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來不愛寫日記。
十二三歲的時候,先生教我寫日記,先生說:“日記就是記每天的事的。你們每天記一篇,到了星期六交給我看。”于是我開始寫日記了。日記上寫些什么呢?當然是每天的事羅。我這樣寫著:“早上起來,我洗臉;洗了臉,吃早飯;吃完早飯就上學校……放學回家,和張三玩了一會,就吃晚飯;吃完晚飯,依爸爸的話寫一張字;寫好了字,我就睡覺了。”事有這么多,日記當然是長的。每天每天我差不多都這么寫著。至多把“和張三玩”改成“和李四玩”,或者把“依爸爸的話寫字”換上“媽媽給我吃桔子”。我寫得很乏味,但這些確實是我每天的“事”。
先生看了我的日記,皺上眉頭,盡把頭搖著:“這哪里是日記呢?簡直像記帳!”
日記不是記帳,那才怪呢!你試問那些寫日記的人:“你記日記干什么?”多數作這樣的回答:“怕有些事日子隔久了會忘卻,記一記比較好些。”這不是說日記就是一本記事的帳簿嗎?所謂會寫日記的人,不過知道一些取舍,不像我那時所寫的那樣嚕蘇罷了。他們大致是這樣地寫著:“某月某日,天氣驟冷,我穿上新棉袍了……”“某月某日,老王請我去喝酒,菜很不壞,酒也好,喝得真痛快。”“某月某日,頭痛,大概昨晚著了涼……”這不還是記帳嗎?然而記帳為的要清算,而這本記事的帳簿卻永遠不會有清算的時候。就是寫日記的人自己,也往往只把一筆筆的帳記上,永遠不再去復核了。這些帳記了干什么呢?
有些人說:“有許多事情太美麗了,太感動人了,我們不應該把它們忘卻;所以非在日記上寫下來不可。”話是不錯,但是我要問:那些事情既然如此美麗,如此感動人,怎么便會忘卻呢?在小孩子時代,是誰都不寫日記的;但是,誰又忘記了他母親的慈祥的臉?要把一件事完全記住,固然是件不容易的事,有許多細小枝節,日子久了,就漸漸會忘卻,這正如每個人都記不全他結婚那天所接待的賓客和所吃的菜一樣;但是站在他對面的新人面上的笑容,是絕不會忘卻的。“忘卻”正像花匠手里的剪刀,它把每枝花卉的雜亂的枝葉剪除了,留下那最美麗的花,最挺秀的枝條,最相稱的葉子。《浮生六記》是多么簡潔可愛呀!要是沈復當日另外寫一冊日記,那一定也會嚕蘇得使人厭煩的。
女郎們是最愛寫日記的。她們懷著一種很奇怪的心理,覺得有許多話非說出來不可,可是找不到一個適當的人,可以把這些話告訴他。有話悶在心里是最不舒服的事,便只好寫在日記上了。正因為這些話不便于向人說,那本日記就東藏來西藏去的,很使她們不放心。說也奇怪,很有些人專愛偷看那些日記。我倒有一個比寫日記更妙的方法。且聽我說個故事:從前有一個國王,他被一位仙女作弄,長了一對驢子耳朵,他羞慚得了不得,整天把長耳朵藏在皇冠里。后來他的頭發太長了,不得不找個理發匠來理發。他不準理發匠把他的長耳朵告訴任何人,如果泄露了,就要把他處死。那個理發匠懷著與愛寫日記的女郎們同樣的心情,只覺得那奇怪的新聞盡在他喉頭向上沖。最后,他在荒地上挖了一個坑,告訴那個坑說:“咱們的皇上長著一對驢子耳朵呀!”說罷,隨即把泥土填滿了那個坑,他才舒舒服服地透了一口氣。第二年春天,那荒地上長了一叢蘆葦,風吹過的時候,蘆葦唱道:“咱們的皇上長著一對驢子耳朵呀!咱們的皇上長著一對驢子耳朵呀!”愛寫日記的女郎呀!你們既怕人偷看你們的日記,就效學那個理發匠吧。你們盡可以放心,在現代的植物學上,已經找不到那種會饒舌的蘆葦了。
很多人一天也不間斷地在寫日記,他們時常在人前夸耀自己有恒心。更有許多人認為寫日記是一種美德。大多數的偉人不是都寫日記嗎?我也知道,大多數偉人都寫日記;但是,他們并不是寫了日記才成為偉人的。
(1943年文光書店《花萼》)
賞析這篇小品選自《花萼》集。這本書用至善的話說,是收集他和妹妹至美、弟弟至誠習作的“作文本兒”。話有謙虛之義,但也說出一個事實。因為集中文章都是他們兄、弟、妹寫成之后,圍坐在慈祥的父親葉圣陶身邊,邊讀、邊修改、邊討論而成的。至善說:“我們在旁邊看他修改是一種愉快。”這時他才24歲。不過,要看《談寫日記》,已經相當老成了。宋云彬在為此書寫的《序》中稱贊說:他們有一個“共同的優點”,就是“頭腦冷靜,觀察深刻。而結構的謹嚴,文字的通順與簡繁得當,竟有為老作家或名作家所不及的。”我不認為這是“夸獎得過了份”(葉至善《花萼與三葉·重印后記》)。
《談寫日記》說的是如何寫日記。大意是說,記日記不能無目的地寫流水帳,即使是為了備忘的日記也應該有取舍、不啰索。但是備忘似乎不是記日記的主要目的。美的事情不記也不會忘掉,許多瑣碎的生活細節,忘了也不可惜。記日記的真正目的在于“有話悶在心里是最不舒服的事,便只好寫在日記上了”。即借寫日記抒發自己的感情。如果不是抱著這樣的態度,而是以寫日記“夸耀自己有恒心”,炫耀為“美德”,這就會失去寫日記的真正目的了。
這些話也許不是太新鮮的意見。但作者寫來卻饒有興味。這是文筆優點所致。除了宋云彬說的“結構的謹嚴,文字的通順與繁簡得當”之外,親切宜人,以敘事的形式闡明道理也是文章一大特色。文章開始,先說先生教寫日記,自己如何寫日記而感到乏味。這是講日記不要寫成枯燥的流水帳。接下去又說的確有人以寫日記代記事,又以擬舉數段日記的方式說明取舍的重要。再向下闡明“太美麗了,太感動人了”的事不會忘記,以小孩子不會忘記母親慈祥的臉為例,道理講得深入淺出。進一步說,即使忘卻一些生活細節,也不是壞事,講這道理時用了一個比喻:“‘忘卻’正像花匠手里的剪刀,它把每枝花卉的雜亂的枝葉剪除了,留下那最美麗的花,最挺秀的枝條,最相稱的葉子。”這是頗為精煉的人生體會。更為奇妙、引人入勝的是談到寫日記意在抒發自我感情的道理時,講的是女郎愛寫日記,又東躲西藏,引出了“國王長了一對驢子耳朵”的故事,生動有趣,又幽默。如何記日記畢竟不是了不起的大道理,日記屬于個人生活的隨記,如何寫,全由自便。但講一點記日記的道理,談一點記日記的心理緣由,是能啟發人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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