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體裁·別史
史書分類名目之一。“別史” 之名,創自南宋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以與 “正史”相別,指官定 “正史” 之外有體例、有系統、有組織的史籍。一般說來,“別史” 與 “正史” 的區分很明確,就在于是否經過官方命定,如 《舊唐書》、《舊五代史》,在清朝皇帝欽定其為 “正史” 之前,就只能算 “別史”。最容易混淆的是 “別史” 與 “雜史”的分界,近代張之洞 《書目答問》以 “關系一朝大政者入別史,私家記錄,中多碎事者入雜史”,這種區分基本上被學界認可。“正史” 的體裁限于紀傳體,而 “別史”的體裁卻形形色色,主要有紀傳體 (如 《續漢書》)、編年體(如 《資治通鑒》)、典志體 (如《通典》、《通志》)、紀事本末體(如 《宋史紀事本末》)、實錄體(如 《明實錄》、《清實錄》)、會要體 (如 《唐會要》、《宋會要》)等。由此可見,“別史” 比 “正史”要豐富得多,其史學價值,是絕不亞于 “正史”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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