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文化·刑名律令·傳統居住建筑
居住建筑是人類最早創造的一類建筑。原始人類最初利用天然洞穴棲身,經歷了漫長的歲月才逐漸學會營造住所。先秦文獻對這一過程及人類居住方式作過基本一致的推測。如“上古穴居而野處”(《易經· 系辭》),“就陵阜而居,穴而處”(《墨子 ·辭過》),“冬則居營窟,夏則居橧巢”(《禮記·禮運》)等等,概括了原始居住建筑的兩種主要形式:穴居和干欄。
分布廣泛的新石器時代建筑遺址,清楚地顯示了穴居建筑的進步脈絡。距今7 400~6 700年前的新石器時代早期遺址,如河南密縣莪溝、河北武安縣磁山、甘肅秦安縣大地灣中的建筑均為半地穴式,即從地面向下挖掘一定深度的豎穴,平面作圓形、橢圓形或方形,面積很小,僅4~7平方米。屋內有灶和硬土居住面。在靠近地穴內壁處均勻分布幾個柱洞。莪溝村落遺址似有一定的布局,居住建筑居中,窖穴在其南,墓地在其西和西北。距今6 900~4 900年前的仰韶文化居住建筑仍以半地穴式最流行,圓形或方形平面,面積一般在16~30平方米之間。屋內設灶坑,門道。有的在門內加門坎,兩側加矮墻。半坡遺址一座面積達160平方米的大房子有隔墻,是早期分室建筑的實例,反映了當時可能存在著前堂后室的意識。屋內居住面和墻壁都涂抹草拌泥并修整光滑,有的加以烘烤。房屋邊緣有密集的壁柱,室內中間有2~6根大柱。復原起來,圓形房屋類似蒙古包,方形為四角攢尖的方錐體。仰韶文化晚期地面式房屋多了起來,有的墻壁與屋頂已經明確地分開。河南鄭州大河村發現了2~4間相連的長方形地面建筑。河南淅川下王崗發現了長達80米的成排向南開門的雙間房基。仰韶文化發明了礫石柱礎、挖槽筑基和石灰抹墻等技術。聚落布局以陜西臨潼姜寨遺址最完整。同一時期的百余座房屋分成5個居住群,每群之中有一座大房子,環繞著一個共同的中心廣場,所有房屋的門都朝向它。居住區外圍繞小的溝道,溝外東半部有3個公共墓地。村西臨河有窯場。距今4 900~3 900年前的新石器時代晚期,地面起建的房屋多起來,連間房屋在各地都有發現。陜西西安客省莊遺址的雙室房屋兩室分筑,中央以過道相連,平面形狀像個呂字。有學者推測象形文字“ ”正是它的寫照。這時的建筑工程技術較以前有了明顯提高。比如夯土臺基已見雛形;木骨泥墻、垛泥墻、夯土墻、土坯墻和石砌圍墻均已產生;居住面多用白灰抹過,堅實干燥;不少地區發現了壁畫和地面彩繪。同時,也出現了在房址內埋人作奠基犧牲的情況。總之,原始社會的穴居,正逐步朝著宮室式住宅形式演化。
宮室式住宅是傳統居住建筑中較為“正統”的樣式。說它正統,因為它是為統治階級采用并以制度固定的一種制式,同時也是分布面積最廣,適應了不同民族在不同氣候與地理條件下的居住要求,因而也為廣大人民所習慣采用的一種制式。它的布局特征是合院。住宅主人的社會地位、經濟地位、民族習俗、生活方式以及氣候地理條件,決定了合院原則下豐富多姿的具體布置方式。比如東北地區需要盡量多地采納日光,且有地廣人稀的優越條件,這里的傳統四合院兩廂距離很大,庭院寬廣。嶺南城鎮則要少納日照,并希望通過建筑手段產生庭院內空氣流通的小氣候,且這里人口稠密,所以傳統合院的庭院壓縮成了天井,房屋也多用2~3層樓。閩、贛、粵部分地區著名的鄉土建筑土樓,外圍是巨大的圓形或方形層樓,內部在數重樓間,仍有族人活動的公共空間——庭院。
陜西岐山縣鳳雛村西周早期建筑遺址是目前所知最早的完整合院。它座落在南北長45米、東西寬33米的夯土臺基上。有兩進院落。大門向南,居中。門前有夯土門屏。門左右有房,稱“塾”。門內是第一進院,正面主要建筑稱“堂”。穿堂而過進入第二進院。院北側建筑中央為室,兩側稱房。堂與室之間連以縱向通廊。塾、堂、房兩側各有8間縱貫南北的廡,圍成一個合院。臺基地下,埋有陶制排水管和卵石砌的下水道,分別將前、后院的雨水從院子東南角和東側排出。在這里還發現了中國最早的瓦(圖331)。
在北京老城區中軸線東西兩側保留有大量平房,即著名的東四、鑼鼓巷地區和西四地區。元代初營大都的時候,規劃了整齊的街巷,并要求金都舊城的居民,凡有能力營建一座占地8畝住宅的即可搬遷入新城。住宅座北朝南,建筑縱軸長度正好擺滿兩條相鄰的東西向胡同間的距離。這一地區的格局就在此時形成,最典型的四合院多集中在這里。帽兒胡同7—9—11號住宅是一優秀實例。宅的早期歷史不可考,咸豐十一年由大學士文煜改建。宅面闊很廣,約可分東、中、西3路,是常見住宅的2.5~3倍。西路是住宅的主要部分,有5進院落。南端沿街設排房,內開門,稱“倒座”。街門設在排房東側。將宅門設在主軸東南方,屬八卦方位的巽位,是北京地區住宅的必選方位。而且全院雨水也從這里排放或灌入地下。與先周四合院排水方位的一致性很值得注意。街門內是橫長的小院,北側中央設第二道門垂花門,門內順序排列著三重主要院落,分別由一正兩廂和正房加周圍廊式的布置組成。主院最北再建排房,稱為后罩,作為住宅的收尾。中路是花園,園的中部和北部各有一座主要建筑物,將園分成南北兩部。南部鑿池疊山,沿東壁設廊、軒和亭;北部花木扶疏,與疊石相映成趣。園主人將其命名為“可園”。東路建筑經過后代過多改動,原有格局不清。估計仍是以園林為主,設有高臺,敞廳與樓房。整座住宅,西路庭院深深,層層疊疊,井然有序,善于表現長幼尊卑的秩序,很適合數世同堂的大家庭居住。同時封閉幽靜的住室,又與東路園林結合起來,能很好地滿足人們生活的需要(圖332)。
從原始穴居演變為人工穴居的另一個形態可能是橫穴,就是今天仍為西北和華北很多地方使用的窯洞。這是一種最富有鄉土氣息卻又與最摩登的建筑思想相符的形式。其建造最符合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則。在北緯33°~47°之間,甘、陜、晉、豫的廣闊地段內,分布有厚達數十米至三百米的原生黃土。土質干燥堅實,有明顯垂直紋理,不易塌落。千萬年的風蝕水浸,將黃土原切割為土原、土梁與溝壑縱橫的黃土丘陵。在適合人群居住的地段內,人們利用地形,創造出兩種形式的窯居:一種稱靠山窯,即在土崖面上直接向里掏挖橫穴;另一種是平地窯,即先在地面向下挖掘方形或長方形地坑,然后在地坑四壁各挖兩孔橫窯,其中一孔被用來作為門道通向地面。窯居與宮室式住宅建筑在形式上有明顯的交流。表現在單座建筑上,是用土坯與磚石在平地上砌筑窯洞樣式的獨立覆土建筑。表現在建筑群上,是窯院的布局從原則到形式,都與合院一致。陜西米脂楊家溝驥村古扶風寨、河南鞏縣康店村康百萬莊園等古代窯居建筑群都是很典型的實例。
干欄式建筑的最早遺跡發現于浙江余姚縣河姆渡,年代距今約7 000~5 300年前。出土的數千件木構件分屬于這1 700年間。令人驚異的是很多構件帶榫卯,在當時的工具條件下,使用了燕尾榫、帶銷釘孔的榫和企口板等復雜加工技術。一座能判別形制的長屋殘長23米,進深7米,室內面積達160平方米,面向東北還有寬1. 3米的前廊過道。類似遺址,稍晚的有浙江吳興錢山漾、江蘇吳江梅堰等;再晚,進入階級社會的還有云南劍川海門口、四川成都十二橋、湖北蘄春毛家嘴等處。這類遺址因其最早的標本就相當成熟,估計還應有更原始的樣式。
古代干欄建筑最確切的形象首推云南晉寧石寨山古墓群中出土的青銅房屋模型。這些模型表現的是祭祀場景,同時也是西漢中期干欄建筑的忠實標本。從平面組織看,這些建筑有獨立式,也有一組是三合院式。從構造形式看,均為干欄式,樓面離地約和人等高,其下圈養牲畜,樓面上周圍有欄桿,圍著平臺和房屋。房屋大多為井干式壁體,懸山式屋頂。屋頂正脊兩端生起而且長于屋檐,使屋面呈倒梯形。屋面上密集地排列著順水長木桿,木桿下端與屋檐平,上端高出正脊,前后兩坡木桿交叉,并綁扎起來。屋頂兩端有很寬的博風版,版下的支撐柱上掛著一個牛頭。
現在干欄建筑的存在范圍比古代大為減小,僅較集中地應用在云南西南部的傣族、景頗族、德昂族、布朗族、基諾族、桂北的壯族、侗族、以及海南的黎族等少數民族居住建筑中。現在干欄多為一棟一宅式,適合二世至三世人的小家庭居住。除了干欄建筑的基本結構特征一致,各地建筑也帶有強烈的地方和民族特色。西雙版納傣族干欄是竹樓,平面近方形,樓下架空,樓上縱向分隔為堂屋和臥室,外有寬敞的前廊和稱為展的曬臺。屋頂是歇山式,坡陡脊短。頭人住宅常作出屋脊相互垂直的組合式屋頂。大多數竹樓還加偏廈,以遮陽避曬。造型富于變化、輪廓豐富活潑的屋頂是西雙版納竹樓的主要外觀特征。景頗族竹樓分成低樓和高樓兩式,平面常用長方形,室內沿房屋縱軸線分為左右兩大部分,然后再分隔房間。山面開門,門前有開敞的廊。其屋頂出檐深遠,山尖遠遠地挑出,使屋面形成長脊短檐的倒梯形。竹樓的構造材料多保持自然狀態,不加修飾,外形粗獷簡樸。這些特征與石寨山的銅屋模型極為接近。
地大物博、民族眾多的中華大地,產生過多種居住建筑類型。從結構類型分類,除上述以外,還有青藏地區的碉房,新疆維吾爾族的內院拱廊式平頂建筑(阿以旺),內蒙古自治區的蒙古及其他地區畜牧民族如哈薩克等民族的氈房、帳房、蒙古包,東北林區、桂北山區、滇西北納西族、彝族的井干式木楞房等等。總的來說,傳統居住建筑在建造方面的特點是就地取材,非常善于利用當地的豐富資源的優勢和發掘地方材料的性能優勢。在空間組合方面的特點是因地制宜,非常善于在各種環境條件 下,將使用要求與理想因素溶入統一的構圖,從而創造出多樣化的建筑面貌。在建筑外觀方面的特點是直率樸實,其原因,一方面即使是統治階級也在號召反對侈靡,崇尚節儉;另一方面,經濟條件的制約也使得人們善于在實踐中發現與創造質樸和諧之美。就建筑的社會屬性來說,中國傳統居住建筑極具民族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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