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民歌·還》原文與賞析
子之還兮,遭我乎峱之間兮,并驅從兩肩兮,揖我謂我獧兮。
子之茂兮,遭我乎峱之道兮。并驅從兩牡兮,揖我為我好兮。
子之昌兮,遭我乎峱之陽兮。并驅從兩狼兮,揖我謂我臧兮。
這是一首獵者之歌。
第一章 “子之還兮,遭我乎峱之間兮”,意思是說,你真敏捷啊,與我相逢于峱山之間。“并驅從兩肩兮,揖我謂我獧兮”這兩句是說,并馬追逐兩頭野獸,向我作揖夸我靈巧。
第二、三章內容與第一章基本相同,只是更換了幾個字詞。
在古代,狩獵是人們生活的重要內容之一。這在《詩經》不少篇章里都有所反映。諸如 《魏風 ·伐檀》奴隸們斥責奴隸主 “不狩不獵,胡瞻爾庭有縣(懸)貆兮?”“不狩不獵,胡瞻爾庭有縣特兮?”“不狩不獵,胡瞻爾庭有縣鶉兮?”可見奴隸們是狩獵的,所以才理直氣壯地譴責奴隸主不勞而獲,坐享其成。《豳風 ·七月》: “一之日于貉,取彼狐貍,為公子裘。二之日其同,載纘武功,言私其豵,獻豜于公。”寫農事畢奴隸狩獵的情況,以及被剝削的憤懣。《齊風 ·盧令》: “盧令令,其人美且仁。盧重環,其人美且鬈。盧重鋂,其人美且偲。”則是專門贊頌獵狗和獵人的贊美詩。可見狩獵在當時除農業勞動之外,是謀生的一種途徑,好的獵手也是被人們所敬仰稱頌的。
《還》這首詩,則是兩個獵人道上相遇,齊心協力,共同打獵,彼此稱頌的詩。一個說 “子之還兮”,“子之茂兮”,“子之昌兮”; 另一個說 “揖我謂我獧兮”,“揖我謂我好兮”,“揖我謂我臧兮”。通過還、茂、昌和獧、好、臧等褒義詞,把兩個獵人體魄健壯、獵技高強、儀表堂堂、品德優良的形象展現在讀者面前,給人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詩雖分三章吟詠其人其事,但前后一貫,一氣呵成。由于獵者的矯健便捷,心靈美好,詩也洋溢著輕松愉快、活潑自然的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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