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霆表字震卿,是明代凌濛初編著的擬話本《拍案驚奇》第十二卷《陶家翁大雨留賓,蔣震卿片言得婦》一書中的主人公
蔣震卿乃明代成化年間浙江杭州府余杭縣的一個讀書人。他年少氣盛,生性“倜儻佻,玩耍戲浪,不拘小節”,加上極喜游山玩水,因此時常外出云游,成年累月不歸家。
一次,蔣震卿與鄉里兩個客商結伴到紹興去,待他把紹興地區的名山勝水全玩遍,心滿意足又與那兩客商合伴同歸時,返回的路上,碰上下雨,三人慌忙找附近的一所莊宅躲雨。蔣震卿這人輕薄蠻撞,見門坊的門虛掩著,也不去敲門,上前就推,同伴好意勸阻,他卻滿不在乎,竟戲言耍笑道: “此乃是我丈人家里。”
這一句戲謔調侃的話果然惹禍了,戶主陶翁十分惱恨躲雨人的放肆不恭,因此出門責問是誰無禮,及待弄清來避雨者的身份后,便把兩位客商請入屋內歇息,獨獨撇下蔣震卿,把他拒之門外。
天愈來愈黑,雨卻下個不停。他又冷又餓,恓恓惶惶,懊悔不迭,先前的頑皮灑脫氣一絲也沒有了。想賭氣一走了之,怎奈天黑雨淋孤身一人不敢;呆著不走罷又實在沒趣難熬。思來想去,仍只得忍氣吞聲,憋悶在那雨檐之下。直到雨過天晴,月色微明,他想趁此離去,但想到兩個同伴,又不忍甩下他們。正躊躇間,聽見屋內有人低喚“且不要去”,蔣震卿心想,他們果然沒忘我,應答之后決定再等一等。忽又聽到“有些東西拿出來,你可收拾好”。蔣震卿口里隨便答應著,心中卻在想,這兩個家伙心也太壞了。平白無故地在不相識的人家打擾歇息吃飯,怎么竟又偷拿人家的東西。從他曾在內心指責別人恩將仇報這事來看,蔣震卿原是具有一定的正義感仁義心的。但接著便看見從院墻扔出兩件東西,像是裝有金銀器物的包裹。蔣此刻怕偷盜事被人知曉來追尋,把東西扛在肩上便走。剛才的正人君子,轉瞬就變成了盜賊的幫兇,那先前浮現的正義感仁義心即刻便被眼前利益沖毀掃蕩得無影無蹤。蔣震卿的臨財不廉,見利忘義還表現在,當他看見后面那兩個人趕上來時,他又心生一計,打起獨自的小算盤,包里的東西到時勢必要均分,反正是不義之財,何不如自己先藏起些好的來。他果真就把黃金重貨另包了一囊,想獨自吞享。這又再次體現出蔣震卿不光有趁火打劫、順手牽羊的脾性,而且還有對朋友耍心眼做手腳的狡黠與貪婪。
然而福兮禍所倚,禍兮福所伏,禍福之變幻,實在難測。走到天明后面那兩人趕上來時,蔣震卿才看清隨行者不是自己的朋友,倒是兩個不相識的女子,一個貌美像小姐,另一個卻象丫鬟打扮。黑夜慌亂中認錯了人,他們各自都大吃一驚愣住了。蔣震卿驚余,一把將美貌女子劫住,強令她們跟隨自己走,并聲言若敢不從,自己便要去出首,于錯亂中急中生智,馬上把主動權奪在了自己之手,為了達到目的,不惜趁人之危,采取脅迫的強硬態度逼人就范,顯露出他智謀多端,隨機應變的本領。可憐那兩個弱女子,黑夜私奔,本來就由于干了辱門敗戶的勾當而心虛膽怯,再加上誤認了人,更是亂了方寸,只好順隨著蔣震卿,一切聽由他支配。
蔣震卿把兩人帶到一家酒館,詢問了她們的來歷。小姐是陶翁之女,名幼芳,偷偷與表親王朗約好私奔。昨晚因聽見有人在門外亂嚷,說此處即是自己丈人家,心想必定是所約王朗來了,遂收拾資財,約丫鬟為伴,逾墻出逃,不想卻認錯了人。現既已逃出,再不便歸去,情愿跟隨蔣震卿了。蔣震卿無意間交上桃花運,頓時大喜。他立即帶兩個女子回家,并與陶小姐成了親。一年過后,他們生了一個兒子,過得十分融洽幸福。后來蔣震卿因看見妻子時常想念父母,便請一相好朋友,去把消息告訴陶翁全家,使他們合家團聚。最后,他們大宴親友,重拜天地,再辦婚事,其樂融融。
從全篇來看,蔣震卿的心思性情隨境遇的變遷而起伏變幻,較有個性。既有幾分豪爽、幾分灑脫,又有幾分狡黠、幾分油滑;既有可笑可愛的地方,又有可惡可恨的時候,他所以能片言得婦,轉禍為福,有偶然也有必然。偶然的地方在于:蔣震卿一句戲言“此乃是我丈人家”竟應驗;必然的地方則在于:陶小姐要逃婚私奔這是注定了的事,更重要的還在于,蔣震卿其人心眼活泛,富有心計,他善于隨機應變,碰上了機會就能抓住并利用,把事情朝著有利于自己的方向推進。正由于這,偶然才幫助了必然,必然又借助了偶然,二者相交相合,互相促進,才最終成全了這段奇異的姻緣倘若蔣震卿只是一個善良文雅缺少主見的書生;倘若他是一個謹小慎微、左顧右盼,只會恪守婚姻必須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人;倘若他是一個木訥呆板毫無心計的人,那么他即使巧遇這良機,也可能失之交臂,白白放過,并不一定就能做成這樁美事。他得妻一是靠了偶然的機緣,二是靠了他的心計與努力,決不僅僅是碰上的揀來的,也可以說是他爭來的搶來的,因此蔣震卿不僅是個幸運兒,而且也是個強者,是個成功者。一切機遇都偏愛他這樣有準備有能耐的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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