作相區別,“十翼”又稱《易大傳》。宋代以前,古人認為《易傳》系孔子所作,從宋代的歐陽修到清代的崔述特別是近現代學人,對《易傳》的作者和年代提出了質疑。目前多數人認為,《易傳》是戰國至秦漢之際的作品,各篇產生的時代也有先后,作者主要是儒家后學。
作為占卜結果記錄的《易經》,是古人世界觀的體現,他們希望以此探知天意,溝通天人。其中一些卦爻辭又包含著現實生活的經驗總結。如“師出以律,否臧,兇”(《師卦》初六爻辭),“無平不陂,無往不復,艱貞無咎”(《泰卦》九三爻辭),都具有一定的客觀內容和認識意義。此外,《易經》的卦爻辭借助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的結構組成了一個獨特系統,為后來的卜筮提供了參考和推論的依據。這些特點都是卜辭所不具備的,是《易經》能夠發展出哲學思想的內在原因。
春秋時期,宗教觀念嚴重動搖,人們對《易經》的看法也發生了變化。有人說:“卜以決疑,不疑何卜?”(《左傳·桓公十一年》)有人說:“《易》不可以占險。”(《左傳·昭公十二年》)還有人并不用《易經》占卦,而是把卦爻辭作為自己觀點的證據加以引用。如鄭大夫游吉引用《復卦》上六爻辭“迷復,兇”作為“楚子將死”的證據(《左傳·襄公二十八年》)。孔子說:“南人有言曰:‘人而無恒,不可以作巫醫。’善夫!”又說:“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論語·子路》)為了論證持之以恒的意義,孔子引用了兩個證據,前一個是“南人”的格言,后一個就是《恒卦》九三爻辭。如果說春秋時期,人們利用卦爻辭的個別條文表達出一些零散的哲學觀點,那么到了戰國時代,人們逐漸對《易經》做了較為全面的解釋,最終創建了一個完整的哲學思想體系,形成了《易傳》這部哲學著作。
《易傳》以后,諸史著錄的《易》注有好幾百種,加上史志未著錄的和近代著作,可達千種。《十三經注疏》中的《周易正義》,由曹魏王弼、東晉韓康伯作注,唐代孔穎達等正義。東漢鄭玄《周易注》(輯本),唐代李鼎祚《周易集解》,宋代程頤《程氏易傳》、朱熹《周易本義》,近代學人李鏡池《周易探源》(中華書局2007年版)、高亨《周易大傳今注》(齊魯書社1979年版)、徐志銳《周易大傳新注》(齊魯書社1986年版),黃壽祺、張善文《周易譯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等,都是較好的版本。1973年湖南長沙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的帛書《周易》,與傳世各家《易》本均有不同;上海博物館收藏并公布的戰國楚簡《周易》(見《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簡》(三))是現存最早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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