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子,止于孝》什么意思|注釋|譯文|翻譯
“為人子,止于孝;為人父,止于慈。”① (《禮記》)
【注釋】①止于:達到。
【譯文】“身為子女,應做到孝順父母;身為父母,應做到慈愛子女。”
【評說】俗話說,父慈子孝。可是慈父慈母對應的,往往是不孝的兒女。為什么?
且聽聽兒女們不孝的理由:有的說父母偏心,有的說家庭困難、無能為力,有的說……
其實,父母對其他子女有所偏愛,那恰恰體現了人的善良的本性——同情弱者。我們對于相對較為窮困、困難的兄弟姐妹,不也心生憐憫嗎?
當然,公平應當是治家的第一原則,尤其是對多子女家庭的父母。古代“鄭濂碎梨”的故事是一個典范——明代大臣鄭濂一家七世同堂,近千口人,卻能長期和睦相處。皇上得知后,御贈他家一塊“天下第一家”的玉匾和兩只大梨,并派人察看鄭濂如何分配。鄭濂接旨后,派人把匾懸掛在高堂之上,把兩只大梨搗碎,梨汁倒進兩口盛滿開水的大缸里,每人分得一碗“梨汁湯”。這樣處理家務,確實是一種智慧。
至于說家庭困難、無能為力,也只是一種說辭。
因為孝敬父母,并非就是為父母買寶馬香車、購高樓大房、吃山珍海味、穿綾羅綢緞、戴金銀首飾;在歡聲笑語的簡陋小屋,粗茶淡飯同樣能盡我們做子女的孝心。
在網上“賣詞救父”的安徽歙縣深渡鎮殘疾女孩方華清的行為,從一個側面說明,子女孝敬父母,可以各人盡其所能,而不是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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