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待多動癥孩子?
(1)癥狀與表現
兒童多動癥又稱注意力缺陷多動癥、兒童多動綜合征。兒童多動癥即輕微腦功能障礙綜合征,是一種較常見的兒童行為障礙綜合征。患兒智力正常或接近正常,活動過多,注意力不集中,情緒不穩,沖動任性,自控能力差,并有不同程度的學習困難。臨床表現為:
① 活動過多。不論在何種場合,都處于不停活動的狀態中,如上課不斷做小動作,敲桌子,搖椅子,咬鉛筆,切橡皮,撕紙頭,拉同學的頭發、衣服等。平時走路急促,愛奔跑,輪流活動時迫不及待,經常無目的地亂闖、亂跑,手腳不停而又不聽勸阻。
② 注意力不易集中。注意力很難集中,或注意力集中時間短暫。上課時,常東張西望,心不在焉。做作業時,邊做邊玩,隨便涂改。不能集中注意力做一件事,做事常有始無終,虎頭蛇尾。
③ 學習困難。粗心大意,在朗讀、作文、語言口頭表達等方面存在問題。智商雖大多在正常范圍,但考試成績常常不理想。
④ 性格或行為障礙。患兒多任性、倔強,情緒易沖動而缺乏自我克制能力,在集體生活中不合群,好與人爭吵。行為幼稚或怪僻,行為無目的、貪玩、逃學、打架,甚至說謊、偷竊等。往往是教育也無濟于事。少數多動癥患兒成年后,還留有性格和行為上的缺陷。有的還常常出現頭痛、胃痛、下腹絞痛、腹瀉、尿頻(甚至遺尿)、嘔吐等癥狀。這些癥狀的出現,是由于患兒把學習和生活中的緊張刺激所引起的焦慮情緒轉移到身體上而引起的一些器官的功能紊亂。
(2)矯正與治療
第一,教育與心理療法。兒童多動癥是病態,不應歧視,不應打罵,以免加重孩子的精神創傷。不能誤認為小兒的病態是“不學好”“故意搗亂”等。成人對患兒態度不要過分粗暴,不可歧視,更應避免打罵、體罰。對于多動兒童的要求,切莫像對待正常孩子那樣嚴格。只要求他們的多動行為能控制在一個不太過分的范圍內就可以了。
① 把過多的精力引導起來。對于這類活動力過多的兒童要進行正面的引導,使他們過多的精力能發揮出來。家長和老師要組織他們多參加體育活動,如跑步、打球、爬山、跳遠等,如有條件,應安排他們做一些室外活動,使他們過多的精力能釋放出來。
② 加強集中注意力的培養。可以從看圖書、聽故事做起,逐漸延長其集中注意力的時間。也可把他們安排在教室的第一排座位上,以便在上課時能隨時得到老師的監督和指導。如果兒童在集中注意力方面有所進步,應及時表揚、鼓勵,以利于強化。
③ 培養有規律的生活習慣。要按時飲食起居,有充足的睡眠時間。
④ 培養他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⑤ 行為矯正。多鼓勵兒童的適當行為,而淡化懲罰違紀行為。當他們在學習中出現適宜行為時,就及時給予獎勵,以鼓勵他們繼續改進。
第二,藥物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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