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理學·人倫·信
傳統價值范疇之一。據傳統解釋,“信” 就是 “誠”,就是“實”,就是 “不欺”,就是 “使人不疑”,被儒教視為人與人相與之際的起碼準則。孔子教導弟子“謹而信”,并將 “忠信” 并提,作為君子必備的品德。孔子曾說:如果一個人沒有 “信”,就好象馬車沒有輪子,不能遠行。子夏說:“與朋友交,言而有信。” 曾子每日三省其身,其一就是 “與朋友交往時守信與否”。孔子還將這個“信”推及國家政治,認為在 “足食” (豐收)、“足兵” (擴軍) 與“取信于民” 三者之間,第一是“取信于民”。他說: “沒有糧食,不過死亡,但自古以來誰都免不了死亡; 如果國家不能取得國民的信任,就不能立足。”這種觀念當然也不是孔門的專利,法家也主張 “以信立國”,把君主的 “威信” 視為統治術之一。吳起待人接物,尤重 “守信” 二字,據《韓非子》 記載,他約朋友吃飯,朋友屆時未至,而他寧愿餓著肚皮死等也不愿違約; 商鞅變法,首先就是在國人中建立 “言必信,行必果” 的威信,“南門立木” 的故事在中國成了 “取信于民” 的范例。當然,法家所謂 “信” 主要是指 “南面之術”,而儒教所謂“信” 主要指君子的品德。董仲舒將 “信” 列入 “五常”后,“誠實不欺”便作為一種社會公德被普遍認同,即使三教九流,也拿這個 “信”字來作為人與人相與之際的行為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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