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無名氏
無緣對面不相逢,有緣千里能相會。
元代雜劇《鴛鴦被》,全名為《玉清庵錯送鴛鴦被》,收入明代臧晉叔所編《元曲選》,作者姓名不詳。此劇寫府尹李彥實被查勘,向財主劉員外借銀赴京,一年以后未見歸來,劉便乘機向李女玉英逼債,迫使她在玉清庵與自己成親。可是到時劉因犯夜禁而被拘拿,玉英與來庵中借宿的書生張瑞卿誤結姻緣。嗣后張生進京赴考,分手時玉英贈之以鴛鴦被。結果張生狀元及第,與玉英重逢,夫妻團圓。上面的兩句詩錄自《鴛鴦被》劇本第一折,是玉清庵劉道姑為劉員外做媒獲得意外成功時吟誦的兩句臺詞。此外,《張協狀元》、《荊釵記》、《拜月亭》等劇及《金瓶梅》、《水滸傳》、《雨窗欹枕集·董永遇仙傳》等,也都引用到這兩句詩,不過,詩句順序前后顛倒,其中“能”字又作“來”。
“無緣對面不相逢,有緣千里能相會。”這是至今仍然廣為流傳的哲理名言。上下兩句從完全對立的兩個方面,指出兩種截然相反的結果,特別強調了“緣”的重要性。所謂“緣”,即人們常說的因緣、緣分、緣法等等,意指機遇、機緣。這兩句詩對比成文,旨在說明有無機緣是能否相會的極為重要的條件:只要有了機緣,即使遠隔千里,也終究能夠相逢;如果沒有機緣,縱然對面處之,也仍舊不能相識。人們多用來指締結姻親或結交朋友均要由機緣來決定,有了機緣則可,錯過機緣則否。這種機緣(一般指機會)總是帶有偶然性,如果過分強調這種偶然性,一味認為愛情或友誼均是由偶然的機緣而結下的,甚或認為這種機緣是人們前生修積,是一個人的命運注定,顯然都是錯誤的。根據唯物辯證法的觀點,機緣固然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但這種偶然性的背后隱藏著必然性,而必然性正是偶然性的支配力量;偶然性只能對事物的發展變化起輔助作用,而必然性則對事物的發展變化起決定作用。比如人們的志同道合、情趣相投,是愛情或友誼形成的必然因素和決定條件,即使“一見鐘情”、“一見如故”,也概莫例外,也是彼此心靈的感應和相通,而人們相逢相識的種種機遇,只是影響到愛情或友誼確立的時間遲早快慢而已。因此,如果將“緣”理解為機緣和情緣的結合(亦即偶然因素和必然因素的結合),那就能夠避免認識上的片面性和盲目性,注意積極發揮事物內部必然因素的主導作用,也充分調動事物內部偶然因素的輔助作用,從而引導事物向正常的方面發展和變化。男女的結合,朋友的相交,也正是要依靠加深彼此的友誼,培養共同的志趣來促成,切不可消極被動地去等待機遇,否則,那就無異于“守株待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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