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研究·詩論著述·說詩晬語
詩話著作。清沈德潛撰。二卷。卷上一百二十二則,第一至十一則總論詩道,第十二則開始依次論述《詩經》、楚辭、漢、魏、六朝、唐詩的體制特征;卷下九十五則,前二十九則續論宋、金、元、明詩的特征,第三十則以下泛論作法、題材、選詩、考訂。對詩歌格調的研究,占據了全書的大部分。但沈德潛的格調說比別人更多地論及了思想學識修養在詩創作中的作用。他說:“有第一等襟抱,第一等學識,斯有第一等真詩。如太空之中,不著一點;如星宿之海,萬源涌出;如土膏既厚,春雷一動,萬物發生。古來可語此者,屈大夫以下,數人而已。”在沈德潛的詩論中,“襟抱”、“學識”的主要內容乃是“溫柔敦厚”的詩教。不過沈德潛的“溫柔敦厚”同時也包含著對藝術形式表現的要求,指的是“比興互陳,反復唱嘆,而中藏之歡愉慘戚,隱躍欲傳”。卷上首條即總結了格調形式和詩教內容兩方面的得失關系:“詩之為道,可以理性情,善倫物,感鬼神,設教邦國,應對諸侯,用如此其重也。秦漢以來,樂府代興;六代繼之,流行靡曼。至有唐而聲律日工,托興漸失,徒視為嘲風雪,弄花草,游歷燕衎之具,而詩教遠矣。學者但知尊唐而不上窮其源,猶望海者指魚背為海岸,而不自悟其見之小也。今雖不能竟越三唐之格,然必優柔漸漬,仰溯《風》、《雅》,詩道始尊。”這段話特別指出唐詩聲律和《詩經》的風雅傳統,具體提出了格調和詩教的原則,又指出講究格調對于詩歌的損害,以及他欲折衷兩者的用心,可以視作全書乃至沈氏全部詩學見解的綱要。不少封建正統論者每嫌屈原“露才揚己”,嫌白居易詩淺露,缺乏含蓄風味。沈德潛卻對屈原和白居易作了充分的肯定,表明他的“溫柔敦厚”原則,無論作為思想標準還是藝術標準,都相當寬泛。但這一標準在具體運用中也有趨于極端的情況。他曾將唐詩與楚騷、漢詩作比較,認為楚騷最合標準:“托陳引喻”,“深有取于辭之重,節之復”;漢詩次之:“漢人五言興而音節漸亡”;“至唐人律體興,第用于對偶平仄間,而意言同盡矣。求其馀情動人,何有哉?”在這一論斷中,溫柔敦厚的原則與詩體格律的發展竟形成無法調和的對峙關系,夸大了詩教的積極性和格律的消極性。雖然如此,此書的主要成就卻也正在于對歷代詩歌格調規律的總結。書中對于詩體發展史上重大轉變時節的把握,對于各體藝術特征的揭橥,對于以李、杜為中心的作家的品評,態度公允客觀,識見開闊,避免了“神韻”論等的局狹之病。此書版本甚多,常見的有人民文學出版社排印本、上海古籍出版社《清詩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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