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與形式》作品簡析與讀后感
美國著名的哲學家、美學家和作家蘇珊·朗格所著。劉大基、傅志強、周發祥翻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6年出版,全書共39萬字。蘇珊·朗格自己把《情感與形式》看成是《哲學新解》中藝術理論的進一步發展。全書共分3大部分,21章。分別論述了藝術符號,符號的創造和符號的力量等問題,全面地闡述了藝術是人類情感符號的理論。朗格發展了卡西爾關于符號的理論,對不同的符號方式加以區別。認為藝術是人類情感符號形式的創造,藝術要表現人類某種普遍的情感(情感概念),就必須有一個抽象的過程。藝術抽象活動得到的是一個具體可感的形象,但它包含著一種普遍的意義,而達到這樣的目的,就只有創造出一個幻象。繪畫、雕塑、建筑基本幻象是“虛幻的空間”;音樂的基本幻象是“虛幻的時間”;詩的基本幻象是虛構的“經驗”;舞蹈的基本幻象是“虛幻的力”。人對藝術符號的了解只能依靠直覺,它不同于推理,不借助概念,卻又包含著情感和想象的理解;它是基本理性活動,是邏輯的開端;直覺不能離開經驗,它以全部人類的精神為基礎。藝術符號所以具有感人的力量,是因為它具有生命的形式。朗格在七大藝術部類中以大量的例證,充分論證了生命形式對藝術的重要性,通過生命的形式,朗格揭示了藝術作為人類情感符號的基本原因。朗格的著作思想深刻,邏輯嚴謹,材料廣博,對讀者頗具吸引力和啟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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