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史商榷》的主要內容,《十七史商榷》導讀
《十七史商榷》是 一部評論歷代正史的史論類著作。清王鳴盛撰。約乾隆年間成書。本書除原刻本外,清末有廣州局本。民國時有上海文瑞樓刊本。1959年,商務印書館重新出版時,分為上、下兩冊,為現今通行本。1987年,北京中國書店影印了文瑞樓版,但此本流傳不廣。
王鳴盛 (1722—1797),字鳳喈、一字禮堂,號西莊,晚年更號西沚。清江蘇太倉州嘉定縣(今上海市嘉定縣) 人。乾隆十九年 (1754 )進士,授翰林院編修,歷官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光祿寺卿。乾隆二十八年(1763) 以丁父艱歸鄉里,后卜居蘇州,閉門讀書,不再出仕,專事著述三十余年。他“束發好談史學,將壯輟史而治經。經既竣,乃重理史業。”故其所著考經考史參半。此外,王鳴盛對詩文、小學、目錄、金石之學也有研究,一生著述頗豐,以 《尚書后案》、《十七史商榷》、《蛾術篇》三書最為著名。
《十七史商榷》共100卷。所論上起《史記》,下迄《五代史》。實際上,除了 《新唐書》、《新五代史》,還包括了 《舊唐書》、《舊五代史》,計十九史。故 “十七史”之名,只是統稱而已。全書分九部分: 評論 《史記》6卷,《漢書》22卷,《后漢書》10卷,《三國志》4卷,《晉書》10卷,《南史》合《宋、齊、梁、陳書》12卷,《北史》 合 《魏、齊、周、隋書》 4卷。《新、舊唐書》24卷,《新、舊五代史》6卷,共計98卷。另有《綴言》2卷,論史家義例,簡單明了。全書篇首有作者自序一篇,記敘了撰著是書的目的、方法以及特色等等。
《十七史商榷》是以筆記的形式,評述歷代正史,在史料鑒別,輯佚、整理方面有其獨特之處,內容廣泛,大致包括以下三方面:
第1,作者致力于校勘諸史文字和考證歷代典制。王鳴盛治史講究真實,主張引用史料須考核斟酌,不管是實錄還是小說,不預存偏見,以求實為目的。因此,他認為史學校書為廣義的校讎學,不僅要校其字義,而且要校其異同。他充分利用自己較深厚的史學功底,又廣泛運用小學、輿地、金石、版本、音韻等學科作為輔助手段,對19種正史的本文及注文進行校勘,改正偽文,添補脫文,刪去衍文,核實事跡,剖析異同。無論是校正一字、一地或一個年代,還是考證通篇文字,王鳴盛 都能做到嚴謹踏實,擇善而從。在本書中除了校釋文句外,他把重點放在詳細論述輿地、職官、典章制度上,正如他在自序中所說:“學者每錄正史繁塞難讀,或遇典制茫昧,事跡樛葛,地理職官,眼瞇心瞀,試以予書為孤竹之老馬,置于其旁而參閱之,疏通而證明之,不覺如關開節解,筋轉脈搖。”梁啟超也認為,對頭緒繁紛的事跡以及制度,《十七史商榷》是治史者絕好的顧問。綜觀全書,如 “口賦”、“改郡為州”、“郡國縣官”、“三公九卿”、“六軍”、“三師三公”、“九品中正”等條以及達數卷之眾的“地理雜辨證”,都是屬于制度、職官、輿地方面的考證文字。
第2.評價諸史優劣及其作者。王鳴盛對五代史以前的紀傳體正史,依朝代先后,專門立卷進行評論。他肯定了司馬遷創立紀傳體史書的功績,認為“后之作史者,遞相祖述,莫能出其范圍”,班固、范曄、陳壽、李延壽等人所作,“皆不過小小立異,大指總在司馬氏牢籠中”。(卷1 《史記創立體例》條)他十分欣賞 《后漢書》的體裁,認為 “史裁如范 (曄),千古能有幾人?”(卷38《翟公巽重修》條)對 《資治通鑒》更是推崇備至,評價為“天地間必不可無之書,亦學者必不可不讀之書。”(卷100《綴言》)他認為魏收的 《魏書》“被謗獨甚”是極不公道的,“亦未見必出諸史之下。”(卷65《魏收魏書》條)而對李延壽的 《南史》、《北史》,則一貶到底,認為 “疵病百出,不可勝言”,“甚少條理”。(卷53《新唐書過譽南北史》條)在評價中還兼及各史的史料來源,作者事跡等等。總之,作者在書中做到評論有根據,敢于提出自己的見解,持論也比較公允。
第3,就有關的史事和人物進行評述。作者能不囿于成見,分析獨到。他贊揚姜維的作用,“猶張世杰、陸秀夫之于宋耳”,“其赤心則千載如生”。(卷41 《姜維志在復蜀》條)對諸葛亮殺馬謖,以為其失誤不在殺馬謖,而在于“用謖不得其當”,故祁山之役“宜其敗矣,此則亮之誤也。”(卷41《亮誅馬謖》條)他充分肯定了項羽對滅秦所作的貢獻,也揭露了劉邦耍弄權術的真實面貌;他認為平定諸呂,不僅陳平、周勃有功,灌嬰的作用亦不可湮滅。他對《晉書·王導傳》中的諸多溢美之辭表示不同看法,“看似煌煌一代名臣,其實乃并無一事,徒有門閥顯榮,子孫官秩而已。” (卷50《王導傳多溢美》條)諸如此類的評述還可舉出不少。盡管只是作者一家之言,但藉此可以對人物史事多一層了解,多一番思索。
《十七史商榷》以其貫穿古今、通論諸史、校勘精審、詮解蒙滯而著稱于世,與《廿二史札記》、《廿二史考異》一起成為乾嘉史學的代表作,被人譽為清代三大考史名著。王鳴盛也由此與趙翼、錢大昕齊名。但是,由于王鳴盛還精于經學,迷信漢儒,治學方法循吳派惠棟之跡,故治經不敢駁經,治史也只求穩健平實,不敢馳騁議論,所論經史關系,見解就遠不如錢大昕的“經史不可分”,更不及章學誠的“六經皆史”的論斷了。其次,作者由于受乾嘉學風的影響,書中對史事的考證也不免顯得繁瑣。至于評價人物事件的封建統治階級立場觀點和道德標準,更是不必贅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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