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季北略》的主要內(nèi)容,《明季北略》導讀
《明季北略》是記載明末農(nóng)民起義的重要史著。清初計六奇撰。成書于康熙十年(1670),嘉慶、道光間有北京琉璃廠木活字本刊行。光緒十三年(1887)上海圖書館集成印刷局刊行石印巾箱本;民國初年,商務印書館刊行鉛印本。1958年,商務又據(jù)舊版重印。以上諸本文字和內(nèi)容,基本一致,但均非計六奇的原本,以篇、字數(shù)來看,刪除了23篇近1萬6千字。1984年,中華書局重新校點出了新本,以杭州大學藏抄本(即舊抄足本)作底本,參考了常熟曹大鐵先生的藏抄本和通行諸本。新本改正了文中明顯的訛誤,補正了空缺之處,將原本眉批補入相應文句之中,每題之后附有校注,它成為至今所有版本中最完善的本子。
計六奇(1622—?)字用賓,號天節(jié)子,別署九峰居士,江蘇無錫人。清初史學家。計氏出身貧寒,早年寄讀于他人家塾求學。后又隨岳父杭濟之續(xù)讀于無錫洛社及母舅家。六奇曾于順治六年 (1649)、十一年(1654)兩次應試未第,終生執(zhí)教于家塾之中。本書是他教書余暇的勞動結晶。此外計氏著作尚有《明季南略》、《粵滇紀聞》、《金壇獄案》、《南京紀略》等。
《北略》24卷。卷1至22為正文。計613題; 卷23為補遺,計46題;卷24為五朝大事總論,計7題,總共674題,31萬余字。卷前有計氏自序。卷末有《北略》總說,說明《北略》一書的性質(zhì)和紀事始于萬歷二十三年(1595)的用意;髓筆編抄紀年、不記月日;敘事先朝廷后郡邑和依據(jù)事物發(fā)展次第;卷末綴一篇志異;崇禎一朝記載特別詳細;以及補遺卷的史料來源和未能插入正編的緣故。雖曰總說,實近乎義例。
本書以編年為經(jīng),以紀事為緯。卷1記萬歷23年至48年事,從建州始起至熊廷弼回籍計19題。卷2記天啟元年至七年事,從沈陽陷落至清朝改元計43題。卷3載天啟七年八月至年底,從信王登極至廷推六相,計14題。卷4載崇禎元年,從思宗烈皇帝至五虎五彪,計17題。此后每卷紀崇禎一年之事,直至卷20崇禎十七年甲申止;卷21分上下兩篇敘殉難臣民;卷22載被誅、刑辱、幸免、從逆、從 “賊” 之臣。
本書資料來自書面和口碑兩方面。書面材料可考的有幾十種,主要有《通紀》、《野乘》、《野記》、《國難錄》、《國難記》、《史略》、《邑錄》、《新世弘勛》、《六合新志》、《日星不晦錄》、《忠逆史》、《北游紀略》、《殉難實錄》、《左良玉始末》、《甲乙史》、《圍獻史略》、《附野編》、《新史》、《甲申大事記》、《潼關行》、《杭濟之手記、游記》、《燕都日記》、《國變錄》、《樵史》、《睹記》、《幸存錄》、《董心葵事記》、《彤史遺編》等等。此外,泛稱為抄、報、單、揭、疏、史等也有十余種。口碑材料得自口頭采訪。計氏除向留心著述的官僚拜訪查對外,大多是面向下層社會階層,書中的記載留下了難民、歸客、和尚、道士、老兵、藝人、歌童的口談蹤跡。從歸客的地域范圍來看,北至遼東,南抵廣州、西達四川、西安,東盡江浦、南通,總計地域達六十處。這些無名人物提供生動多姿的親身閱歷,增添了歷史資料的風采。
本書重點反映明清之際農(nóng)民起義的活動。從中華《北略》新版統(tǒng)計,24卷645題中,涉及農(nóng)民起義的有346題,占總題數(shù)目的53%。在內(nèi)容編排上: 1. 說明起義原因的。如卷4《流賊初起》、《白水盜王二》,卷5《劉懋請裁驛遞》、《馬懋才備陳大饑》、《志異》、《歲饑》等。2. 記載起義軍領袖人物的。涉及李自成、張獻忠、高迎祥、李巖、牛金星、宋獻策等。尤以李自成最多,從標題來看,就達70篇之多。3.記述起義軍官制的。卷19《李自成擅號設官》,卷20《李自成僭號》、《李自成偽封》、《李自成改制度》,卷23《李自成改服印契》等。4. 記錄兵制的。卷7《賊分三十六營》,卷19《李自成擅號設官》中有關營制,卷12《河南光山之敗》有關騎兵,卷20《李自成入北京內(nèi)城》有關孩兒兵,卷19《顧君恩議取關中》、卷20《宣府陷》、《朱之馮傳》有關軍紀諸部分,都是起義軍軍制的實錄。5有關重大政策或戰(zhàn)略措施。如卷19《李自成稱闖王》載自成在洛陽撰九問九勸號召百姓,同卷《李自成屠黃陂》載李巖作民謠,卷23《李自成偽詔》、《偽諭》、《李巖諫自成四事》、《宋獻策奏削發(fā)諸臣四事》諸篇敘述了農(nóng)民軍進入北京后的重要活動。此外涉及張獻忠的記載也很多。這些都是研究明末農(nóng)民戰(zhàn)爭史的翔實而又重要的史料。
本書對農(nóng)民軍致勝的主觀條件也有較客觀的反映。卷16《張獻忠圍桐城》記述了獻忠治軍有方和對待文人的態(tài)度,附記贊其行軍靈活、神速:“談笑間數(shù)百里猝至”;可謂行千里而不勞。卷17《張獻忠陷泌城等處》,附識則說獻忠的行兵,“其來也如風雨之驟至,其去也若鬼域之難知”。其避實擊虛之法,使明軍將帥墮其術中而不覺。對于李自成能得民心也有生動的記錄,如卷16《李自成敗而復振》稱自成“剽掠所獲。散濟饑民”。卷19《李自成屠黃陂》說: “偽示有三年免征,一民不殺之語。”同卷《馬世奇入對》說: “賊知人心所苦,特借剿兵安民為辭,一時愚民被欺,望風投降;而賊又為散財賑貧,發(fā)粟賑饑,以結其志,遂至視賊如歸。”卷20《朱之馮傳》載: “傳賊所過,秋毫無犯,發(fā)帑賑貧,赦糧蘇困,真若沛上亭長、太原公子復出矣。”記起義軍入城,百姓 “滿城結彩……焚香跪接”。同卷《 (三月) 十五居庸關陷》記 “自成行牌郡縣云: 知會鄉(xiāng)村人民,不必驚慌,如我兵到,俱公平交易,斷不淫污搶掠。”《四月三十日自成西奔》載: “四處傳布,說賊不殺人、不愛財、不搶掠、平買平賣、蠲免錢糧……真保間民謠有 ‘開了大門迎闖王,闖王來時不納糧’等語。”這些都是極可貴的史料。
本書以歷史為鑒總結明亡的經(jīng)驗教訓。卷23 《總論流寇亂天下》云: “民怨天怒,饑疫頻仍,同類相食,人死如亂麻,于是李自成起而乘之……則民心使然也。”除天災原因外,計氏也指出統(tǒng)治者剝削酷重,說當權者 “取民之制甚煩,養(yǎng)民之制甚略。”同卷《論明季致亂之由》探討了農(nóng)民風暴產(chǎn)生的原由,概括出外有強敵,內(nèi)有大寇,天災流行,將相無人。雖然所指流于皮相,但也反映了部分實情。此外作者在卷末總論五朝大事時,對明末黨爭、遼東之戰(zhàn),“流寇”之起發(fā)表了一些看法,也都比較客觀。
總之,《北略》是研究明末農(nóng)民戰(zhàn)爭史的基本史料。書中雖也有污蔑農(nóng)民軍之詞,甚至流露出刻骨仇恨的情緒,這是封建史學家的立場決定的。但他出身寒素,所采的一些資料直接來源于社會下層,較能反映民間狀況,從而部分保存了歷史的本來而目。
《北略》舊抄足本的發(fā)現(xiàn)和整理者張崟通過對諸本的比較,認為足本保存某些史料是 “極可寶貴的”。如卷首《建州之始》全文1772字,為從來談滿洲發(fā)祥史所未見。就可恢復卷首原有“萬歷四十四年丙辰”的編年,為 “萬歷二十三年乙未”。又如卷4 《浙江水災》,記溫體仁奏報天啟七年(1627)六月廿三日,浙江杭、嘉、湖、寧、紹、嚴、臺七府臺風海嘯,歷七晝夜,飄沒沿海居民十余萬,為 “二百余年未有之變”,此事不見于 《明史·五行志》及府縣志,《熹宗本紀》僅作“是月浙江大水”數(shù)字而已,而《北略》通行本漏略,僅存其目。所以,這一條資料對研究浙江省歷史上的自然災害狀況,也是極可寶貴的,至于不見于其他史書的農(nóng)民戰(zhàn)爭史料見于本書的就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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