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覓燈因話》解說與賞析
邵景詹
明初洪武年間,瞿佑模擬唐人傳奇作《剪燈新話》,風靡一時,仿效的人很多,傳奇體文言小說頗有復蘇之勢。《剪燈余話》、《覓燈因話》就是這些仿效作品中具有代表性的兩部。
《覓燈因話》的作者邵景詹,生平事跡已不可考。但該書有作者自撰《小引》,可知其別號為自好子,書齋名遙青閣,此書撰于萬歷二十年(1592)壬辰,共2卷八篇。作者自己說是受《剪燈新話》的啟發而作,取材于“耳聞目睹古今奇秘,……非幽冥果報之事,則至道名理之談;怪而不欺,正而不腐,妍足以感,丑可以思”,對某些傳奇小說“述遇合之奇而無補于正,逞文字之藻而不免于誣”的傾向,表示不滿。本書命名為《覓燈因話》,是因為作者時常在夜晚熄燈之后,與朋友閑聊,所談之事“深有動于其衷”,因而“呼童舉火,與客擇而錄之”,“蓋燈已滅而復舉,閱《新話》而因及,皆一時之高興,志其實也”。這里將故事來源、內容性質、創作動機都交代得比較清楚。
清同治年間出版《剪燈叢話》,收入《剪燈新話》和《剪燈余話》,但篇數已不足。日本有慶長、元和間刊刻的活字本,最為完備。誦芬室主據以翻刻,《覓燈因話》亦附刻于《剪燈叢話》中。周楞伽以誦芬室刊本為底本,對《剪燈新話》等三種進行了校注,《覓燈因話》就是其中的一種,附于卷末,使這本“世極罕見”的傳奇小說集廣泛流傳于世。校注本于1957年由古典文學出版社出版,1980年重新修訂,由上海古籍出版社于次年出版。
作者以傳統道德作為褒貶人物的標準,將“幽冥果報”作為勸懲手段。全書八篇,思想內容和藝術表現手法都頗有特色。
首篇《桂遷夢感錄》和末篇《丁縣丞傳》的思想傾向較為接近,都鞭笞了見利忘義之徒的丑惡靈魂。這類作品有一個基本模式: 一個不重信義的人對友人干了虧心事,雖一時得逞,但產生了沉重的精神負擔,心理失常,甚至招致飛來橫禍,因而懺悔自新,洗心革面,回歸正常的心身狀態,終于擺脫懲罰。
這類作品以《桂遷夢感錄》 寫得最細致、深刻。《丁縣丞傳》也寫得真實生動,特別是主人公的思想性格的變化過程,寫得曲折有致,自然可信。丁某“家本富厚,性復豪爽”,因“好結交權勢,不事生業,家頗凋零”。后來,他在旅途中結識一僧,互相仰慕,兩人“道里既同,性格相似,遂相契合,因共一舟焉。饔飧之費,皆丞給之。晝則聯席,夜則聯榻,各罄所懷,披肝露膽,每恨相見之晚也。同舟月余,情好日篤”。很顯然,作者并沒有把丁某簡單地寫成壞人,他與僧人雖萍水相逢,但如何結成“披肝露膽”的摯友,也顯得非常自然,似乎并非江湖騙子的虛情假意。只因僧人開囊相示,有銀二百兩,這才引起丁某的疑忌和謀財之念:
……丞心念:一入都城,費且不貲,彼之囊橐,非盜即奸。遂起劫財之謀,不顧殺身之怨矣。夜半風發,舟行如飛,僧起解溺,丞于暗中排之入水,急呼救人,已失故處。
這真是出乎意料的風波,卻又在情理之中。在不長的故事情節中,波瀾起伏,扣人心弦,正是本篇藝術構思的一大特色。
丁某思想性格的發展是合乎邏輯的:丁某性格有豪爽的一面,但又不是真正的豪俠耿直之士,有喜歡結交京師權勢的壞習氣,且因“不事生業,家頗凋零”。與僧人結識過程中貌似豪爽大方,卻掩蓋著更深層的意念:進京尚乏費用,希冀能得意外橫財。因此,當他一見到僧囊二百銀子,就為之心動。
故事既曲折離奇,且以幻見真。丁某雖非豪俠耿直之士,但也并不是喪盡天良的盜賊。況且他初見僧人,“孤身騎行,神清氣爽,雖寒風削骨,而精彩瑩然,知其非常品也”。更何況結伴月余,頗有情誼,頓作傷天害理之事,內心愧疚,也是很自然的。于是精神錯亂,疑神疑鬼,出現離奇的幻覺,這正是他矛盾心理的寫照。后來,有僧人登門治病,說墜水僧人原不曾死,丁某于惶愧中面陳負心的歉疚之情,且將當日所劫之財加厚利奉還,“僧負囊而去,丞亦安心焉”。文雖盡而余韻無窮。
《孫恭人傳》、《貞烈墓記》、《翠娥語錄》和《唐義士傳》等篇從不同角度贊揚某種難能可貴的美德,描寫平凡人做出極不平凡的感人事跡。雖然小說中摻雜著某些神秘化的色彩,但是通過對現實生活的具體描寫體現了崇高的精神力量,具有較強的藝術感染力。
《覓燈因話》中寫平凡人的美德的作品以《貞烈墓記》最為出色。陶宗儀《輟耕錄》卷12載有此文,但作為筆記,文字較簡略。邵景詹據以潤飾加工,寫成傳奇小說,敘事雖不如唐傳奇委婉曼麗,但在刻畫人物性格方面頗見匠心:郭雉真與旗卒少年結發,情深義重。因郭氏姿色甚麗,本衛千夫長李奇遂起覬覦之心。李奇將旗卒派遣到八十里外的崗樓戍守,乘郭氏獨居,每日百計調戲,經半年之久,“郭氏毅然莫犯”。后來,旗卒被李奇陷害入獄,“罪該死,桎于囹圄中”,李奇想方設法,陰謀盡快處死旗卒。在這種困境中,郭氏堅貞自重,不僅使垂誕欲滴的李奇無可施其計,那些看中她美色的惡少年與吏胥、皂隸輩也都不敢侵犯。作者采用層層推進的藝術手法,將人物置于矛盾沖突的尖端,從而展示出人物的性格美。
《臥法師入定錄》是篇批判縱欲亡身的作品,描寫鐵生之妻狄氏與胡綏通奸,愚弄、欺騙丈夫鐵生,幾置鐵生于死地。臥法師入定,見南北二斗,昭示“福善禍淫”之理,知鐵生可不死,胡生縱淫作惡,“不受報于人間,則受罪于陰世”。后果如其所示。這故事經凌濛初改寫為擬話本,收入《初刻拍案驚奇》,名《喬兌換胡子宣淫 顯報施臥師入定》。雖然題材相同,內容基本一致,但由于文言小說與話本小說的文體意趣不同,前者文字雅潔,描寫縱欲的文字含蓄委婉;后者迎合市民審美趣味,文字粗俗,描寫淫穢情節過于淺露。前者雖然也摻雜有唯心主義宿命觀,但卻包含著不少樸素的生活辯證法思想;后者借臥法師之口宣揚因果報應,舍棄了許多合理因素,并且將報應作更具體的描寫,墮入庸俗惡趣。
在《覓燈因話》中,還有一篇很出色的作品,就是《姚公子傳》。這篇小說寫官宦世家子弟姚公子浪蕩驕奢,揮霍無度,以致產業敗盡,窮愁潦倒。后來在艱難的生活中悔悟,浪子回頭。《姚公子傳》不落俗套,別開生面。它與《李娃傳》、《玉堂春落難逢夫》、《趙春兒重旺曹家莊》等作品中寫浪子回頭、登上仕途、夫榮妻貴的藝術構思不同,榮陽生、王景隆、曹可成等都因嫖妓而蕩盡錢財,陷入困境,否極泰來的關鍵是多情妓女的幫助。姚公子則“父拜尚書,妻亦宦族”,他把巨萬家業敗盡,不是嫖妓,而是“自倚富強,不事生產,酷好射獵,交游匪人”。像他這樣游獵無度、揮金如土,終于敗盡家業、淪為乞兒奴仆的紈绔子弟,在舊時代更具有典型意義。
作者緊緊扣住姚公子豪奢闊綽、恣意揮霍的性格特征,圍繞“游獵無度,賞賜無算”的中心事件,著意描寫他的敗家過程。作者以寫實的手法,通過典型的事例極寫姚公子之豪奢揮霍:數十百市井無賴少年,成了他門下的食客隨從,“或揮千金,使易駿馬;或傾百斛,使買良弓”;恣意游獵戲耍,甚至“秉燭夜圍而無厭,或浹旬長往而忘歸。至若蹂躪稼穡,毀傷柴木,則必估值而倍酬之”。數年之間,“囊空橐罄,止有世業存焉”。在諸無賴少年的慫恿下,竟以田地產業作為賞賜,“所至輒立賣券為賞”,只令公子押字。甚至荒唐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群少年乃鏤版刷印,備載由語及圖籍年月,后附七言八句詩一首……每日晨出,先印數十本,臨時則填注數目而已。”如此揮霍,“不逾數年,產業蕩盡,先人之丘垅不守,妻子之居室無存”。
作者寫實手法的深刻性,還在于以犀利冷峻的筆觸描繪了姚公子產業蕩盡后所見到的世態人情:“向日少年,皆華衣鮮食,肥馬高車,出遇公子,漸不相識。諸嘗匍匐迎謁道旁者,氣概反加其上,見公子饑寒,掉臂不顧,且相與目曬之。”正所謂世情知冷暖,人面逐高低。
讀《姚公子傳》會令人發出含淚的笑。姚公子到了窮極之時,竟將妻子賣掉,隨后又將自己賣身為奴。茍延殘喘毫無人格尊嚴地活著,比凍餒而死更可悲。如此結局,比敗家子回頭、重振舊業、夫妻榮貴的老套要更切合生活實際,因而也更為深刻。
《覓燈因話》在語言藝術上的一個顯著特點是樸素而雅潔,不假雕飾,樸實無華,它雖是文言小說,但文不甚深,樸素而不粗俗。《剪燈新話》和《剪燈余話》中的有些作品,由于穿插詩詞韻語過多,嚴重地削弱了小說的藝術感染力,是藝術上的一大缺陷。而《覓燈因話》除《唐義士傳》等個別篇目以外,基本上避免了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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