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爐夜話第二一三則解讀
卜筮以龜筮為重[1],故必龜從筮從乃可言吉[2]。若二者有一不從,或二者俱不從,則宜其有兇無吉矣。乃《洪范》稽疑之篇[3],則于龜從筮逆者,仍曰作內吉。于龜筮共違于人者,仍曰用靜吉。是知吉兇在人,圣人之垂戒深矣。人誠能作內而不作外,用靜而不用作,循分守常[4],斯亦安往而不吉哉!
【注釋】
[1]卜筮(shì):古時占卜,用龜甲稱卜,用火灼龜甲取兆,以預測吉兇,后來用其他方法預測未來,也叫做卜;用蓍草占休咎稱筮,合稱卜筮。
[2]龜從筮從:龜卜和筮卜都順從。
[3]《洪范》稽疑之篇:傳說周武王滅商后,箕子曾向其陳述天地之大法,后被傳錄下來,取名《洪范》,后來成為《尚書》中的一篇,近人疑為戰國時人假托之作。在《洪范》所記錄的九種治國大法中,第七種就是稽疑,是關于依賴占筮的決策。漢儒所盛行的“天人感應”說,常以《洪范》為立論根據。
[4]循分守常:遵循本分,安守常道。
【譯文】
占卜時以龜甲占卜和蓍草占卜的結果為主,因此必須龜卜和筮卜都順從才能說是吉祥之兆。如果二者有一個不順從,或都不順從,就應該說是有兇而無吉了。而《洪范》稽疑這一篇,則把龜卜順從而筮卜相違背的情況,仍然稱為“作內吉”。把龜卜和筮卜都與人意相違背的,仍稱作“用靜吉”。由此可知,是吉是兇主要取決于人,圣人的教誨與告誡已經很深刻了。如果人真的能夠做到吉兇之事不求取于外物,能夠守靜而不妄為,遵遁本分安守常道,這樣就會無往而不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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