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諫諍章第十五
曾子曰:“若夫慈愛、恭敬、安親、揚名,則聞命矣。敢問子從父之令,可謂孝乎?”子曰:“是何言與!是何言與!昔者天子有爭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諸侯有爭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爭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家;士有爭友,則身不離于令名;父有爭子,則身不陷于不義。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于父,臣不可以不爭于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乎?”
【譯文】 曾子說:“有關尊敬父母、順從長輩、安撫親人、揚名顯親等種種孝道孝行,我已經聆聽過您的教誨了。我再冒昧地問老師:做兒子的絕對聽從父親的命令與安排,就可以稱得上是孝了嗎?”孔子說:“這是什么話呀!這是什么話呀!從前,天子有七位敢于諍諫的臣屬,即使他是個無道的天子,也還不至于失掉天下;諸侯有五位敢于諍諫的臣屬,即使他是個無道的國君,也還不至于失掉封國屬地;卿大夫有三位敢于諍諫的屬下,即使他做出無道之事,也還不會失掉采邑家園;一般的士人,有一些諍友在身旁,他的美好的名聲將不會受損害;作父親的如果有敢于直言勸諫的兒子,他就不會陷于不義之中。因此,當父親有不義之舉時,做兒子的不能不直言相勸,就如同做臣屬的不能不諍諫國君的不義一樣。所以,做兒子的一旦發現父親有不義之舉,就應該直言諍諫。如果只是一味地愚從父親的命令,又哪能稱得上是真正的孝呢?”
實行孝道,并不是一味地順從,正如實行臣道并不是一味地愚忠。《諫諍章》明確地指出:“故當不義則爭之。”這可以彌補孝道中的某種極端的偏頗。
《諫諍章》中的提法,與其他儒家經典中關于“諫父”的論述有所不同(參看本書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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