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正統文學”。詩最初與音樂、舞蹈是一體的,是一種樂歌,可以載歌載舞,詩即歌詞,故《尚書·堯典》說:“詩言志,歌永言。”班固《漢書·藝文志》解釋:“誦其言謂之詩,詠其聲謂之歌。”《毛詩序》:“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為志,發言為詩。”詩是一種有節奏韻律的文體,節奏韻律并非一成不變,于是就有各種詩體。齊梁以前,決定節奏韻律的基本因素是詩句的字數,即句式。現存節奏韻律最簡單的詩體是《吳越春秋》上所引的一首古歌:“斷竹,續竹,飛土,逐肉。”這首被后人稱為《彈歌》的二言詩,其時代不可考,過去有人認為是黃帝時代的作品。周秦以來,詩歌的節奏韻律逐漸由簡入繁,從句式上說,就有三言、四言、五言、六言、七言,以及各種句式混合的“雜言”。在秦漢以前,雖然以四言為主,但各種體式都已具備。三言如漢武帝所作《天馬歌》:“天馬來,從西極,陟流沙,九夷服……”四言是當時最流行的句式,《詩經》中的大多數作品都是四言,如《秦風·蒹葭》:“蒹葭蒼蒼,白露為霜。所謂伊人,在水一方……”五言如漢成帝后妃班婕妤的《怨歌行》:“新裂齊紈素,皎潔如冰雪。裁為合歡扇,團團似明月……”六言如楚霸王項羽的《垓下歌》:“力拔山兮氣蓋世,時不利兮騅不逝……”(其中“兮”為語氣詞)。七言如漢武帝時被遠嫁西域烏孫國的公主劉細君的《悲愁歌》:“吾家嫁我兮天一方,遠托異國兮烏孫王……”句式長短不一、節奏富于變化的“雜言”,如西漢祭日神的樂章《日出入》:“日出入安窮?時世不與人同。固春非我春,夏非我夏,秋非我秋,冬非我冬……”樂府民歌《上邪》:“上邪!我欲與君相知,長命無絕衰。山無陵,江水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與君絕。”魏晉以后,五言和七言成為最流行的體式。南朝時期,隨著四聲(平、上、去、入)的發現,講究聲律成為時尚,即按照一定的音調規則來遣詞造句,目的是讓詩吟誦起來抑揚頓挫,鏗鏘悅耳。齊梁之間的詩人沈約說:“欲使宮羽相變,低昂互節,若前有浮聲,則后須切響;一簡之內,音韻盡殊,兩句之中,輕重悉易。”“音韻盡殊”是說同一詩中不用同韻字(除了句末押韻的字),“輕重悉易”是說兩句之間平仄要參差相配,如上句為“仄仄平平仄”,下句就應當是“平平仄仄平”。這就是所謂“格律”。發展至唐代,格律愈來愈嚴密,包括字數、句數、平仄、對仗和押韻都有嚴格的規定,詩遂有近體與古體之分,傳統的詩體基本定形。古人所謂“詩”,與今人所謂“詩歌”不完全相同,特指古體詩和近體詩,唐宋以后新興的詞曲不在詩國。儒教經典中有一部《詩經》,故“詩”在后代被視為“源遠流長”的正統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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