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九世紀末以來明代文學研究概貌
早在清初,就有一些學者對明代文學進行了資料的整理和理性的反思。如錢謙益(1582—1664)的《列朝詩集小傳》、黃宗羲(1610—1695)的《明文海》、王夫之(1619—1692)的《夕堂永日緒論內編》及《明詩評選》、朱彝尊(1629—1709)的《靜志居詩話》等,都對明代的文學創作、文學思想和文學流派作了精彩的總結與批評。到乾隆年間四庫館臣的《四庫全書總目》集部明代文集提要,對明代文學進行了廣泛而細致的批評,自成學術系統,對20世紀以來的明代文學研究,尤其是明代詩文研究,造成了極大的影響。
從19世紀末開始,與整個中國社會、中國文化的變化同步,明代文學研究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就其總體演變的情況來看,這一百多年來的明代文學研究大致可分為四個時期,即初創期(1896—1919)、展開期(1920—1949)、變異期(1950—1977)、多元發展期(1978—現在)①。
在明代文學研究的始創期,最值得注意的現象是取代詩文研究的正宗地位,小說戲曲研究成為文學史研究中的顯學。這一現象標志著明代文學研究的現代化趨向。出于當時變法維新的政治需要,在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小說戲曲的社會影響力受到人們的極大關注,康有為(1858—1927)、梁啟超(1873—1929)等人堅決揚棄小說戲曲為“小道”的傳統觀念,極力提高小說戲曲的社會地位。隨著文壇上“小說界革命”的展開,人們開始用一種嶄新的視角審視中國傳統的章回小說,尤其著眼于“文學上小說之價值,社會上小說之勢力,東西各國小說學進化之歷史及小說家之功德,中國小說界革命之必要及其方法等”②。正如王國維(1877—1927)所說的:“觀近數年之文學,亦不重文學自己之價值,而唯視為政治教育之手段,與哲學無異。”③文學創作如此,文學研究亦復如此。
整個中國文學史學在這一時期開始發生了重大的變革。最初正式使用“文學史”的名目,并借鑒西方近代編寫文學史的體例,自撰《中國文學史》的,一般認為是林傳甲(1877—1921),其書始印于1904年,但該書僅敘及宋代。而黃人(1866—1913)的《中國文學史》,亦于是年動筆,約完成于1909年,它的出現標志著中國現代新型的文學史著作的興起④。該書在近世文學中敘及“明前期文學”、“明次期詩錄附詩余”、“明之新文學”、“明人制藝”,構成以詩文為主體的文學史內容,基本未出《四庫全書總目》的范囿。1912年,王國維完成了《宋元戲曲史》(后改名《宋元戲曲考》),作序說:“世之為此學者自余始,其所貢于此學者亦以此書為多,非吾輩才力過于古人,實以古人未嘗為此學故也。”①所謂“此學”,即中國戲曲史學。該書的問世標志著戲曲開始進入文學史家的視野。其后,王夢曾《中國文學史》(1914)、曾毅《中國文學史》(1915)、張之純《中國文學史》(1915)等文學史著,在敘述明代文學史時,尚依循傳統,僅限于詩文。而謝無量的《中國大文學史》(1918)第一次卓有膽識地在文學史中列“明之戲曲小說”一章。從此以后,小說戲曲研究便成為明代文學研究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到明代文學研究展開期(1920—1949),隨著五四新文化運動的蓬勃展開,明代文學研究也出現了嶄新的局面。
首先,由于文學研究界以小說戲曲為正宗的觀念取代了以詩文為正宗的觀念,因此在明代文學研究的學術格局中,小說戲曲所占的位置越來越顯著,乃至成為明代文學的正宗、主流,而詩文反而成了旁系、支流。從文學史的撰寫情況來看,顧實《中國文學史大綱》(1926、1929)、趙景深《中國文學小史》(1928)、譚正璧《中國文學進化史》(1929)、胡云翼《新著中國文學史》(1932)、劉麟生《中國文學史》(1932)、陸侃如、馮沅君《中國文學史簡編》(1932)、鄭振鐸的《插圖本中國文學史》(1932)、陳子展《中國文學史講話》(1933)、譚正璧《新編中國文學史》(1935)、容肇祖《中國文學史大綱》(1935),趙景深《中國文學史新編》(1936)、楊蔭深《中國文學史大綱》(1938)、劉大杰《中國文學發展史》(1941、1949)等著作,在明代文學部分,論述小說戲曲的篇幅大都超過了論述詩文的篇幅①。這樣一種文學史著的寫作格局一直延續至今。雖然在斷代文學史著中,錢基博的《明代文學》 (1934)和宋佩韋的《明文學史》(1934)仍以詩文為主,但這種現象實與商務印書館同套叢書中另有戲曲史、小說史著作,避免重復有關。
與之相關的是,新的研究范式和研究方法,也在小說戲曲研究,尤其是在小說研究方面得到了創辟。1923年底和1924年中,魯迅的《中國小說史略》分上下冊先后出版,被公認為打破了“中國之小說自來無史”的局面。在《中國小說史略》中,魯迅以朝代更迭為經,以類型劃分為緯,以代表性作品為經緯交織的 “節點”,寓史識于描述之中,創立了一種嶄新的小說史研究范式。這種小說史研究范式具有強健的生命力,直至今日仍為許多文學史家所沿用。從1920年開始,胡適陸續撰寫了 《水滸傳考證》(1920)《三國志演義序》(1922)《西游記考證》(1923)等文章,以本事考辨與版本校勘為根基,貫穿歷史的眼光與母題(motif)研究的思路,采用“歷史考證法”,倡導實事求是、“無征不信”的治學風氣,在中國古代小說戲曲研究中影響巨大。這一時期的許多學者,如鄭振鐸、孫楷第、馬廉、余嘉錫、王古魯等,將清代考據學方法與歷史考證法相結合,在明代小說戲曲文獻研究方面,取得了豐碩的成果。此外,如社會學研究方法、比較研究方法等,也在這一時期小說戲曲研究中得到廣泛運用。
在五四新文化運動中,有些新文化人認定五四新文學與晚明文學有著深遠的血緣關系,如周作人講中國新文學的源流,便徑直將公安派、竟陵派稱作“明末的新文學運動”,并說:“那一次的文學運動,和民國以來的這次文學革命運動,很有些相像的地方。”②因此,對晚明文學的研究,尤其是對公安派和晚明小品的研究,成為一時熱點,從而突破了《四庫全書總目》劃定的明代詩文研究格局。與之相關,自從1927年陳中凡出版《中國文學批評史》以后,方孝岳的《中國文學批評》(1934)、朱維之的《中國文藝思潮史略》(1939)、朱東潤的《中國文學批評史大綱》(1944)、郭紹虞的《中國文學批評史》(上冊1934年,下冊1947年,1948年再版)等相繼問世,對明代諸家文學思想、文學觀念的研究成為文學批評史研究領域中的重要內容。
從1950年到1977年,是明代文學研究的變異期。這一時期大陸地區的明代文學研究最突出的特點,就是馬克思主義的社會歷史批評方法無可爭議地成為文學研究的主流范式。例如20世紀50年代組織了一些有關明代文學的討論,以討論名家名作為主。討論的結果,匯集在幾部討論集中,有《三國演義研究論文集》《水滸傳研究論文集》《西游記研究論文集》以及《元明清戲曲研究論文集》(以上1957)、《元明清戲曲研究論文集二集》(1959),均由作家出版社編輯出版。在這些討論中,由于馬克思主義社會歷史批評方法廣泛深入的運用,文學的思想內容(包括作家的思想和作品的主題思想、人民性、人物形象等)成為研究的主要對象,人們對明代文學的社會歷史內容確實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認識。但是當人們將社會歷史批評方法的運用趨于極端時,便出現了“文革”中像“批水滸”那樣的鬧劇,從而喪失了學術研究的獨立品格。
值得注意的是,這一時期大陸地區有一批學者繼承重資料、尚實證的治學態度,腳踏實地,勤奮耕耘,致力于明代文學文獻學的研究,并取得了顯著的成果。例如明代的大量通俗小說、文言小說、戲曲作品等,得到整理出版,有的還出版了多種版本;許多戲曲小說作家、作品的考證也有了長足的進展。但相對來說,明代詩文的整理出版較少。而在臺灣地區,這一時期明代文學研究則基本上延續了20世紀初以來的傳統研究范式,主要采用校點箋注和知人論世的研究方法①,“旨在發掘文豪詩哲之人格特質、心聲密意”①。這種狀況,直到20世紀70年代初,西方現代文學理論的輸入波及古代文學研究,才有所改變②。
從1978年以來,明代文學研究進入了前所未有的多元發展期,無論是在大陸還是在臺灣,都是如此。一方面,由于文學觀念的劇烈變化,這一時期文學研究的獨立意識日益強烈,中外文學的比較研究、中國古今文學的關聯與比較研究等,也都成為明代文學研究中無可置疑的“題中之義”。在海峽兩岸,由于傳統的研究方法愈來愈受到強烈質疑,西方現代文學理論和批評方法的引進以及與中國傳統批評方法的融合,在明代文學研究中熱極一時,多元研究方法的探索與嘗試蔚然成風,學術研究范式面臨著再次轉型。許多研究者不懈地致力于從外部拓展明代文學的研究方法,大量引進西方現代社會學、文化學、人類學、心理學、歷史學、民族學、宗教學等理論和方法,從而突破了馬克思主義社會歷史批評的單一模式,倡導一種廣義的文化批評。與此同時,更有許多研究者轉向文學的內部研究,倡導審美批評、藝術批評和文本批評,從美學、藝術學、敘事學、語言學等角度研究明代文學,并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果。此外還有一些學者主張“內外兼治”、“中西并用”,提倡綜合運用各種理論和方法,以解決明代文學的實際問題。
另一方面,由于學術環境的寬松和研究經費的相對充足,在這一時期的海峽兩岸,明代文學文獻學研究空前興盛,在明代文學的目錄、版本、校勘、輯佚、考證、史料搜集等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此外,集成式的斷代文學史、分體文學史、類型文學史的編撰,在這一時期也層出不窮,爭奇斗艷。與中國古代文學研究一樣,明代文學研究也呈現出空前繁榮的局面,并呈現出持續發展的態勢。
注釋
① 參見鄧紹基、史鐵良《明代文學研究》第一章《緒論》第1—19頁,北京出版社2001年版。② 陳平原、夏曉虹《二十世紀中國小說理論資料》第12頁(第一卷,1987—1916),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③ 王國維《論近年之學術界》,載《教育世界》1906年139號。收入《靜安文集(續編)》,《王國維遺書》第5冊第95頁,商務印書館1940年版、上海古籍書店1983影印。④ 關于林、黃二部文學史的詳細論述,參見黃霖《近代文學批評史》第九章《中國文學史學》,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① 王國維 《宋元戲曲史》,收入《王國維戲曲論文集》第1頁,中國戲劇出版社1957年版。① 關于上述文學史著的章目,參見陳玉堂《中國文學史書目提要》(黃山書社1986)及吉平平、黃曉靜《中國文學史著版本概覽》(遼寧大學出版社1992)。② 周作人《中國新文學源流》第28頁,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96年新版。① 參見趙孝萱《五六十年代中國古典文學研究概況》,龔鵬程主編《五十年來的中國文學研究(1950—2000)》第1—27頁,學生書局2001年版。① 龔鵬程《五十年來的中國文學研究·序》,龔鵬程主編《五十年來的中國文學研究(1950—2000)》卷首。② 參見周益忠《七十年代中國古典文學研究概況》,龔鵬程主編《五十年來的中國文學研究(1950—2000)》第29—5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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