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鑒賞《兩宋詞·趙鼎·點絳唇》趙 鼎
趙 鼎
春 愁
香冷金爐①,夢回鴛帳馀香嫩②。更無人問。一枕江南恨。消瘦休文③,頓覺春衫褪。清明近。杏花吹盡。薄暮東風緊。
竹西草堂圖(局部) 【元】 張渥 遼寧省博物館藏
注釋 ①金爐:銅制的香爐。②鴛帳:繡著鴛鴦的帷帳。③休文:南朝梁沈約,字休文。
鑒賞 趙鼎是南渡賢相,又是著名的詞人。他的詞作具有鮮明的時代特色,以北宋滅亡為界,作品的內容、風格迥異。南渡前,偏于學五代花間詞,多表現離愁別恨;南渡后,其詞側重于寫現實感受,充滿了家國之痛,風格由柔媚變成剛健。通觀全詞,本篇當屬前期之作,“小詞婉媚,不減《花間》《蘭畹》”。(楊慎《詞品》)
詞作為一種文體,除了抒寫政治,更多的是表達心靈深處的思索,是一己情懷的自然展現。人是立體的,具有多面性,在現實浮華、喧鬧的背后,人們往往愿意開辟一方清凈之所,在那里涂鴉、在那里徜徉,尋找心靈的回歸,從而發現真實的自己。因而婉約一直是詩歌的主流,本篇亦是如此,主題是春愁,除了民族傳統積淀的春愁情結,宋代的社會風貌也給它鐫刻上了一抹別樣印記。
作者從夢中醒來,香爐已冷,鴛帳低垂,屋里彌漫著淡淡的幽香,“嫩”字出語不凡,它本是形容事物的初生與新鮮,是生命的展現。在這里,用以修飾“馀香”,運用了通感的藝術手法,表現了一種“暗香浮動”、若有若無、輕柔幽微的香韻,很是別致。這兩句將讀者帶進一間嫻雅、靜謐的小居,我們仿佛看見了主人公的自在和慵懶。然而細細推敲,作者夢醒后其實并不輕松怡然。夢里溫馨甜蜜,一旦轉入現實,呼吸的是“冷”氣息,香氣還在,可是游絲般的殘香怎能比得上甜美的夢,詞人寧可沉浸于夢的虛幻中。你可以說他是逃避,但這是多少人都難以抗拒的心靈矛盾,暫且一夢也無妨。
“更無人問”自是“夢醒無人安慰”的苦悶,苦悶源于春。春的美艷惹人感嘆,無奈“林花謝了春紅,太匆匆”(南唐李煜《烏夜啼》),“縱岫壁千尋,榆錢萬疊,難買春留”(萬俟詠《木蘭花慢》),春去愁不斷,花飛恨煞人。其實,“更無人問”何妨理解成“無須問”,春愁不是一己情懷,它是一種普遍的情結,當你在感嘆春愁時,別人抑或如此,同是惜春人,心照自不宣。下句用“一枕”修飾“恨”,化抽象為具體,可謂銜接無痕,精巧自然,這與岑參的“枕上片時春夢中,行盡江南數千里”(《春夢》)異曲同工。夢中,江南風光無限,本想與人傾訴,醒來卻無人問津,可堪遺恨。此處“江南”二字自有深意,它與宋代的社會現實是分不開的,趙鼎一生奔波于政治間,直至官至宰相,“江南”二字定會包含某種家國訊息,它是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風情美感的。
作者沒有道明這種情愁的根源,其實無須說明,這正是一種無所不在的閑愁,是一種泛化了的幽怨,既是時代情愫的折射,也是個人心緒的流露,傷春只是契機,而人生的嘆息,世事的憂患才是它的終極內涵。
“消瘦”二句作者運用典故,沈約在《與徐勉書》中曾這樣描述自己的病況“百日數旬,革帶常應移孔,以手握臂,率計月小半分”,后世文人遂以“沈腰”“沈郎腰瘦”“沈約瘦”代指腰圍縮減,身體日漸消瘦。如宋范成大:“莫嫌憔悴沈腰瘦,且喜間關秦璧歸?!?《次韻虞子建見咍贖帶作醮》)黃庭堅:“定是沈郎作詩瘦,不應春能生許愁?!?《王立之承奉詩報梅花已落盡次韻戲答》)作者先以沈約自比,繼而寫“春衫褪”、衣帶漸寬人憔悴。“頓覺”二字語義突兀,充滿了驚奇、喟嘆,帶給人一種心靈沖擊,它以時間之短和衣衫變寬對比,突出了自己消瘦得迅速,從側面反映了愁情深沉、郁結。
“清明”三句描繪了一幅春歸圖,清明時節,日暮時分,東風瑟瑟,杏花落盡。春已遲暮,滿是凋零、殘隕?!熬o”字突出了風的惡劣,它送春來,卻又吹花敗,毫無憐惜之情,難怪人們常說“東風惡”! 杏花已謝,明天不知又吹盡多少殘紅。唐杜牧的詩“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清明》),使清明與杏花結下了不解之緣,此篇作者借用的是杜詩中的一種氛圍——“欲斷魂”,突出了愁思凝結。
全詞抒寫春愁,語言清麗秀雅,格調傷感幽怨,清代陳廷焯評價“凄艷似飛卿,芊雅似同叔”(《詞則·閑情集》),的確恰如其分。(張雅莉)
集評 清·彭孫遹:“詞以艷麗為本色,要是體制使然。如韓魏公、寇萊公、趙忠簡,非不冰心鐵骨,勛德才望,照映千古。而所作小詞,有‘人遠波空翠’、‘柔情不斷如春水’、‘夢回鴛帳馀香嫩’等語,皆極有情致,盡態窮妍。乃知廣平《梅花》,政自無礙。豎儒輒以為怪事耳?!?《金粟詞話》)
清·王奕清:“趙鼎,中興名相,而詞章婉媚,不減《花間》。其《點絳唇》云:‘夢回鴛帳馀香嫩。更無人問。一枕江南恨?!^《花間》更饒情思?!?《歷代詞話》卷七引《古今詞話》)
鏈接 宋代的謚號制度。帝后、大臣、名人死后,由朝廷據其生平事跡擬定的一個以作褒貶善惡的稱號,謂之謚號。宋代的謚號制度大致有如下幾方面:(1)帝謚。初謚叫“上尊謚”,再謚叫“加上尊謚”。神宗時改“加上尊謚”為“奉上徽號”。初謚或六字、八字不等,最后則一律加謚至十六字。如宋太祖初謚為“英武圣文神德皇帝”,加謚后則為“啟運立極英武睿文神德圣功至明大孝皇帝”。唯神宗例外,加謚至二十字。(2)后謚。后謚一般為兩字,如系垂簾聽政之母后,則四字。后謚之第一字例系于帝,即與帝謚中的主要字相同。如真宗謚“文明武定章圣元孝”,其后郭氏謚“章穆”,另一后劉氏曾垂簾聽政,謚“章獻明肅”。(3)群臣謚。宋制,王公及三品以上職事官死方可得謚。其法:先由其家錄死者行狀送尚書省,移太常禮院議定;博士撰謚議,考功審復,判都省集合省官參議,宰相判準,奏呈皇帝。未葬之前,將定謚之敕命賦其家。謚有美謚、平謚、惡謚三等。議謚不當,以選舉不實論處。省官有異議者,可奏陳。群臣謚基本上都是兩字。文臣謚之極美者曰“文正”,武臣謚之極美者曰“忠獻”。(4)賜謚。死者的官品雖不到規定的級別,但如是抱道蘊德、聲實俱高者,可以申請賜謚。如邵雍謚“康節”,蘇洵謚“文”,洪皓謚“忠宣”,皆由賜謚而得。(5)追謚。謂死后多年加謚。宋初追尊太祖之祖先四代,各追上尊謚。大臣的追謚,多是由于生前遭貶毀,后來平雪,乃追謚。蘇軾謚“文忠”,岳飛謚“武穆”,趙鼎謚“忠簡”,皆追謚例。(6)改謚。謚號一經宣布,一般不得改動。其有改動者,或以避諱,或以其家不欲得惡謚,原因不一。秦檜初謚“忠獻”,后改謚“謬丑”,則又出于政治原因。除以上朝廷所定謚號外,宋代尚有私謚,即由死者的親屬、朋友或門人議定的謚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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