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洪源,河東人,登寶應元年進士第,官右拾遺。
【箋釋】
[字洪源] 耿湋,兩《唐書》無傳。《極玄集·耿湋》:“耿湋,或作緯。寶應二年進士,官至左拾遺。”《全唐詩》卷二六八小傳曰:“耿湋,字洪源,河東人。”誤,耿湋字號不詳。《直齋書錄解題》卷一九引《登科記》:耿湋“一作緯”。
[河東] 《通典》卷一七九“河東郡”:“蒲州,今理河東郡。唐虞所都蒲坂也。春秋時地屬魏,及晉獻公滅魏,以其地封大夫畢萬,畢萬之后十代,至文侯,列為諸侯,與韓、趙三分晉地,屬魏,至惠王以安邑近秦,乃徙都大梁。秦兼天下,置河東郡,歷兩漢不改,魏晉亦然,后魏亦為河東郡,兼置雍州,及屬秦州。后周改為蒲州,亦兼置河東郡。隋初,郡廢,煬帝初,州廢復置河東郡。大唐初為蒲州,開元九年五月置中都,改為河中府,尋罷,仍舊。或為蒲州,或為河東郡。”《直齋書錄解題》卷一九:“《耿湋集》二卷,唐右拾遺河東耿湋撰。”今存耿湋詩中,未有及其籍貫者。
[寶應] 唐肅宗年號,凡二年(762—763)。寶應元年四月十五日改元,復寅正。同年四月二十日肅宗崩,代宗即位。寶應二年七月,改元廣德。耿湋登第年,《極玄集》卷上:“寶應二年進士。”《直齋書錄解題》卷一九:“寶應二年進士。”辛文房《唐才子傳·耿湋》卷四:“湋,河東人也。寶應二年洪源榜進士。”而《郡齋讀書志》卷四上則作“寶應元年”,《全唐詩》卷二六八小傳亦曰“寶應元年”。據徐松《登科記考》卷一〇,寶應元年停貢舉,其原因大約是玄宗、肅宗相繼于是年春去世。如此,則應以寶應二年進士為是。洪源,乃是年進士科狀元,事跡無考。
[右拾遺] 《極玄集·耿湋》、《郡齋讀書志》卷四上、《唐詩紀事》卷三〇以為“左拾遺”。《直齋書當解題》卷一九則以為乃“右拾遺”。據《唐才子傳校箋》卷四考證:“耿湋于寶應二年登第后,約不久調任盩厔尉,后入朝為左拾遺,大歷十、十一年間以左拾遺充括圖書使往江淮,貞元初期又為大理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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