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將評事及弟仲將嘗僑寓江都。李公羈旅之年,每止于元將之館,而叔呼焉。榮達之后,元將稱弟稱侄,皆不悅也;及為孫子,方似相容。又有崔巡官者,昔居鄭圃,與丞相同年之舊,特遠來謁。才到客舍,不意家仆與市人爭競。詰其所以,仆人曰:“宣州館驛崔巡官。”下其仆、市人,皆抵極法。令捕崔至,曰:“昔嘗識君,到此何不相見也?”崔生叩頭謝曰:“適憩旅舍,日已遲晚。相公尊重,非時不敢具陳卑禮,伏希哀憐,獲歸鄉里。”遂縻留服罪,笞股二十,送過秣陵,貌若死灰,莫敢慟哭。時人相謂曰:“李公宗叔翻為孫子;故人忽作流囚。” ○唐·范攄《云溪友議》卷上
[述要] 評事李元將曾寄居江都。李紳赴舉之時,江湖奔波,常借住在李評事家中,每稱評事為叔父。李紳入第后,扶搖直上。評事往謁李紳,自稱弟或侄,李紳都面露不悅之色;直到評事自稱孫子,李紳才以禮接待。又有崔巡官,居宣州鄭圃,和李紳是同年進士,為了拜訪李紳,特地趕到開封,才在旅館落腳,想不到仆人和當地人爭吵起來。送到官府,問他是什么人。仆人說:“我是宣州館驛崔巡官的下人。”李紳將參與吵鬧之人都判死刑,還命令將崔抓來,質問他:“我和你舊曾相識,為何到了開封不來見我?”崔叩頭謝罪:“下官剛到開封,天已傍晚。因為宰相尊貴,不敢在晚上求見。伏乞哀憐,讓下官能生歸家鄉。”李紳把崔關在牢中,施笞刑,將他押送過金陵才放他。崔嚇得貌如死灰,不敢痛哭。世人都說:“李紳的遠房阿叔,居然成了孫子;他的故友,突然成了配犯。”
[事主檔案] 李紳(772—846) 唐詩人。字公垂。無錫(今屬江蘇)人。元和進士,曾因觸怒權貴下獄。武宗時拜相,出為淮南節度使。與元稹、 白居易交游頗密,并共同倡導寫作新樂府。作有《樂府新題》二十首,已失傳。
上一篇:《又何慍焉 林則徐 續立人》
下一篇:《吃三白飯 蘇軾 劉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