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貫戲言成巧禍》簡介|鑒賞
宋元白話短篇小說,見《醒世恒言》第三十三卷。
臨安府商人劉貴, 有妻王氏,妾陳二姐。一日,攜妻去丈人家祝壽。因家貧,得丈人十五貫錢作經商本錢。岳丈留女而遣婿先歸,途遇朋友留酒。及歸,妾見錢,問其故。劉貴乘醉戲言,說已將二姐典賣。她信以為真,欲告父母,當夜寄宿鄰家,并稟明原委。不料,有賊闖入劉家,偷錢時被劉貴發覺,賊拾起斧頭,砍死劉貴逃匿。二姐直待黎明趕路,途遇少年崔寧,結伴前行。有人趕來,告知殺人事,并將兩人扭送官府,指為戀奸殺夫,處以死刑。后劉妻王氏被強盜靜山大王劫為壓寨夫人,無意中發現了靜山大王就是殺死劉貴的兇手,告發官府,終于昭雪前冤。
小說通過“錯斬崔寧”的故事,鞭撻主觀、草率斷獄的危害,告誡“做官的、切不可率意斷獄,任情用刑”,誤殺無辜,表達了市民階層期待廉明吏治的要求和愿望。作者在對案件的具體描繪中,也揭露了當時社會盜賊橫行,司法糊涂的黑暗現實。
鄭振鐸《中國文學史》認為它在藝術上“雖不以結構的奇巧見長,其描寫卻是很深刻生動的。”可謂的論。全書故事情節的發展,忠實于生活本身的面目,較少作虛構和夸飾,更沒有穿插絲毫的神鬼迷信,這在早期的話本小說中,是至為難得的。敘述描寫時,作者緊扣關目,細針密縫,處處照應。“十五貫錢”,幾次在作品中出現,即是顯例。同時,作者善于運用“巧會法”結構故事,使情節緊湊、合理,又搖曳多姿。如王翁給劉貴十五貫錢,而崔寧賣絲所得也“恰好是十五貫錢,一文也不多,一文也不少。”再如,劫掠王氏的靜山大王恰是偷竊她丈夫錢鈔的強盜。借助于“無巧不成書”的表現手法,使小說的情節發展有波詭云譎、出人意料的傳奇色彩。另外, “懸念”的設置,引人入勝。偷錢殺人的兇犯究竟是誰?直到陳二姐和崔寧雙雙被斬時,小說仍沒有交代。作者只是在一個不引人注意的地方,閃現了六個字: “一個做不是的。”這就牽動著人們的心靈。結尾靜山大王的出現,真相才大白,滿足了人們審美心理上的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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