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謂人死為鬼,有知,能害人。試以物類驗之,人死不為鬼,無知,不能害人。何以驗之?驗之以物。人,物也;物,亦物也。物死不為鬼,人死何故獨能為鬼?世能別人物不能為鬼,則為鬼不為鬼尚難分明;如不能別,則亦無以知其能為鬼也。人之所以生者,精氣也,死而精氣滅。能為精氣者,血脈也,人死血脈竭;竭而精氣滅;滅而形體朽;朽而成灰土,何用為鬼?人無耳目則無所知, 故聾盲之人比于草木。夫精氣去人,豈徒與無耳目同哉!朽則消亡,荒忽不見,故謂之鬼神。人見鬼神之形,故非死人之精也,何則?鬼神,荒忽不見之名也。人死精神升天,骸骨歸土,故謂之鬼。鬼者,歸也;神者,荒忽無形者也。或說: 鬼神,陰陽之名也,陰氣逆物而歸,故謂之鬼;陽氣導物而生,故謂之神。神者,申也。申復無已,終而復始。人用神氣生,其死復歸神氣。陰陽稱鬼神,人死亦稱鬼神。氣之生人,猶水之為冰也,水凝為冰,氣凝為人。冰釋為水,人死復神。其名為神也,猶冰釋更名水也。人見名異,則謂有知,能為形而害人,無據以論之也。
人見鬼若生人之形,以其見若生人之形,故知非死人之精也。何以效之?以囊橐盈粟米,米在囊中若粟在橐中,滿盈堅強,立樹可見。人瞻望之,則知其為粟米囊橐。何則?囊橐之形,其容可察也。如囊穿米出,橐敗粟棄,則囊橐委辟,人瞻望之,弗復見矣。人之精神藏于形體之內,猶粟米在囊橐之中也。死而形體朽,精氣散,猶囊橐穿敗,粟米棄出也。粟米棄出,囊橐無復有形,精氣散亡,何能復有體而人得見之乎?禽獸之死也,其肉盡索,皮毛尚在,制以為裘,人望見之,似禽獸之形。故世有衣狗裘為狗盜者,人不覺知,假狗之皮毛,故人不意疑也。今人死,皮毛朽敗,雖精氣尚在,神安能復假此形而以行見乎?夫死人不能假生人之形以見,猶生人不能假死人之魂以亡矣。六畜能變化象人之形者,其形尚生,精氣尚在也。如死,其形腐朽,雖虎兕勇悍,不能復化。魯公牛哀病化為虎,亦以未死也。世有以生形轉為生類者矣,未有以死身化為生象者也。
天地開辟,人皇以來,隨壽而死,若中年夭亡,以億萬數,計今人之數不若死者多,如人死輒為鬼,則道路之上一步一鬼也。人且死見鬼,宜見數百千萬,滿堂盈庭,填塞巷路,不宜徒見一兩人也。人之兵死也,世言其血為磷。血者,生時之精氣也。人夜行見磷,不象人形,渾沌積聚,若火光之狀。磷,死人之血也,其形不類生人之血;鬼,死人之形也,其形不類生人之形。精氣去人,何故象人之體?人見鬼也皆象死人之形,則可疑死人為鬼;或反象生人之形,病者見鬼,云甲來,甲時不死 ,氣象甲形,如死人為鬼,病者何故見生人之體乎?
天地之性,能更生火,不能使滅火復燃;能更生人,不能令死人復見。能使滅灰更為燃火,吾乃頗疑死人能復為形,案火滅不能復燃以況之,死人不能復為鬼明矣。夫為鬼者,人謂死人之精神,如審鬼者死人之精神,則人見之宜徒見裸袒之形,無為見衣帶被服也。何則?衣服無精神,人死與形體俱朽,何以得貫穿之乎?精神本以血氣為主,血氣常附形體,形體雖朽,精神尚在,能為鬼可也;今衣服,絲絮布帛也,生時血氣不附著,而亦自無血氣,敗朽遂已,與形體等,安能自若為衣服之形?由此言之,見鬼衣服象人,則形體亦象人矣,象人,則知非死人之精神也。
夫死人不能為鬼,則亦無所知矣。何以驗之?以未生之時無所知也。人未生在元氣之中,既死復歸元氣。元氣荒忽,人氣在其中。人未生,無所知,其死,歸無知之本,何能有知乎?人之所以聰明智惠者,以含五常之氣也;五常之氣所以在人者,以五藏在形中也。五藏不傷則人智惠;五藏有病則人荒忽,荒忽則愚癡矣。人死,五藏腐朽,腐朽 ,則五常無所托矣。所用藏智者已敗矣,所用為智者已去矣。形須氣而成,氣須形而知。天下無獨燃之火,世間安得有無體獨知之精?
人之死也,其猶夢也;夢者,殄之次也;殄者,死之比也;人殄不悟則死矣。案人殄復悟, 死復來者,與夢相似,然則夢、殄、死,一實也。人夢不能知覺時所作,猶死不能識生時所為矣。人言談有所作于臥人之旁,臥人不能知,猶對死人之棺為善惡之事,死人不能復知也。夫臥,精氣尚在,形體尚全,猶無所知,況死人精神消亡,形體朽敗乎!
人為人所毆傷,詣吏告苦以語人,有知之故也。或為人所殺,則不知何人殺也,或家不知其尸所在,使死人有知,必恚人之殺己也,當能言于吏旁,告以賊主名;若能歸語其家,告以尸之所在。今則不能,無知之效也。世間死者,令生人殄而用其言,及巫叩元弦下死人魂,因巫口談,皆夸誕之言也。如不夸誕,物之精神為之象也。或曰:“不能言也。”夫曰不能言,則亦不能知矣。知用氣,言亦用氣焉。人之未病也,智惠精神定矣,病則惛亂,精神擾也。夫死,病之甚者也,病,死之微,猶惛亂,況其甚乎!精神擾,自無所知,況其散也!
人之死,猶火之滅也,火滅而耀不照,人死而知不惠,二者宜同一實。論者猶謂死有知,惑也。人病且死,與火之且滅何以異?火滅光消而燭在,人死精亡而形存,謂人死有知,是謂火滅復有光也。隆冬之月,寒氣用事,水凝為冰,逾春氣溫,冰釋為水。人生于天地之間,其猶冰也。陰陽之氣,凝而為人,年終壽盡,死還為氣。夫春水不能復為冰,死魂安能復為形?
妒夫媢妻,同室而處,淫亂失行,忿怒斗訟,夫死妻更嫁,妻死夫更娶,以有知驗之,宜大忿怒。今夫妻死者寂寞無聲,更嫁娶者平忽無禍,無知之驗也。
孔子葬母于防,既而雨甚至,防墓崩。孔子聞之,泫然〔51〕流涕曰:“古者不修墓”,遂不復修。使死有知,必恚人不修也,孔子知之,宜輒修墓,以喜〔52〕魂神。然而不修,圣人明審〔53〕,曉其無知也。
枯骨在野,時鳴呼有聲,若夜聞哭聲,謂之死人之音,非也。何以驗之?生人所以言語吁呼〔54〕者,氣括〔55〕口喉之中,動搖其舌,張歙〔56〕其口,故能成言。譬猶吹簫笙,簫笙折破,氣越〔57〕不括 ,手無所弄,則不成音。夫簫笙之管,猶人之口喉也;手弄其孔,猶人之動舌也。人死口喉腐敗,舌不復動,何能成言!然而枯骨時呻鳴者,人骨自有能呻鳴者焉。或以為妖也,是與夜鬼哭無以異也。妖氣為呻鳴之變,自有所為,依倚死骨之側,人則謂之骨尚有知,呻鳴于野。草澤暴體〔58〕以千萬數,呻鳴之聲,宜步屬〔59〕焉。
夫有能使不言者言,未有言者死能復使之言。言者死,不能復使之言 ,猶物生以青為色,或予之〔60〕也;物死青者去,或奪之也。予之物青,奪之青去,去后不能復予之青,物亦不能復自青。聲色俱通,并稟〔61〕于天。青青之色猶梟梟〔62〕之聲也,死物之色不能復青,獨為死人之聲能復自言,惑也。
人之所以能言語者,以有氣力也,氣力之盛,以能飲食也。飲食損減則氣力衰,衰則聲音嘶〔63〕,困〔64〕不能食,則口不能復言。夫死,困之甚,何能復言?或曰:“死人歆肴食之氣〔65〕,故能言。”夫死人之精,生人之精也,使生人不飲食,而徒以口歆肴食之氣,不過三日則餓死矣。或曰:“死人之精,神于生人之精,故能歆氣為音。”夫生人之精在于身中,死則在于身外,死之與生何以殊?身中身外何以異?取水實〔66〕于大盎〔67〕中,盎破水流地,地水能異于盎中之水乎?地水不異于盎中之水,身外之精何故殊于身中之精?
人死不為鬼,無知,不能語言,則不能害人矣。何以驗之?夫人之怒也用氣,其害人用力,用力須筋骨而〔68〕強,強則能害人。忿怒之人,呴呼〔69〕于人之旁,口氣喘射人之面,雖勇如賁、育〔70〕,氣不害人。使舒手而擊,舉足而蹶〔71〕,則所擊蹶無不破折。夫死,骨朽筋力絕,手足不舉,雖精氣尚在,猶呴吁之時無嗣助〔72〕也,何以能害人也?凡人與物所以能害人者,手臂把〔73〕刃,爪牙堅利之故也。今人死,手臂朽敗,不能復持刃,爪牙隳〔74〕落,不能復嚙噬〔75〕,安能害人?兒之始生也,手足具成,手不能搏,足不能蹶者,氣適〔76〕凝成,未能堅強也。由此言之,精氣不能堅強,審〔77〕矣。氣為形體,形體微弱,猶未能害人,況死,氣去精神絕?微弱猶未能害人,寒骨謂能害人者邪?死人之氣不去邪?何能害人?
雞卵之未孚〔78〕也,澒溶〔79〕于〔80〕中,潰〔81〕而視之,若水之形。良雌傴伏〔82〕,體方就成。就成之后,能啄蹶之。夫人之死,猶澒溶之時,澒溶之氣,安能害人?人之所以勇猛能害人者,以飲食也,飲食飽足,則強壯勇猛,強壯勇猛,則能害人矣。人病不能飲食,則身羸弱〔83〕,羸弱困甚,故至于死。病困之時,仇在其旁,不能咄叱〔84〕;人盜其物,不能禁奪,羸弱困劣之故也。夫死,羸弱困劣之甚者也,何能害人?有雞犬之畜,為人所盜竊,雖怯無勢之人,莫不忿怒,忿怒之極,至相賊〔85〕滅。敗亂之時,人相啖〔86〕食者,使其神有知,宜能害人。身貴于雞犬,己死重于見〔87〕盜,忿怒于雞犬,無怨于食己,不能害人之驗也。蟬之未蛻也為復育〔88〕,已蛻也去復育之體,更為蟬之形。使死人精神去形體,若蟬之去復育乎?則夫為蟬者不能害為復育者。夫蟬不能害復育,死人之精神,何能害生?
夢者之義疑。或言夢者精神自止身中,為吉兇之象;或言精神行〔89〕,與人物相更〔90〕。今其審止身中,死之精神,亦將復然。今其審行,人夢殺傷人,若為人所復殺,明日視彼之身,察己之體,無兵刃創傷之驗。夫夢之精神,猶死之精神也,夢之精神,不能害人,死之精神,安能為害?火熾〔91〕而釜〔92〕沸,沸止而氣歇,以火為主也。精神之怒也,乃能害人,不怒不能害人。火猛灶中,釜涌氣蒸;精怒胸中,力盛身熱。今人之將死,身體清涼,涼益清甚〔93〕,遂以死亡。當死之時,精神不怒。身亡之后,猶湯之離釜也,安能害人?
物與人通〔94〕,人有癡狂之病,如知其物然而理之,病則愈矣。夫物未死,精神依倚形體,故能變化,與人交通;已死,形體壞爛,精神散亡,無所復依,不能變化。夫人之精神,猶物之精神也。物生,精神為病;其死精神消亡。人與物同,死而精神亦滅,安能為害禍?設謂人貴,精神有異,成事〔95〕,物能變化,人則不能。是反人精神不若物,物精奇于人也。
水火燒溺,凡能害人者,皆五行〔96〕之物。金傷人,木毆人,土壓人,水溺人,火燒人。使人死,精神為五行之物乎?害人;不為乎?不能害人。不為物,則為氣矣。氣之害人者,太陽之氣為毒者也。使人死,其氣為毒乎?害人;不為乎?不能害人。
夫論死不為鬼,無知,不能害人。則夫所見鬼者,非死人之精,其害人者,非其精所為,明矣。
〔注釋〕 知: 泛指人的感覺、知覺和思維活動。 別: 辨別。 精氣: 元氣中的精細部分,王充認為人是稟受精氣而形成的。 荒忽: 同“恍惚”,隱約不清,難以捉摸和辨認。 逆: 不順,壓抑。 導: 引導。 橐(tuó): 口袋。 瞻望: 遠望。 容: 外表,儀容。 委辟: 空癟。 索: 盡,完。 亡: 消失,隱身。 兕(sì): 古代犀牛一類的猛獸。 公牛哀: 古代迷信傳說中的人物,據《淮南子》記載為魯國人,得病七日后變成老虎。 生象: 活著的形體。 人皇: 傳說中的遠古部落酋長名。此指人類始祖。 隨: 順。 輒: 就。 兵死: 被兵器所殺死。 磷: 磷火。 去: 離開。 案: 根據。 況: 類比,比況。 自若: 保持原樣。 無知之本: 指無知的元氣狀態。 五常之氣: 指金、木、水、火、土五氣。 五藏: 指心、肝、脾、肺、腎。 荒忽: 同“恍惚”,神志不清。 托: 寄托,依附。 須: 通“需”,需要。 夢: 指睡眠。 殄(tiǎn): 昏迷。 次: 差一等。 比: 類似。 實: 事實。 臥人: 睡著的人。 詣: 到。 語: 告訴。 恚(huì): 發怒,怨恨。 叩元弦: 巫人奏樂招魂的迷信活動。 因: 憑借。 惛亂: 昏亂。惛,神志不清。 微: 小,引申為開端,苗頭。 用事: 主事。 逾: 至,到。 媢(mào): 嫉妒。 失行: 行為不正。 平忽: 平靜。 防: 春秋時魯國地名。 甚: 大。 〔51〕 泫(xuàn)然: 流淚的樣子。 〔52〕 喜: 使……高興。 〔53〕 明審: 明白事理。 〔54〕 吁呼: 大聲呼喊。 〔55〕 括: 包含。 〔56〕 歙(xī): 閉合。 〔57〕 越: 消散。 〔58〕 暴體: 暴露在外面的尸體。 〔59〕 屬: 接連。 〔60〕 或予之: 意為有人給予它。 〔61〕 稟: 承受。 〔62〕 梟梟: 即囂囂,喧嘩聲。 〔63〕 嘶: 沙啞。 〔64〕 困: 精力不濟,疲憊。 〔65〕 歆(xīn)肴食之氣: 歆,鼻嗅,口吸;肴食,供品。 〔66〕 實: 裝滿。 〔67〕 盎(àng): 盆,瓦罐。 〔68〕 而: 之。 〔69〕 呴(hǒu)呼: 大聲吼叫。呴,同“吼”。 〔70〕 賁、育: 即孟賁、夏育,皆為我國古代著名勇士。 〔71〕 蹶: 踏,用腳推。 〔72〕 嗣助: 接續的輔助動作。嗣,繼承,接續。 〔73〕 把: 持。 〔74〕 隳(huī): 毀壞。 〔75〕 嚙噬(niè shì): 咬。 〔76〕 適: 才。 〔77〕 審: 確實。 〔78〕 孚: 孵化。 〔79〕 澒(hòng)溶: 渾然一片。 〔80〕 (kòu): 蛋殼。 〔81〕 潰: 打破。 〔82〕 良雌傴(yǔ)伏: 良雌,指孵小雞的母雞;傴,曲背。 〔83〕 羸(léi)弱: 瘦弱。羸,瘦弱,疲病。 〔84〕 咄叱(duō chì): 大聲呵斥。 〔85〕 賊: 殺害。 〔86〕 啖(dàn): 吃。 〔87〕 見: 被。 〔88〕 復育: 蟬的幼蟲。 〔89〕 行: 去,離開。 〔90〕 相更: 相互發生關系。 〔91〕 熾(chì): 燃燒。 〔92〕 釜(fǔ): 古代一種無腳的鍋。 〔93〕 涼益清甚: 更清更涼。 〔94〕 通: 往來,交接。 〔95〕 成事: 已有的事例。 〔96〕 五行: 金、木、水、火、土,古代不少學者認為五行是構成各種事物的五種基本元素。
(張 靜)
〔鑒賞〕 孔子說:“未知生,焉知死。”有的學者就認為中國傳統不重視死,沒有對死進行深入研究。后來有人認為中國人重視死,表現在重視禮上。中國人重視禮,特別重視葬禮,實際上就是重視死。這個死,并非生理上的所謂死,而是人死之后的鬼。王充研究死,也是從此入手的。他撰寫的《論死》開頭就說:“世謂人死為鬼,有知,能害人。”這是對當時人關于鬼的看法的概括。他對此提出各種疑問,目的就在于證明死人不為鬼,無知不能害人。很顯然,王充論死,實際上就是論鬼。
他首先提出,人與動物一樣都有生命,為什么動物死了不為鬼,人死了會為鬼?
這也是當時人的看法。后來,佛教傳入以后,人與動物的靈魂都能互相轉世,什么動物都有鬼,因此有牛頭馬面。
其次,他認為,人之所以有力量,能害人,是因為人有形體,有精氣,有五臟、五官、四肢,能吃飯,能思想。人死以后,形體腐朽,不能吃飯,也就沒有力量,怎么會害人呢?
王充在這里提出人的精神需要依倚形體的唯物論觀點。
第三,有人類以來,死去的人,比現在活著的人要多得多。如果人死都變成鬼,那么,世界上的鬼就應該非常多,應該滿街都是鬼,一步一鬼,但是,說看見鬼的人都只說看見一兩個,為什么這么少呢?
當時人們都解釋不了這種疑問。后來從印度傳來佛教,用輪回來解釋,說死去的鬼都轉世變成其他動物了,只有新死的冤鬼沒轉世,因此鬼就很少了。佛教的說法能自圓其說,卻無法驗證。
第四,論者認為,人死了,精神變成鬼。王充問: 布帛做的衣服,沒有精神,不會變成鬼。那么,人們看到的鬼,應該都是裸體的,怎么能看到衣服呢?鬼為什么穿著衣服?衣服是從哪兒來的?王充提出這個問題已經近兩千年了,我還沒有看見誰對此作出合理的解釋。
第五,人的睡覺、休克、死亡,是從輕到重的現象。人睡覺的時候,放在枕頭邊的錢包被別人拿走,都不知道起來抓小偷。人如果休克了,更不知道抓小偷。睡覺與休克,人的身體還是完整的,還可以再醒過來,死亡比睡覺與休克都嚴重,形體腐爛,精神消亡,不能再生,還怎么能有知,害人呢?
第六,人被毆打,會到官府告狀。人被謀財害命,含冤比被毆打深重,如果有鬼的話,那么,這個鬼為什么不到官府告狀,告訴官府自己的尸體在哪兒,罪犯躲藏何處,贓物藏在哪里,這樣判案就容易多了。官府判命案很費周折,就是因為沒有鬼。
第七,夫妻相處,如有第三者插足,會激烈爭斗。但是,夫死妻更嫁,妻死夫更娶,卻可以相安無事,沒有發生激烈爭斗。這也說明人死不為鬼。
……
此外,王充還寫了《死偽》、《紀妖》、《訂鬼》、《薄葬》、《祀義》、《祭意》等主要討論鬼神問題的文章。王充是中國歷史上討論鬼神問題最充分的人,也是反對鬼神迷信最有力的無神論者。他的說法曾使許多有鬼神論者氣急敗壞,也使一些現代的無鬼神論者拍案叫絕。王充《論衡》成為歷代“攻之者眾,好之者終不絕”(《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的奇書,他的論鬼是一重要原因。
王充論鬼非常深刻,對有鬼論的反駁也很徹底,至今仍有較大的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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