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羅隱
楚荊人淫祀者舊矣。有巫頗聞于鄉閭。
其初為人祀也,筵席尋常,歌迎舞將,祈疾者健起,祈歲者豐穰。其后為人祈也,羊豬鮮肥,清酤滿巵,祈疾若得死,祈歲若得饑。里人忿焉,而思之未得。
適有言者曰:“吾昔游其家也,其家無甚累,故為人祀,誠心罄乎中,而福亦應乎外。其胙必散之。其后男女蕃息焉,衣食廣大焉,故為人祀,誠不得罄于中,而神亦不歆乎其外。其胙且入其家。是人非前圣而后愚,蓋牽于心,不暇及人耳。”
以一巫之用心尚爾,況異于是者乎!
——《讒書》
寓言就是寓言。借鬼神寓人事,并非羅隱首創。誰若以為他在這里宣傳迷信,那是真正的笨伯了。
文章突出一個“誠”字。“荊巫”指的是為他人求福的人。羅隱認為,為他人求福,必須一心一意,專心致志,“誠心罄乎中,而福亦應乎外”,只有這樣頑強地追求,理想才能得到實現。反之,三心二意了,必然達不到預期的效果,這也是理所當然的。
“荊巫”的思想變化,是外因通過內因而起作用的結果。外因是:從“家無甚累”到“男女蕃息”、“衣食廣大”,物質需求由少到多;影響到“誠不得罄于中”,原來專心致意為他人求福,現在要分散精力考慮自己的利益了,謀私的成分越多,為公的成分越少,其結果,曾經獲得“頗聞于鄉閭”好名聲的神巫,激起里人憤恨,聲名狼藉了。荊巫不是“獲罪于天”,而是“獲罪于人”,其所以獲罪,純屬咎由自取。
并不是說立志為百姓造福的人,都應該是六根清凈的“苦行僧”;建立家庭,改善生活,都是人情之常,但不能成為放棄理想的理由。如果荊巫干脆宣布,放棄為人祈祀的事業,要去爭名于朝,爭利于市,那也罷了,既要打起“為人祀”的旗號,而又不愿意為民造福多花心思,倒把心思全部或大部用之于自身,所謂“為人祀”僅剩下一個幌子,里人不感到忿焉,那才是怪事。
“以一巫之用心尚爾,況異于是者乎!”一句話耐人尋味。歷代以私廢公,以私害公最后結局不妙的,大有人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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