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方”是象形字。甲骨文像起土出糞的大鍤:上短橫是橫把,中長橫是雙足踏之雙肩,兩短豎指明其左右兩旁,下邊是多股分叉。金文大致相同。小篆整齊化。隸變后楷書寫作“方”。
《說文·方部》:“方,并船也。象兩舟省、緫頭形。”(方,相并的兩只船。(下)像兩個舟字省并為一個的形狀,(上)像兩個船頭用繩索總纜在一起的形狀。)
“方”的本義為起土鍤。泛指四個角都是直角的四邊形。如“方形”、“方圓”。古人認為天圓地方,故而“方”有大地、地域、區域之意。如“方州”、“遠方”,“四方”。還指一面、一邊。如“方向”、“在水一方”。又引申指類、種。如“儀態萬方”。
“方”又引申指途徑、辦法。如“良方”、“方略”。還引申指見識學問。如“貽笑大方”。特指古代醫卜星相等技術。如“方術”。又引申指比擬、比較。如“打比方”。
用作副詞,表示情況切合、正當。如“血氣方剛”。又相當于“剛剛”、“才”。如“如夢方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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