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是我國明代后期的文學流派。
明代萬歷年間,我國文壇上掀起了反對前后七子復古主義的文學運動。它的代表人物有袁宗道(字伯修)、袁宏道(字中郎)、袁中道(字小修)兄弟三人。他們都是湖北公安人,故稱公安派。其中影響最大的是袁宏道(1568—1610),萬歷進士,曾任吳縣知縣。他在《答李元善》中自稱:“掃時文之陋習,為末季之先驅,辨歐韓之極冤,搗鈍賊之巢穴,自我而前,未見有先發者,亦弟得意事也。”事實證明,袁宏道的確是公安派的一員主將。
公安派是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出現的。當時,由于手工業的迅速發展,商品經濟急劇增長,資本主義因素開始萌芽。反映在意識形態上,反對舊傳統的束縛,要求個性自由發展,民主思想日益高漲。在文學方面,新興的市民文學開始繁榮,猛烈地沖擊著復古派的剽竊擬古、非套則諛的腐朽文風。在復古與反復古的劇烈斗爭中,以三袁為代表的公安派,順應歷史的潮流,帶著新的社會力量的進步要求,從復古派的舊營壘中殺了出來,反戈猛擊,成為當時文壇上反復古主義的主力軍。
公安派為了反對復古主義的腐朽文風,解除作家的精神枷鎖,促進文學的健康發展,從而提出了“獨抒性靈,不拘格套”的創作原則。其主要精神,是反對虛偽保守,要求發展個性,提倡創作自由。
“獨抒性靈,不拘格套”的原則,首先要求文學作品,必須反映時代的面貌,體現作家的個性。公安派堅持歷史發展的觀點,認為“世道既變,文亦因之”(袁宏道:《與江進之尺牘》),文學應該隨著時代的發展而變化。極力反對“文必秦漢,詩必盛唐”的“擬古”癖,尤其對“以剿襲為復古,句比字擬,務為牽合”(袁宏道:《雪濤閣集序》)的作法,深惡痛絕。極力主張“事今日之事,文今日之文”(袁宏道:《與江進之尺牘》)。并大聲疾呼:“古何必高?今何必卑?”向崇古輕今的復古逆流,發起了猛烈的攻勢。但公安派對古與今的理解過于片面,因而對當今時文的看法不免有些偏頗,甚至連當時盛行的八股文,也不加分析地全盤肯定,認為“理雖近腐,而意則常新;格雖近卑,而調則無前”(袁宏道:《與友人論時文》)。只因“文不類古”,它就一切皆好。
公安派認為,文學作品要反映出時代的面貌,就必須寫出作家的個性。文學作品應該有作家“性命的影子”,成為“人之注腳”(袁宏道:《劉元定詩序》)。“一讀其詩,而其人性情入眼便見”(江盈科:《評雪濤詩》)。要做到這一點,創作詩文,就必須“任性而發”,“一一從自己胸中流出”,甚至“若笑若罵”(袁宏道:《敘小修詩》),認為這種“出自性靈者為真詩”。他們反對復古派用“響搨”的方法進行臨摹,因為那樣“其勾畫是也,而韻致非,故不類”(《敘咼氏家繩集》),是沒有情趣的“假詩”。“獨抒性靈”與“響搨”臨摹兩種不同的創作方法,產生兩種不同的文學作品,“流自性靈者不期新而新,出自模擬者力求脫舊而轉得舊”(江盈科《敝篋集序》)。
“獨抒性靈,不拘格套”的創作原則,首先要求作家成為“真人”,具有“真識”,抒寫“真情”“真趣”,公安派認為:“夫惟有真人,而后有真言,真者,識地絕高,才情既富,言人之所欲言,言人之所不能言,言人之所不敢言”(雷思霈:《瀟碧堂集序》)。也就是說,作家具有獨立的人格和真知灼見,不為傳統所囿,人云亦云,因而在創作上表現出一種創造性和戰斗性。在“獨抒性靈”中,要發揮“識力”的作用,就得有“膽力”,“夫詩人者,有詩才,亦有詩膽”(江盈科:《雪濤詩評》)。“識”與“膽”相結合,寫作詩文便有了“骨”,袁宏道認為“楚人之文有骨”,正是這些作者有識力和膽力的表現,文學創作不僅要表現作家的真知灼見,提高人們的認識,而且還要以情感人,因此,必須抒寫“真情”,否則,“吐之者不誠,聽之者不躍”(袁宏道:《陶孝若枕中囈引》)。公安派認為“勞人思婦”的“真聲”之所以有強烈的感染力量,是因為出自“真情”。楚人的作品之所以動人,是因為這些作家敢于發“其聲”,寫“真情”。“坎凜之士,內有郁而不申之情,外有迫而不通之境,直抒其意所欲言,而以若訴若啼,動人心而驚人魂矣”(袁中道:《西清集序》)。他們對擬古派的無病呻吟,說假話,寫假文,無情地嘲笑和諷刺:“惟戲場中人,心中本無可喜事而欲強笑,亦無可哀事而欲強哭,其勢不得不假借模擬耳”(袁宏道:《論文》)。公安派所要求的“真趣”,主要是對詩而言,“夫詩以趣為主”(袁宏道:《西京稿序》),“趣”和“識”一樣,也屬于“性靈”的范疇。所謂“趣”在他們看來,是人的自然稟賦和精神氣質的體現,“夫趣,得之自然者深,得之學問者淺”(袁宏道:“敘陳正甫會心集》)。“趣”具有無拘無束,縱任個性自由發展的特征,“山林之人,無拘無縛,得自在度日,故雖不求趣而趣近之”(同上)。而且這種“趣”是與“理”相對立的,“入理愈深,然其去趣愈遠矣”(同上)。他們對“趣”的解釋,雖然有些玄妙,但在“獨抒性靈”中提倡表現“真趣”,無疑對沖破程朱理學的束縛和掃除復古派的陳腐文風,起了積極的作用。總之,“獨抒性靈”的根本要求是:“境無不收,情無不寫”;“暢其意所欲言,極其韻致窮其變化”(袁中道:《阮集之詩序》)。打破種種限制,讓作家自由地去寫,充分發揮其創造性。
公安派主張“獨抒性靈”,因而在表現方法和藝術風格上,就必然要求“不拘格套”,體現“變”的原則,反對“同為一詩”的模式化,提倡“人各為詩”的多樣性。首先,要新奇獨特,“文章新奇,無定格式。只要發人所不能發,句法、字法、調法,一一從自己胸中流出,此真新奇也”(袁宏道:《答李元善》)。其二,要樸素自然。從這點出發,他們提出“刊華而求質”,去粉飾,除浮華,認為“夫質猶面也,以為不華而飾之朱粉,妍者必減,媸者必增也”(袁宏道:《行素園存稿引》)。其三,要明快直率。也就是說,文章要明白曉暢,鋒芒畢露。據此,他們極力反對“溫柔敦厚”的傳統詩教,而大力提倡“勁質而多懟,峭急而多露”的楚辭風格。袁宏道在駁斥關于詩歌不宜“太露”的觀點時說:“曾不知情隨境變,字逐情生,但恐不達,何露之有”(同上)。歸根結蒂,公安派從“獨抒性靈”的創作要求出發,就必須提倡表現方法和藝術風格上的“不拘格套”,“各極其變”。也就必然對復古派的清規戒律,陳腐格套,表示深惡痛絕。袁宏道不僅斥責陳腐舊套是:“庸談陳詁,千篇一律,看之令人悶悶”(《與陳正甫提學》);而且嘲笑濫用典故成為套子,就象“一個八寸三分帽子,人人戴得”,而又盡都不適合。袁宏道嚴肅地指出了陳規舊套對文學創作的危害:“法律之持,無所不束,其勢必互同而趨浮”(《花雪賦引》),從而造成公式化概念化,扼殺了文學創作的生命。對此,公安派作者便力挽狂瀾,“以不法為法”,通過自己的創作實踐,以新鮮活潑的語言文字,一掃復古派的腐朽文風,使窒息的文壇復蘇過來,開始有了生氣。
公安派進步的文學主張,是李卓吾文藝思想的繼承和發展,具有反傳統的戰斗精神。對粉碎復古主義逆流和促進文學的發展,起了積極的作用。他們創作的散文,擺脫了陳規陋習的束縛,抒寫了自己的真實感,表現了作家的個性和風貌。語言流利淺近,文風雋秀生動,宛若行云流水,極大地豐富了我國古代散文的寶庫。
但是,公安派的“性靈說”,卻發展了李贄“童心說”中的唯心主義觀點。以為文學不是生活的反映,而是“性靈”的表現。將創作之源歸于“心靈”,“心靈無涯,搜之愈出”。在這種文藝觀點支配下,他們除《索逋賦》、《猛虎行》、《竹枝詞》等少數作品有一定現實意義外,大都脫離人民,表現自我,象袁宏道這樣有名望的公安派作家也不例外。正如他自己所承認的“詩中無一憂民字”。一般說來,他們的作品,多局限于抒寫“文人雅士”的情懷意趣,表現地主階級文人的閑情逸致,缺乏深厚的社會內容。他們的創作傾向,是由于他們對現實的態度和自身的弱點所決定的。在官宦擅權、朝內黨派斗爭激烈的現實面前,由于本身的軟弱性,既不敢斗爭,也不同流合污,于是退守田園,忘情山水,以此自我陶醉。正如袁宏道在給他的老師馮琢庵的信中說的:“時不可為,豪杰無從著手,真不若在山之樂也。”因此,公安派雖然對散文的發展作出了一定貢獻,但終嫌格局不大,其末流更走向追求生活情趣,玩物喪志。這一方面的影響是不好的。
上一篇:什么是“憤怒的青年”文學運動
下一篇:什么是格調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