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提要】
19世紀時,巴黎毛格街發生了離奇異常的血案。列士巴奈太太和她的女兒卡米耶小姐不幸身亡,死狀恐怖至極。當地警方對此展開調查,不僅對現場進行了搜查,而且傳訊了有關證人。報紙連續報道此次調查進程,結果一名叫勒·本的人遭到逮捕關押。
“我”在巴黎的時候,偶然結識了一個名叫杜賓的朋友。他出身富貴,卻因為命運多舛淪為貧困。此人博覽群書,極富想象力,具有特殊的分析能力。他從報上獲悉此案之后,無情嘲諷了警方的無能,對他們的調查結果十分不滿。為此,他和“我”私自對此案進行了詳細的調查。他從案件的“特殊點”出發,首先對證人有關嫌疑人語言的證詞提出質疑,認為沒有一個證人聽到兇手所說的任何字眼。接著破解了密室之謎,找出兇手出入房間的方式,并且有足夠的理由認為兇手身手異常矯健。然后把目標轉移到兇案現場,排除了兇手謀財害命的作案動機,并進一步指出本案無動機。最終,杜賓憑借堅定的信念和合理的推論,撥開案件重重迷霧,找出了事件的真相。
【作品選錄】
上文說到過,我這位朋友的怪念頭真是無奇不有,而且我對這些怪念頭一向聽之任之——因為在英文里找不出恰當的同義詞。當時他對我可絕口不提這件人命案子,他生性如此。直到第二天中午時分,他才突然問我,在慘案現場有沒有看到什么特別情況。
他口氣里著重“特別”這個字眼,不知怎的,竟教我暗吃一驚。
“沒,沒什么特別的,”我說道,“至少,跟報上看到的記載沒什么兩樣。”
“報上恐怕并沒涉及本案那種慘絕人寰的恐怖性。”他答道。“不過,別去管那張報紙的無稽之談吧。我看,這件疑案大家認為破不了,其理由倒應該看成容易破案——我說的是本案的特點中那種超越常軌的性質。由于表面上找不到動機——不是殺人的動機——而是殺人手段這么毒辣的動機,警察局竟弄得一籌莫展。樓上只有被害的列士巴奈小姐,并沒旁人,再說沒有一條出路逃得過上樓那伙人的眼睛,這兩件事跟明明聽到了爭吵聲音,表面上看來完全矛盾,這點警察局也弄得莫名其妙。房里亂七八糟,死尸倒塞進煙囪里;老太太的尸首殘缺不全,慘不忍睹;官府辦案的碰到這些情形,加上剛才提到過的原因,以及種種不必多提的情形,他們吹噓的聰明自然施展不出,無能為力。他們犯了個大錯誤,可這倒也尋常,他們把難得看見的事錯當作奧妙透頂的事了。不過,如果要探求事實真相,只需打破常規,就可以摸索出一條道理來。像咱們目前進行的查訪工作,與其問‘出了什么事’,還不如問‘出了什么從沒出過的事’。老實說,這件疑案,我一下子就能解決,或者說,已經解決了,我看作容易,警察看作破不了,這恰恰成為正比。”
我暗吃一驚,默不作聲地盯著他。
“我正在等著,”他望著房門,接下去說,“我正在等著一個人,這人也許不是這兩件慘案的兇犯,可是跟這次行兇一定有幾分關系。這些罪行中慘無人道的一節恐怕跟他絲毫無關。但愿這個推測不錯,因為全部破案的希望都寄托在這上面了。我在這間房里,無時無刻不在盼望那人光臨。不錯,他或許不會來;可是多半會來。要是來了,就少不得把他留下。這是手槍;咱們兩個都知道到時候怎么樣使槍。”
我拿了手槍,簡直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也信不了自己的耳朵,杜賓卻徑自說下去,八成像在自言自語。我早就交代過了,碰到這種時候,他總是心不在焉。他那番話是對我說的;聲音雖然不高,那副腔調卻是一般用來跟老遠的人說話的。眼睛光是茫然望著墻上。
“大伙在樓梯上聽到的吵架聲音,不是那兩個女人的,這點完全由證人證實了,”他說道。“咱們可以放心,不必懷疑老太太是不是先害死女兒,事后再自殺。我說到這件事,主要是為了說明兇殺的方法;因為列士巴奈太太的力氣不會那么大,要把她女兒的尸體塞在事后發現尸體的煙囪里,可絕對辦不到;再說她自己遍體鱗傷,人家決不會認為她是自殺。因此,兇殺這件事是第三者干的;第三者的聲音呢,也就是大家所聽見的吵架聲。我現在來談談證人的供詞吧,不談有關這些聲音的全部供詞,單談那種供詞中的特殊點。你看到有什么特殊的嗎?”
我就說,證人一致認為粗聲粗氣的那個是法國人,可是說到尖聲尖氣的那個,或者,照其中一人說是刺耳的聲音,那就各有各的說法。
“那是證據,”杜賓道,“可不是證據的特殊點。你沒看出什么特殊的地方。但這里頭有一點得注意。正如你所說,證人都認為粗聲粗氣的那個是法國人;在這問題上意見都一致。可是說到尖聲尖氣的那個,特殊點就來了,特殊點倒不在于意見不一致,而在于這些證人,無論是意大利人、英國人、西班牙人、荷蘭人、法國人,一形容到那個聲音,人人都說是外國人的聲音。人人都肯定不是他們本國人的聲音。沒一個把這聲音比作他通曉的任何國家的語言——恰恰相反,法國人認為是西班牙人的聲音,‘要是他懂西班牙話,就聽得懂幾個字眼’。荷蘭人硬說是法國人的聲音;可是在他的供詞里卻說:‘不懂法國話,證人是通過翻譯受訊的。’英國人認為這是德國人的聲音,但‘并不懂得德國話’。西班牙人‘肯定’這是英國人的聲音,可是他完全‘根據說話腔調判斷的’,‘因為他一點英國話都不懂’。意大利人卻以為是俄國人的聲音,但‘從未跟俄國人談過話’。此外,還有一個法國人跟頭一個法國人說法又不同,他肯定那是意大利人的聲音;可是,并不通曉那種語言,就像那個西班牙人一樣,‘根據說話腔調’。瞧,當時那聲音真是多么稀奇啊,看這種供詞,能夠證實那是哪種聲音呢!——這種聲調,連歐洲五大區域的公民都沒聽慣!你會說那大概是亞洲人的聲音——是非洲人的聲音吧。在巴黎,亞洲人可沒幾個,非洲人也數得清;不過,先不去否定這種推論,現在只提出三點,請你注意。一個證人說這聲音‘與其說是尖聲尖氣,不如說是刺耳’。還有兩個證人說是‘又快又亂’。沒一個證人提到他聽得出什么字——像什么字眼的聲音。”
“我不知道,”杜賓接著說,“你聽了我這番話,心里有什么譜;可是不瞞你說,就憑供詞上談到粗聲粗氣和尖聲尖氣的這一部分,便可以作出合理的推論,這種推論完全足以令人產生疑問。根據這個疑問順藤摸瓜,就可以進一步調查這件疑案。我剛才說‘合理的推論’,可我的意思并沒全部表達出來。我原想說這種推論是唯一合適的推論,這種推論的唯一結果必然產生疑問。不過是什么疑問暫時還不說。只要你記住,我心里這個疑團完全有根有據,足以使我在搜查那間寢室時,對搜查方式和大致目標心里有個譜。
“現在咱們就算到那間寢室去了吧。先找什么呢?兇手逃走的方法。咱們倆誰都不信不可思議的怪事,這是不消說的。列士巴奈太太母女倆不會給妖怪殺害。行兇的是個有血有肉的,逃走時也不能化為一縷輕煙。那么怎么逃的呢?幸虧這問題只有一種推論的方式,靠了這方式一定能得到個明確的判斷。咱們把兇手可能采取的逃走方法,一一加以研究吧。大伙上樓的當兒,兇手明明就在發現列士巴奈小姐尸體的房里,至少可以說是在隔壁房里。因此只要在這兩間房里找出口就行了。警察已經把四處地板、天花板和磚墻全都查看得一清二楚。沒什么秘密出口逃得過他們的法眼。可是,我信不過他們的眼力,親自查了一下。查過了,果然沒有秘密出口。通過道的兩扇房門全都鎖得嚴嚴密密,鑰匙也都插在里面。回頭去看看煙囪吧。這些煙囪雖然都跟普通煙囪一樣寬,離開爐邊有八九英尺高,可是從頭到尾連只大貓的身子都容不下。以上說的兩個地方,既然都絕對不可能作為逃走的出路,那就只好從窗子著手了。打前房窗口逃走,那可逃不過街上一伙人的眼睛。因此,兇手一定是從后房窗口逃跑的。好了,既然得出了這么明顯的結論,那么,作為推論的人,就不能因為看來不通而予以否定。咱們只有去證明這些看來‘不通’的理由實際上是通的。
“寢室里有兩扇窗子。一扇窗子沒給家具堵住,完全看得見。另一扇窗子的下半扇,給笨重的床架一頭緊緊抵住,遮得看不見。沒遮住的那扇窗子里面是緊緊拴住的。就是使盡渾身力氣也休想拉得動。左面窗框上鉆了個大釘眼,釘眼里釘著一枚挺結實的釘子,快釘到了頭。再看看另一扇窗子,也有同樣一枚釘子,同樣釘著;哪怕用盡九牛二虎之力,也休想拉得起這扇窗。警察看了就完全相信出路不在這兩個窗口上。因此,他們認為拔掉釘子,打開窗子是多此一舉。
“我進行的調查比較嚴格,這樣做,理由就是剛才所說的——因為,我知道,凡是看來不通的事物,證明的結果實際上未必如此。
“我就這樣著手琢磨了——從結果推溯原因。兇手準是從這兩扇窗子的一扇逃走的。就算這樣,兇手出去了可沒法再從里邊拴上窗框,要知道大家看見的窗框就是拴著的——這事非常明顯,警察才不在這方面追根究底。可是窗框是拴緊的。那么,一定能夠自動拴上。這個結論絕對錯不了。我走到那個沒堵上的窗口,花了番手腳才拔去釘子,打算把窗框推上。不出我所料,果然是怎么推都推不上。我這才知道,準是暗裝一道彈簧;我的想法證實了。就此相信不管這釘子的情況看來依然多么玄妙,我的前提至少是對的。仔細找了一下,馬上就找出這個機關來了。我一按,心里對這個發現挺滿意,就忍住了,沒去推上窗框。
“當下重新放好釘子,留神打量一通。一個人跳出這個窗子,窗子會重新關上,彈簧也會碰上;可是釘子不會重新釘好。這個結論很清楚,我的偵查范圍就此縮小了。兇手一定從另一個窗子逃走。兩個窗子的彈簧大概是相同的,假定這樣的話,釘子上一定有個不同的地方,至少釘法上不同。踏上床架的棚子,我探出頭,仔細朝床頭后面另一個窗子端詳一番。伸手到床頭后面一摸,一下子就摸到彈簧,一按,果真不出所料,就跟那扇窗子一模一樣。于是看看釘子。正跟另一枚釘子一樣結實,而且分明是一樣釘法,也快釘到了頭。
“你會說我給難住了;真這樣想的話,一定是弄錯了歸納法的道理。套句運動界的行話,我可是‘百發百中’。線索始終沒斷過。任何一個環節都沒脫掉。我已經追到這個秘密的底了;那個底就是釘子。我剛說,外表上看來,這釘子跟另一扇窗子上的釘子絲毫不差;盡管看起來這是真憑實據,可是眼看線索馬上就要解開,比起來,這憑據根本毫無價值了。我說:‘這釘子一定有什么不對頭的地方。’伸手一摸,手指頭就箝出了釘頭,外加二三分長的釘身。釘身的其他部分還在釘眼里,就是在那兒斷掉的。斷口是老的,因為邊上全生了銹,分明是錘子捶斷的,一捶就將釘頭多少捶進下邊窗框的頂上。當下我就把釘頭重新放在剛才取出的缺口里,果然活像一枚釘子——一點縫都看不出。按了下彈簧,我輕輕把窗框推上幾英寸;釘頭還牢牢嵌在窗框的釘眼里,一齊推上去了。我關上窗,釘子又成了整整一枚了。
“說到這兒,悶葫蘆總算打破了。兇手是打床頭上那扇窗口逃掉的。兇手一逃,窗就自動關上了,或者是兇手故意關上的也說不定,窗也就給彈簧拴上了;警察把彈簧的那股力錯當作釘子的力——就此認為不必再追究了。
“第二個問題要研究的就是逃下去的方式。這一點,我跟你繞著屋子兜了一圈,就胸有成竹了。隔開那扇窗子五英尺半左右的地方,有根避雷針。誰也沒法從這根避雷針上夠著窗口,別說是跳進窗里了。可是我看到四樓的百葉窗是特別的一種,巴黎的木匠師傅稱作‘鐵格窗’——這種款式目前很少采用,在里昂和波爾多某些古老的府邸上,倒還時常看得見。樣子像普通的門,是單扇,不是雙扇,只是下半扇是格子窗,或者鑄成鏤空鐵檻,這就可以給人當作絕妙的把手。列士巴奈太太家的百葉窗足足有三英尺半寬。咱們當時從房子后面望上去,看到兩扇百葉窗全都半開半閉——就是說,百葉窗跟墻面恰正成個直角。警察大概也像我一樣,查過那幢樓房的后面;要是檢查過的話,不會不看這兩扇鐵格窗的寬度,但他們沒看出窗子有這么寬,就算看到了,反正也沒當作一回事。其實,他們既然深信這地方不能當作逃走的出路,自然在這兒檢查得馬馬虎虎了。可是,我看清楚了,床頭窗口那扇百葉窗如果完全推開到挨著墻,離開避雷針還不到兩英尺呢。還有一點也很清楚,只有身手異常矯捷,膽大包天,渾身使勁,才可能從避雷針爬進窗里。現在假定這扇百葉窗完全敞開,只有二英尺半的距離,強盜大可以緊緊抓住百葉窗上的鐵格。然后松開避雷針,兩腳牢牢頂住墻,大膽從上面縱身一跳,他就可以把百葉窗順勢一推關上了,如果假定當時開著窗,連他的人都可以趁勢跳進屋里。
“希望你特別記住一點,剛才說過,要干那么危險,那么困難的絕技,必須身手異常矯捷,才能馬到成功。我的用意,首先就是讓你知道,跳窗這件事可能辦得到:——不過,其次,也是主要一點,請你記住,必須具有特別靈活的身手,簡直是不可思議的身手,才跳得成。
“不消說,你會用上一句法律轍兒說‘把事實證明一下’,我與其強調充分估計兇手跳窗必須具備的矯捷身手,倒不如低估一些的好。這在法律上也許用得上,在推論上卻行不通。我最終目的只是搞清事實真相。眼前的用意,就是要你把我剛才說的聯想一下:異常矯捷的身手和那種特別尖銳或者刺耳的喊聲,亂七八糟的聲音,那聲音是哪國口音,可沒有一個人說的相同,而且發些什么音也聽不清。”
聽了這番話,我心里一下子似懂非懂的,隱約懂得了杜賓的意思。似乎快要領會了,卻又無法理會,恰如有時候,人們心里快要回想起來,想到頭來,偏偏又記不起一樣。我朋友接著又大發宏論。
“不說你也明白,”他說道,“我已經把話題從溜出去的方式扯到溜進來的方式了。我的用意無非提醒你,出去進來都用同一方式,都在同一地方。現在回過頭來講講室內情況吧。看看這兒的現象吧。五斗櫥的抽屜,據說給人搜劫過,可里頭還有不少衣物。因此這種結論實在荒唐。這不過是個猜測——非常愚蠢的猜測——僅此而已。怎么知道抽屜里發現的這些東西不是完整無缺的呢?列士巴奈太太母女過著與世隔絕的生活——沒看見有什么人來往——難得出門——用不著好多套替換衣服。抽屜里的這些衣物,至少是母女倆手頭所有的最好衣物。要是有賊偷走什么的話,干嗎不偷最好的——干嗎不全偷走?一句話,干嗎不拿四千法郎的金幣,反而拿衣服添麻煩呢?金幣沒拿走。銀行老板米尼亞爾先生說的那筆錢,幾乎原封不動放在地板上兩個袋子里。警察單憑一部分供詞說把錢送到門口這一點,就對謀殺的動機,產生錯誤看法,希望你心里可別存這種看法。送去一筆款子,不到三天,收款人就遭謀殺,像這種巧合的事,人生中隨時隨地都碰得到,而且蹊蹺何止十倍于此,可又何嘗有人注意過呢。一般說來,巧合的事是思想家之流的絆腳石,憑他們那種學問,可不懂得或然性的理論——要知道人類科學研究的重大課題取得極為輝煌的成就應當歸功于這種理論。在目前這件事上,要是金幣丟了,那么三天前送款子的事,就不僅僅是巧合了。那一來,倒證實了關于動機的看法了。不過,根據本案的實際情況,要假定這個暴行的動機是為了錢,那勢必認為兇手是三心二意的白癡,竟然現成金幣不拿,而且連原來的動機也忘了。
“現在可別忘了我提請你注意的幾點——特別的聲音,異常矯捷的身手,以及那樣慘無人道的離奇兇殺案竟然毫無動機——咱們回過頭來看看兇殺的慘狀吧。房里這個女人給人用手扼死,然后給人倒栽蔥塞進煙囪里。普通兇手可不用這種殺人方式。尤其不用這種方法藏尸滅跡。照尸首給塞進煙囪的情況看來,你就會承認那里頭有點離奇古怪——一般看來,人們決不會做出這種事,哪怕兇手是最最狠毒的人。你還想想看,把尸體硬塞進這么狹的洞里,幾個人一齊使盡力氣都拖不下來,那股子勁該有多猛呵!
“好了,回過頭再看看兇手使出那股神力的其他形跡吧。壁爐上有幾大把花白的頭發。這是連根拔起來的。你總也知道,哪怕從頭上一把拔下二三十根頭發,都得使出好大的力氣。你我都看到那幾把發絲,發根上還連皮帶肉呢,真叫人看得心里發毛——由此可見那份力氣大得要命,說不定一氣兒拔得下五十萬根頭發呢。老太太不單喉管給割開,而且腦袋完全跟身體分了家——兇器不過是把剃刀罷了。我希望你對這些獸性般殘酷的罪行也注意一下。至于列士巴奈太太身上的瘀傷,我暫且不說什么。迪馬先生和他那位可敬的助手艾蒂安先生,全聲明這些傷痕是鈍器所傷;這兩位先生在這方面說得很對。鈍器明明就是院子里鋪的石頭,被害人就是從床頭那扇窗里給扔下來的。這個看法現在看來盡管簡單,警察卻忽略了,忽略的原因正是他們忽略百葉窗的寬度一樣——因為那兩枚釘子的關系,他們的腦子就給堵死了,想不到窗子可能開過。
“如果現在,除了以上說的這些情況之外,你再好好回顧一下室內凌亂異常的情況,就有利于咱們綜合這幾點:驚人的矯捷身手,超人的力氣,殘酷的獸性,毫無動機的慘殺,完全違反人道的恐怖行徑,在不少國籍的人耳朵里,聽來都像外國口音的聲音,而且沒有清楚明了的音節。請問你得出什么結論來呢?聽了我這番話,你心里有了什么譜?”
聽到杜賓問我這話,我頓時渾身發毛,說道:“這是瘋子干的勾當,是附近療養院里逃出來的武瘋干的。”
他答道:“你的看法倒也有些道理,但瘋子即使神經病大大發作,聲音跟樓梯上聽到的那種怪聲也根本不一樣。瘋子總有個國籍吧,盡管說的話前言不對后語,可是發音總首尾一貫吧。再說,瘋子的毛發也不是像我現在手里捏著的這種。這一小撮毛,我是從列士巴奈太太捏緊的手指縫里拉出來的。你倒說說這是什么?”
“杜賓!”我嚇得渾身一點氣力都沒有了,說道,“這毛真是非常少見——這不是人的毛發啊。”
“我也沒說是啊,”他道,“不過,在沒肯定這點之前,我要你看看描在這張紙上的一小幅草圖。這張畫畫的就是一部分供詞所說的列士巴奈小姐喉部有‘深黑的瘀傷和深深的指甲印’,另外,迪馬先生和艾蒂安先生的供詞里,卻說是‘幾塊青痕,顯然是指痕’。
“你就會看出,”我朋友接著說道,一邊把那張紙攤在我們面前的桌上,“這張草圖說明扼得多么有力,多牢。一點都看不出松過手。個個指頭都保持原來狠狠嵌在肉里的樣子,可能是扼到死者斷氣才放手的。你倒試試看,把手指頭同時放在這幾個指印上。”
我試了一下,可是不成。
“這樣試驗可能不夠好,”他說道。“紙頭攤成了平面;可是人的脖子是圓筒形。這兒有根木柴,跟死者的脖子差不多粗細。把這張草圖包在上面,再試試看。”
我照做了;可是這回顯然比上回更加費勁。
我道:“這不是人手的指印。”
(陳良廷等譯)
【賞析】
英國小說家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探案全集》不僅在世界各地受到廣泛歡迎,而且在當今中國,也是家喻戶曉,一版再版,一再重印。其實,柯南道爾并非偵探小說鼻祖。早在柯南道爾之前,美國作家愛倫· 坡就已經創作出世界上第一部偵探小說,開創了偵探小說的基本模式,并被以后的許多偵探小說家所借鑒。
這部偵探小說名叫《毛格街血案》,也譯為《莫格街兇殺案》,創作于1841年。盡管愛倫·坡在創作這部小說之時,并未有意識地去開創一種全新的文學樣式——偵探小說,但他確實塑造了短篇小說史上第一個偵探形象:杜賓。
對小說中的主人公“我”來說,杜賓是個外國人。他出身富貴,卻淪為貧困。他博覽群書,極富想象力,還具有一種特殊的分析能力。本書的節選部分著力刻畫了他的這種分析能力。主要通過三個方面來表現。一是通過“我”的眼光和行為。我對杜賓縝密的推理過程不斷發出驚嘆。同去勘察現場,“我”對杜賓所發現的細節,尤其是特別之處,全然未覺。而此時的杜賓早對案情洞察入微,成竹在胸。“我”聽著杜賓有理有據的推理,懵懵懂懂,茫然不知所措,以至于聽到杜賓的推理結論時,嚇得渾身無力。作者正是依靠“我”的后知后覺,襯托杜賓的先知先覺;依靠“我”的粗枝大葉,襯托杜賓的細致入微;依靠“我”的猶疑膽怯,襯托杜賓的果敢自信。
二是通過案件本身。毛格街血案從表面上看是一起離奇異常的案件。這從以下幾點可以看出:首先是證人有關嫌疑人語言的證詞。意大利人、英國人、荷蘭人、法國人形容起“那個聲音”都認為它是外國人的聲音。其次是本案存在一個最大的謎團——密室之謎。既然此案已被認為是一起謀殺案,那么最大的疑問是兇手如何在這個封閉環境里自由地出入。第三,兇手謀財害命的動機矛盾重重。第四,兇殺現場恐怖異常,處處是違反人道的行徑。
杜賓的獨特之處正在于,他有異于常人的判斷推理能力,能從諸多紛繁復雜的線索中抽絲剝繭般地搜尋出有價值的重要信息。他始終堅信:“事實真相并不在我們鉆的牛角尖里,而是在抬眼就望得見的地方。”因此,在面對這起案件的時候,他頭腦清醒,思維敏捷,勇敢地打破常規,直擊案件要害。他先質疑了嫌疑人的語言,并認定“沒一個證人提到他聽得出什么字——像什么字眼的聲音”。隨后到現場進行了實地勘察,研究兇手逃走的種種方法,得出兇手從后窗逃走的結論。接著著手調查兇手逃下樓的方式,由此確定兇手的體貌特征:身手異常敏捷,有超人的力氣。緊接著杜賓用反證法推翻了謀財害命的作案動機,指出如果兇手是為了錢財,就不會放棄近在眼皮底下的四千法郎金幣。最后杜賓強調了此兇手作案的殘忍程度如獸行一般。
三是通過警方的愚鈍無能來證明杜賓的超凡脫俗。對于棘手詭異的毛格街兇案,警方一籌莫展。歹毒的殺人行徑,奇怪的密室之謎把案情弄得撲朔迷離,千頭萬緒。杜賓則自信地認定:“他們把難得看見的事當作奧妙透頂的事了。”所以,他從一開始緊緊抓住“特殊點”,如同布下了天羅地網,綱舉目張,案情的頭緒轉瞬間被理清了。這一點突出地表現在嫌疑人語言認定上。杜賓舉重若輕,而警方化簡為繁。警方對于現場的勘察美其名曰:地毯式,實則漏洞百出。幸好杜賓“信不過他們的眼力”,親自在現場進行實驗,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終揭開了“密室不密”的真相,并合理推測出兇手的體貌特征。在殺人動機的認定上,警方實在過于草率,僅憑現場櫥柜抽屜被翻亂過的痕跡就武斷地認為受害人的財物受損,而忽略了近在咫尺的金幣。
《毛格街血案》從以上三個方面成功塑造了偵探杜賓的形象。之后,他又出現在《瑪麗·羅熱疑案》、《竊信案》中,屢破奇案,屢建奇功。杜賓——名門之后,無心重整家業,靠吃遺產度日,特別喜愛看書,沉迷幻想,具有豐富的想象力和獨特的分析判斷能力,可以說是福爾摩斯的雛形。“我”與杜賓如影隨形,情同手足,在諸多方面不及他聰明機智,但不可或缺,像是華生的“前身”。愚鈍無能的警方更有力襯托了杜賓的形象,使這位英雄光芒四射。之后的偵探小說也常常借鑒這種寫法,安排類似警方這樣的配角,以他們的低能遲鈍、滑稽搞怪反襯主角人物。
《毛格街血案》除了塑造偵探杜賓、助手“我”、警方三者之外,還成功地創造了一般偵探小說的基本套路。先介紹偵探的基本情況、性格特點、興趣癖好,然后展示犯罪情況并提供一些基本線索,接著對案情展開調查,公布調查結果,最后揭示案件的真相,迫使罪犯俯首認罪。
此外《毛格街血案》所出示的證據,具有似是而非的特點。它們使案情疑竇重重,一方面擾亂了偵探的思路,增加了偵破的難度,另一方面也極大地激發了讀者閱讀的興趣。后世的偵探小說作家對這種技法的使用樂此不疲。英國偵探小說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就是其中之一。她塑造的波羅探長世界聞名,遇到的幾乎都是案情復雜、證據蕪雜的棘手案件。膾炙人口的尼羅河慘案、駭人聽聞的東方快車謀殺案等,皆是如此。顯然,創作者是在有意“刁難” 這位名偵探,故布疑陣迷惑擾亂讀者的思考。
也許有讀者覺得《毛格街血案》對犯罪現場的描摹太過血腥恐怖,也許也有讀者對兇手是猩猩這個出人意表的案件結果失望、不滿,但這都不足以影響它在偵探小說史上的地位。正是在這篇作品中,第一個虛構的偵探產生了。正是在這篇作品中,偵探的助手和警方兩類配角開始恰到好處起到陪襯作用。也正是在這篇作品中,偵探小說的基本模式確立了。從此,偵探小說這種智慧文學就開始擁有一群廣泛忠實的讀者,他們抱著游戲和享受的態度欣賞偵探小說,從中獲得了無窮的樂趣。
(顧 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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