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詩小札·作詩三“要”
上面談了作詩三“不”,現在再談談三“要”。
第一,寫出詩來要有詩味兒。我們作詩,不論學寫古體詩詞還是用現代漢語寫新詩,都意味著不是寫散文,不是堆砌概念和辭藻,更不是張貼標語、呼喊口號或編順口溜、數來寶,而是在進行一種相當艱苦的文藝創作。唐人裴說有兩句詩很有意思:“讀書貧里樂,搜句靜中忙?!彼^“靜中忙”,正是一種緊張而快樂的腦力勞動。它要求詩人開動腦筋,斟酌詞句,力求用精粹的語言文字表達美好的思想感情。我們有些同志,有創作激情,有一閃即逝的靈感,也有急于把一種意念用文字表達出來的迫切要求,可就是苦于缺乏詩的語言。有時寫出來的內容并不壞,只是用語太空泛,詞匯太貧乏,總之詩味不足。這樣,即使寫得數量再多,水平也不易提高。要想寫出有詩味的詩來,我看除了生活經驗和對事物的反應敏感外,還要多讀,讀好詩,甚至讀書范圍不限于詩。缺乏學問的素養和藝術的磨煉是不易寫出好詩來的。現在有的老年同志愛寫舊體詩詞,而舊體詩詞并不好寫。有些中青年同志比較喜愛新潮,多寫所謂“朦朧詩”,結果只有“朦朧”而沒有“詩”,對讀者自然也就缺乏吸引力。1936年,舍弟同賓十一周歲,在先父的指點下學著寫詩,曾寫過一首五絕:“碧水映紅日,輕煙縷縷飛,春風吹陌上,獨自抱書歸”。這確是一個小學生放學回家的形象。還有一首是:“獨步荷池畔,繞花到四更,疏星襯明月,萬籟盡無聲。”看似平常,卻饒有詩意。而我當時卻連作詩的門兒都摸不到,先父每斥我為笨貨。直到1944年我二十二歲,才算學會了一點寫詩的門徑。當時因初戀失敗,心境頹唐,曾寫了一首七絕:“落花微雨夢中身,燕跡空悲梁上塵,吟到當時明月在,平生不負負心人。”其實前三句都是從晏幾道的[臨江仙]抄來的,只有一句是自己的真實感情,不過總算像一首詩了。
第二,寫舊體詩詞一定要講究格律。格律實際就是作詩填詞的規矩、法則。我們做游戲,還要定幾條規則,為什么到了文藝創作就想打破規律呢?什么是舊體詩詞的格律,下文再談;但這里我只想強調一下,既要寫舊體詩,尤其是寫近體詩(即五、七言律詩和絕句)和填詞,最好是按照詩詞格律辦事。鄧拓同志當年在《燕山夜話》里曾有一段名言,大意說如果你填一首[滿江紅]的詞,而字句平仄全不符合[滿江紅]的格律聲調,那最好改稱“滿江黑”,不必借用[滿江紅]這個調名?,F在有人填“詞”,除句字數大致不差外,格律平仄一概不管,讀起來不僅沒有詩味,而且使人感到十分吃力。俗話說“吃力不討好”,何苦要作詩呢?
第三,寫舊體詩詞一定要押韻,而且韻腳應力求妥帖。封建時代的文人寫舊詩,尤其是寫近體詩,大都依照唐韻;后來又有“平水韻”,基本上還是依據唐韻。到清代,則一律依照《佩文詩韻》,因為那是官方規定的。清末以來,這個規定已逐漸被打破,現在有的人則往往只憑主觀隨意性而不作深入地研究了。我個人認為,連戲曲唱詞還要講“十三轍”,作詩豈可不考慮押韻! 今天有些人,不僅開口韻的字(韻尾收—n的,如身、新、因、鄰等字)和閉口韻的字(韻尾收—m的,如深、心、音、林等字)混用不分,而且連“中東”轍和“人辰”轍也混用起來,實在有點令人不能卒讀。在戲曲“十三轍”中,是沒有“—eng”或“—ing”這一道轍口的(即“庚亭”轍),而普通話中則有之。我個人是不同意把“—eng”或“—ing”的字同收“en”和“ong”的字在一起混用的。這樣混用,即使作為戲曲唱詞,也不算很規范;如果寫律詩時韻腳的字也這樣任意混用,就更不妥當了。還有,由于普通話中沒有入聲字,有人寫舊體詩便往往把某些入聲字任意當作其他聲調的字來用,并與某些非入聲字一同作為韻腳字混用通押,我看此風也不可長。因為你如果把這些“框框”都打破,那還不如寫白話詩或寫散文更為明暢易讀,又何必硬稱之為舊體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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