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亞里士多德”墨子與《墨經(jīng)》·關于推理、論證·理性思維》注釋|譯文
聞,耳之聰①也。循所聞而得其意,心②之察③也。言,口之利④也。執(zhí)所言而意得見,心之辯也。(《經(jīng)上》)
【注釋】①聰:聽覺。②心:古人認為,“心”是人的思維器官。③察:了解、辨析。④利:會說話。
【譯文】能聽,是由于耳朵的聽覺功能。而依據(jù)我們所聽到的東西,去了解它的意思,是要依靠“心”(大腦)的思考、辨析作用才能達到的。能談論,是由于嘴巴有會說話功能,而通過所說的話使人的思想得以顯現(xiàn),是依靠大腦的思維作用才能達到的。
【評說】兩千多年前的看法,至今仍然不失其合理性!這里所說的“心”的辨析作用,實際上是指大腦的思維作用。耳目所獲得的感性的經(jīng)驗,必須通過大腦的思維作用,才能上升為理性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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