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小過卦第六十二·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兇,是謂災眚。
【譯文】 上六,不能遇合陽剛卻更超過陽剛;正象飛鳥(不停地飛動)遭受射殺,有兇險,這就叫作災殃禍患。
【注釋】①弗遇過之——此句說明上六居《小過》之終,陰處窮高,過越至極,不僅不能應合在下之陽,且己身之亢已超過陽剛,故謂“弗遇過之。”《重定費氏學》:“陰陽之氣,同類則相拒,異類則相感。上變陽則與三相失,弗能親遇,但有過之而已。先曰‘弗遇’,見上本有可遇之道,其弗遇也,其自爲之也。” ②飛鳥離之,兇,是謂災眚——離,通“罹”,謂遭受,此指飛鳥遭射;災眚,即災殃禍患(見《復》上六譯注)。此以飛鳥窮飛遭射之象,喻上六過極自取災兇。《王注》:“小人之過,遂至上極,過而不知限,至于亢也。過至于亢,將何所遇?飛而不已,將何所託?災自己致,復何言哉! ”《正義》:“以小人之身,過而弗遇,必遭羅網;其猶飛鳥,飛而無託,必離矰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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