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皮日休
皮子性嗜酒,雖行止窮泰,非酒不能適。居襄陽之鹿門山,以山稅之余,繼日而釀,終年荒醉,自戲曰“醉士”。居襄陽之洞湖,以舶載醇酎一甔,往來湖上,遇興將酌,因自諧曰“醉民”。於戲!吾性至荒,而嗜于此,其亦為圣哲之罪人也。又自戲曰“醉士”,自諧曰“醉民”,將天地至廣,不能容醉士、醉民哉?又何必廁絲竹之筵,粉黛之坐也。襄陽元侯聞醉士、醉民之稱也,訂皮子曰:“子耽飲之性,于喧靜豈異耶?”皮子曰:“酒之道,豈止于充口腹,樂悲歡而已哉?甚則化上為淫溺,化下為酗禍。是以圣人節之以酬酢,諭之以誥訓。然尚有上為淫溺所化,化為亡國;下為酗禍所化,化為殺身。且不見前世之飲禍耶?路酆舒有五罪,其一嗜酒,為晉所殺。慶封易內而耽飲,則國朝遷。鄭伯有窟室而耽飲,終奔于駟氏之甲。欒高嗜酒而信內,卒敗于陳鮑氏。衛侯飲于籍圃,卒為大夫所惡。嗚呼!吾不賢者,性實嗜酒,尚懼為酆舒之僇,過此吾不為也,又焉能俾喧為靜乎?俾靜為喧乎?不為靜中淫溺乎?不為酗禍之波乎?既淫溺酗禍作于心,得不為慶封乎?鄭伯乎?欒高乎?衛侯乎?蓋中性,不能自節,因箴以自符。”箴曰:
酒之所樂,樂其全真。寧能我醉,不醉于人。
——《皮子文藪》
中國文化中有所謂“茶文化”“食文化”等說法,還有個“酒文化”,因為在中國文人心里,酒的分量委實沉重,在其中積淀了許多政治的、倫理道德的等等內容。古往今來,因之而得禍者大有人在,當然因而得福的也不乏其人。中國歷史上以曠達而聞名的狂士似乎都離不開酒。酒可避世,可借以發泄,可創造許多不與當政者合作的借口。“但恨多謬誤,君當恕醉人”(陶淵明《飲酒》句)。然而在傳統的封建社會又有誰是真曠達呢?稍有不慎就有斷頭之虞,喝酒也必須小心翼翼。所以,皮日休一本正經地寫了這篇酒箴。箴,規勸也。
說他一本正經,因為無論是所謂箴,還是所謂序文,都貌似以圣人之訓為法。在序文里,他明明白白地列舉了因酒得禍的古人,看來他很清楚“皮子性嗜酒”且“中性不能自節”方“因箴以自符”。多么一本正經的悔過君子。
然而透過這表層,我們便可看到皮日休那副憤世疾俗,不滿現實的真面目了。
他先為自己創造了一個自由自在的“醉士”、“醉民”的形象,實際就是一個不滿現實的不合作者的形象。本性既如此,又何必作箴以“自符”呢?原來是“懼為酆舒之僇”,因為“路酆舒有五罪,其一嗜酒,為晉所殺”,看來“耽飲”亦能招致殺身之禍呀!這是又一層。
然而,我們須知道,皮日休是寫過《鹿門隱書》那樣一針見血的戰斗檄文的斗士呀,豈是如此明哲保身之輩,其中定另有他意。
“將天地至廣,不能容醉士、醉民哉?”一句為我們透露了一點消息,如果再想下去,便剩下一腔的憤怒了。皮子心里定在大罵:什么世道,連喝酒都不許。這樣文章就含蓄地揭露了現實的黑暗和自己對現實的不滿,這大概應是作者的本意,是文章的深層了。
如果真是這樣,作者的“罵人”水平可謂高妙,隱隱約約寫來,不留一絲痕跡,但分明又能感到咄咄的氣勢和刺人的鋒芒。這含蓄的寫法,不能不令人嘆服。
看來酒的分量委實地不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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