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經》的主要內容,《水經》導讀
《水經》是我國第一部記述全國范圍內河川水系的專著。作者不詳,全書3卷,有1萬余字。原書單印本早已失傳,現見的是附酈道元《水經注》所流傳后世的各種版本,如王先謙的《水經注合校本》、楊守敬的《水經注疏》等書中。
《水經》的作者與成書年代,千余年來說法不一,爭議頗多。酈道元的《水經注》中未談《水經》作者。《隋書·經籍志》曰:“《水經》三卷,郭璞注”,“《水經》四十卷,酈善長(即酈道元)注”。《舊唐書·經籍志》改《隋志》郭“注”字為“撰”字,郭璞成了作者。《唐六典·注》又寫“桑欽《水經》”。《新唐書·藝文志》采《唐六典·注》和《舊唐書》兩說,稱《水經》“桑欽撰”,又說“一作郭璞撰”。唐代杜佑的《通典》說《水經》時,指出不知作者、也不知寫作年代。宋以后的著作,大多稱漢代桑欽所作。清代學者長于考證,閻若琚首先確認《水經》非郭璞所撰。胡渭提出《水經》“創自東漢,而魏晉人續成”。戴震認為是三國時人所作。楊守敬進一步提出,為三國時魏初人所作。著者姓名則不可考。《四庫全書提要》綜合清代學者考證成果,推論“觀其‘涪水’條中,稱廣漢已為廣魏,則決非漢時;‘鐘水’條中,稱晉寧仍曰魏寧、則未及晉代。推文尋句,大概三國時”。現代學者多從《四庫全書提要》之說,然也有不同意的。王成祖在《中國地理學史》(1988)中提出,“從《水經注》的內在特征來衡量,《經》與《注》可能本是酈氏一家之言”,即酈道元是《水經》作者的新觀點。
《水經》第一次系統敘述了全國水道。在此前,在我國古代文獻中記水文的有《禹貢·導水》、《史記·河渠書》、《爾雅·釋水》、《漢書 ·溝洫志》等篇。但《禹貢》只記全國9條主要河流,且內容過略;《河渠書》、《溝洫志》以記黃河流域的水道、航運、灌溉、水害和治理為主,不記全國河流;《釋水》多對水文現象、水系和水成地形進行解釋。而《水經》系統記述了全國河流,內容包括河流源地、流向、歸宿,以及所流經的地域和主支流的空間分布與次序。據《唐六典·注》稱,此書所記水道有“百三十七”,每條水道,各成一篇,末附《禹貢山水澤地所在》60條。后由于輾轉傳抄,經文與注文混淆一起。清代學者全祖望和趙一清反復考證研究,糾正了混淆問題。
今本《水經》(附《水經注》中)存123篇,后附日南水名20個,全書共載單篇水名143個,從書中內容看,基本上反映的多是東漢的情況,上攙有一些西漢的、下攙有一些三國初的情況。原書有些是謬記筆誤,但多數所記是當時的實際情況。其中確有與酈道元所注水道不同的,可借以研究東漢、三國和南北朝時期的水道變遷。對照《史記·河渠書》、《漢書·溝洫志》等,還可研究西漢至三國初的一些河流水道的歷史變遷。而且,它的記述水系的方法,是古代人關于水系觀念進一步成熟的產物和標志,也一直為后世學者推崇和定用。
本書的不足,除一些記敘的錯誤外,全書記述還過于簡單,字句亦多訛誤。酈道元為《水經》作注,指出了《水經》記載的一些錯誤,并使《水經》能保存至今,還發揚光大了《水經》的精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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