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章] 圣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萬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三章] 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是以圣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欲。使夫智者不敢為也。為無為則無不治也。
[十章] 愛民治國,能無為乎?
[四十三章] 天下之至柔,馳騁天下之至堅。無有入無間,吾是以知無為之有益。不言之教,無為之益,天下希及之。
[四十八章] 為學日益,為道日損。損之又損,以至于無為。無為而無不為。取天下常以無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
[五十七章] 圣人云:“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
[六十三章] 為無為,事無事,味無味。大小多少,報怨以德。圖難于其易,為大于其細;天下難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細。是以圣人終不為大,故能成其大。夫輕諾必寡信,多易必多難。是以圣人猶難之,故終無難矣。
〔鑒賞〕 在治國理念上,向來有二種:一是有為而治;一是無為而治。前者側重人的積極作為,突出了人的主觀能動性;后者側重于自然而然的原則,突出了人積極利用規律,按規律辦事。“無為而治”并不真的是不作為,或無所作為,而是“無為而無不為”,“無為”是手段,而“無不為”才是目的。在老子那里,以“道”治國與“無為之治”是相通的。老子主張“無為而治”,提倡按照“道”的原則,自然而然,因勢利導,無為而無不為。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解讀老子“無為而治”的治國理念。
首先,“無為而治”強調要“以民為本”。老子作為周王朝的史官,“歷記成敗、存亡、禍福、古今之道”,他深知“民”、“百姓”在國家和社會上的重要性。《七十四章》說:“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民眾連死都不怕,那還有什么事是做不出來的呢?《七十二章》也說:“民不畏威,則大威至。”當人民不畏懼統治者的威勢的時候,那么,更大的動亂、禍害就要發生了。因此,老子在這里提出要“與民休息”、“以民為本”。“以民為本”又包含著兩層含義:一是統治者要把民眾的向背看作是自己執政的基礎;二是統治者自己也需要少私寡欲,不擾民,與民休息。《四十九章》說:“圣人常無心,以百姓心為心。”圣明的君主治理天下,不應該有自己的意志,而以百姓的意志為自己的意志,根據百姓的需要和心意來施政。《三十九章》也說:“故貴以賤為本,高以下為基。是以侯王自稱孤、寡、不穀,此非以賤為本邪?非乎?”貴必以賤為根本,高必以下為基礎。因此侯王們自稱“孤”、“寡”、“不穀”,這不正是以低賤為根本嗎?不是嗎?在老子看來,民眾雖然卑賤,卻是高貴的王侯賴以存在的根本,也是一個國家的根本,沒有了這個基礎,建筑于其上的國家政權便無法存在。統治者既然明白國家的根本在民,就應該一方面要自身做到少私寡欲,不讓自己過分、無節制的貪欲而給國家帶來不幸。《五十七章》說:“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在老子看來,對統治者來說,我無為了,人民就會自然順化;我好靜了,人民就會自然端正;我無事了,人民就會自然富足;我無欲了,人民就會自然淳樸。北宋呂惠卿說:“圣人無為而民自化則無忌諱之弊,上好靜而民自正則無法令盜賊之害,上無事而民自富則無利器之滋昏,上無欲而民自樸則無技巧奇邪之尚矣”(引自魏源《老子本義》),這樣,就能夠做到“以無事取天下”(《五十七章》)。除了統治者要克制自己的私欲,還要做到不擾民、與民休息,讓民眾在相對自由、相對寬松的社會環境中發展生產,愉悅地生活。《七十二章》說:“無狎其所居,無厭其所生。夫唯不厭,是以不厭。”不要逼迫人民不得居處,不要阻塞人民謀生的道路。只有不逼壓人民了,人民才會不厭惡(統治者),社會才會安寧,國家才會安寧。
其次,“無為而治”還要求統治者奉行“清靜無事”的治國方略。在老子看來,“清靜無事”包含二義:一是統治者自身少私寡欲,以清靜修身,以身作則,教化百姓。《四十五章》說:“清靜為天下正。”蔣錫昌《老子校詁》解釋說:“正者,所以正人也,故含有模范之義。此言人君應以清靜之道為天下人民之模范也。”《五十七章》也說:“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魏晉玄學家王弼注釋說:“上之所欲,民從之速也。我之所欲唯無欲,而民亦無欲而自樸也。”在老子看來,君王自身的道德修養并不僅僅是個人的私德,而是直接與國家利益和人民福祉休戚相關的,所以,“清靜無事”的治國方略則需要有一個崇尚“清靜無事”的君王或“圣人”來實施,這也是“清靜無事”的治國方略得以執行和不斷完善的保障和前提。另外,老子主張的“清靜無事”并不是真的主張統治者無所事事,而是以“清靜無事”的原則來治理國家,這也就是“無為而無不為”的具體運用。《二章》說:“是以圣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圣人治國為政、施政也應當行“無為之事”,教化世人也應當行“不言之教”。那么,什么是“無為之事”,什么是“不言之教”呢?“無為之事”并不真的是指不作為或無所事事,“不言之教”也并不真的是指不言語或無所言語,其實,“無為之事”與“不言之教”指的是遵循事物變化發展的規律,順應民情民意,“以百姓心為心”,以百姓的福祉為指導原則,制定國家政策,頒布國家法令,民眾受其惠而渾然不覺,這樣的話,既可以保證國家穩定、社會安寧,又可以保證社會純樸和諧的社會風氣和民眾純樸自然的本性。堯帝是上古賢明圣君,無論是積極有為的儒家學者,還是消極無為的道家學者,都一致稱贊其功德。晉朝皇甫謐《帝王世紀》記載:“帝堯之世,天下太和,百姓無事,有八九十老人,擊壤而歌。”其歌曰:“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同樣地,《列子·仲尼》說:“堯治天下五十年,不知天下治與,不治與?不知億兆之愿戴己與,不愿戴己與?顧問左右,左右不知。問外朝,外朝不知。問在野,在野不知。堯乃微服游于康衢,聞兒童謠曰:‘立我蒸民,莫匪爾極。不識不知,順帝之則。’”這就是有名的《康衢謠》。無論是《擊壤歌》中的“帝力于我何有哉”,還是《康衢謠》中的“不識不知,順帝之則”,都可以看作是“清靜無事”治國方略的具體運用。較之積極有為的名常之教,也許這種“清靜無事”、“無為”、“不言”的治國方略更能奏效些,百姓在一個相對自由、相對寬松、相對寬容的社會風氣下,自然會愉悅樂居,百姓安,則天下安。
因此,在老子“無為而治”的治國理念中,既有針對百姓而采取的“以民為本”的政治措施,又有針對統治者自身的“清靜無事”的具體修身原則。而這兩個方面又是統一的。老子將能完滿地體現這兩方面要求的統治者稱為“圣人”。這個“圣人”不同于儒家所提倡的道德圓滿式的“圣人”,也不是后來道家所提倡的超脫俗事的“圣人”,而是以“無為”為其品格的統治者。圣人體“道”而行,“見素抱樸,少私寡欲”(《十九章》),“以百姓心為心”(《四十九章》)……誠如《五十七章》所說,“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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