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史部·史部
古代史籍的分類和著錄。中國有悠久的史官文化傳統,相傳黃帝時已設左右史,左史記言,右史記事,史官所記的言和事,即 “史記”,也被稱為 “史”。但是,關于 “史” 的概念,古今卻有所不同。在漢代以前,“史”未獨立成部,而是 “六藝” 的附庸,如班固《漢書·藝文志》 就沿襲劉歆《七略》 的分類,將 《國語》、《世本》、《戰國策》、《楚漢春秋》、《太史公》 (即《史記》)附在《六藝略》 中的《春秋》類之后,被稱為 “《春秋》 家”。魏晉之間,圖書有甲乙丙丁的四分法,而且史籍開始獨立成部,如荀勖的 《中經新簿》就將 “史記、舊事、皇覽簿、雜事” 等歸在“丙部” (隋以前稱子部書為 “乙部”; 唐以后則稱史部書為 “乙部”,今人有沿此名稱者)。唐代官修 《隋書·經籍志》 正式將圖書分為經、史、子、集四部,名正言順地將史籍獨立成部。“史部”的確立,一來反映了史學的繁榮,同時也說明史學在當時人們心目中的崇高地位。事實上,關于“史” 的觀念,古今最大的區別在于,今人將 “史”視為一門科學,而古人則將 “史” 視為治國平天下的學問。《隋書·經籍志》 根據當時的情況,將各種體裁的史籍分為正史、古史、舊事、職官、儀注、刑法、霸史、雜傳、地理、譜系、簿錄、雜史、起居注等十三類,奠定了后代史籍分類的基礎。后代分類有所分合,如 《新唐書·藝文志》分史部為正史、編年、偽史、雜史、起居注、故事、職官、雜傳記、儀注、刑法、目錄、譜牒、地理等十三類,宋晁公武 《郡齋讀書志》分史部為正史、編年、實錄、雜史、偽史、史評、職官、儀注、刑法、地理、傳記、譜牒、目錄等十三類,清代 《四庫全書總目》 分史部為正史、編年、紀事本末、別史、雜史、詔令奏議、傳記、史鈔、載記、時令、地理、職官、政書、目錄、史評等十五類。這反映出歷代 “史” 的觀念在不斷變化,但有趣的是,變來變去,“地理”類的書籍如 《水經注》、,《大唐西域記》、《太平寰宇記》、《輿地紀勝》等卻自始至終都被劃在 “史部”。更有甚者,《隋書·經籍志》還竟然將 《搜神記》、《述異記》、《齊諧記》、《列異傳》等 “志怪小說”列在 “史部” 的 “雜傳類”中。這當然不是唐代史官的錯誤,而是古今 “史” 的觀念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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