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唐書·經籍志》的主要內容,《舊唐書·經籍志》導讀
《舊唐書 ·經籍志》是我國古代一部重要的史志目錄。后晉劉昫等編修,系從《舊唐書》卷46-47裁篇另行編出。成書之后,曾作為《舊唐書》的一部分多次刊印,其單行本有日本文政八年(1825)刻《八史·經籍志》本;清光緒九年(1883)鎮海張壽榮重刊《八史·經籍志》本;1934年南京辭典館鉛印《歷代經籍志》本;1936年上海大光書局印《中國歷代藝文志》本;1955年上海商務印書館印《十史藝文經籍志》本,此本目前較為通行。
劉昫(887-946),字耀遠,涿州歸義(今河北雄縣)人,五代政治家、文學家。據史書記載,劉昫神采秀拔,文學優瞻,與其兄晅、弟暤知名燕薊間。后唐莊宗時任翰林學士,明宗愛其風韻,遷端明殿學士,拜中書侍郎兼刑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昫以端明殿學士入相,時人羨之,后唐末帝時監修國史。后晉天福年間任東都留守,晉出帝開運年間拜司空平章事,以目疾乞休,罷為太保。編有《舊唐書》。
《舊唐書 ·經籍志》2卷,約4萬字。系據唐開元年間毋煚所撰《古今書錄》刪削而成,收書3062部,51852卷,按甲乙丙丁四部編排,四部之下又分45類,計甲部經錄下分易、書、詩、禮、樂、春秋、孝經、論語、讖諱、經解、詁訓、小學12類,收書575部,6241卷;乙部史錄下分正史、編年、偽史、雜史、起居注、故事、職官、雜傳、儀注、刑法、目錄、譜牒、地理13類,收書844部,17946卷;丙部子錄下分儒家、道家、法家、名家、墨家、縱橫家、雜家、農家、小說家、天文、歷算、兵書、五行、雜藝術、事類、經脈、醫術17類,收書752部,15637卷;丁部集錄下分楚詞、別集、總集3類,收書890部,12028卷。每書著錄書名、卷數、著者;每一類或幾類后有部數、卷數的統計。如甲部經錄禮類著錄“《禮儀問答》十卷,王儉撰”,類后注“右禮一百四部,周禮十三家,儀禮喪服二十八家,禮論答問三十五家,凡一千九百四十五卷”;又如乙部史錄職官類著錄“《職員今百官古今注》十卷,郭演之撰”,類后有起居注、故事、職官三類的統計“右一百四部,列代起居注四十一家,列代故事四十二家,列代職官二十一家,凡二千二百三十三卷”。
該書是繼《漢書·藝文志》、《隋書·經籍志》之后的第3部史志目錄,在編纂體例上與前志相比有其不同之處,主要表現在:
第1,分類方法有異于《漢志》和《隋志》。該書既沒有照搬《漢志》的六分法,也未沿襲《隋志》以經史子集直接標類后附佛道二部的方法,而是沿用《古今書錄》所用的盛行于南北朝的以甲乙丙丁標示大類的辦法,四部之下小類的設置則在《隋志》類目的基礎上略作增減而成。這種分類方法與《隋志》相比,在大部類的標識上是一個退步。
第2,沒有繼承《漢志》開創、《隋志》發展了的為部類寫序的傳統。在《舊唐志》序中,劉昫對此做了解釋:“煚等撰集,依班固《藝文志》體例,諸書隨部皆有小序發明其指,近史官撰《隋書·經籍志》,其例亦然。竊以紀錄簡編,異題卷部,相沿序述,無出前修。今之殺青,亦所不取,但紀部帙而已。”此例一開,后世多有效仿,使史志目錄的編撰一度走了彎路。
第3,在著錄內容上也較《漢志》和《隋志》為簡略。前志著錄除書名、卷數和著者外,還以小注的方法間或注明著者情況和書籍存佚、真偽、內容、得失等。而《舊唐志》則一概不加小注,只著錄書名、卷數和作者姓氏。
此外,在收錄書籍方面,該書也有其獨到之處。其所據底本為唐玄宗開元年間成書的《古今書錄》,而開元年間又值中唐盛世,國家藏書頗富,故《舊唐志》所收之書能充分反映唐代中期的國家藏書狀況,對我們了解唐代藏書和文化事業的發展頗有助益。但另一方面,盛唐之后出現的一些唐代大家的著作卻沒能在《古今書錄》中得到反映,而《舊唐志》在編撰時也未加補充,致使該書不能包羅有唐一代的著述,也無法全面反映唐代學術的發展,這不能不說是該書的一大缺憾。宋人歐陽修所編之《唐書·藝文志》對此有所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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