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退出國際奧委會
中國體育組織早在1924年同國際奧委會就建立了聯系,并幾次派出運動員參加奧運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中華全國體育總會成為代表中國體育界唯一的合法的全國性體育組織。1952年第15屆奧運會在芬蘭的赫爾辛基舉行,時間為7月19日至8月3日。7月14日,中華全國體育總會秘書長榮高棠等致電奧林匹克運動委員會,抗議該會重新討論中國體育總會的資格問題,并抗議該會邀請國民黨臺灣政權參加第15屆奧運會。25日,榮高棠率領中國體育代表團前往芬蘭赫爾辛基。31日,榮高棠在赫爾辛基發表聲明,指出由于種種不合理的阻撓和遲發邀請而造成的拖延,致使中國代表團未能及時參加本屆奧運會比賽。1956年第16屆奧運會時,國際奧委會在少數人的操縱下,不顧中華全國體育總會的反對,非法允許臺灣參加,別有用心地想制造“兩個中國”。中華全國體育總會于同年11月6日發表聲明,強烈抗議國際奧委會堅持邀請臺灣單獨派隊參加第十六屆奧委會,宣布問題未解決前,中國運動員不能參加本屆奧運會。由于國際奧委會堅持錯誤立場,中華全國體育總會于1958年8月19日,宣布同國際奧委會斷絕關系。同時,宣布退出國際游泳、田徑、籃球、舉重、射擊、摔跤、自行車聯合會及五洲乒乓球聯合會,這一別,一直到1984年第二十三屆奧運會,中國才派隊參加在美國舉行的奧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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