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家長對兒童的看法和態度。主要涉及兒童在家庭中的地位和權利、兒童的特點和能力、兒童在自身發展中的作用等問題。家長的兒童觀受社會的影響,隨時代的發展而變化。封建社會,兒童作為獨立的人的價值和權利不被承認,而僅僅被視為家庭的附屬品和私有財產,家長對子女擁有生殺大權。文藝復興運動以后,人文主義者開始從人性和人權出發,肯定兒童的權利和尊嚴,但由于對其特性和能力缺乏研究,兒童仍被視為縮小的成人,事實上仍處于成人的主宰之下。20世紀以來,科學的發展揭示了兒童的特性、潛力和本質能動性,為現代兒童觀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現代兒童觀強調科學地看待兒童,承認兒童的價值和作為獨立之人的尊嚴和權利,主張根據兒童身心發展的特點和規律進行教育,以充分發展兒童的個性和能力。這種先進而科學的兒童觀正逐漸為廣大家長接受。然而,不可否認,在我國的部分家長中還多多少少存在著封建兒童觀的殘余,并影響著家長的教育心態和教育行為,比如所謂育兒動機中的“補償心理”、“攀比心理”、“炫耀心理”,以及因考試成績不理想而責打孩子,甚至毒打至死的情況,都是封建兒童觀的反映。因此,樹立科學的現代兒童觀,仍是現代家長們的一項重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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