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研究·詩論著述·筱園詩話
詩話著作。清朱庭珍撰。朱庭珍(1841—1903),字舜臣,號筱園,石屏(今屬云南)人。光緒十四年(1888)中舉,應禮部試不第,終身不仕。曾參與續修《云南志》,有《穆清堂詩鈔》等。《筱園詩話》四卷,從同治三年(1864)至光緒三年(1877),三易稿始成。此書論詩首先重視詩人的主觀修養,提出理、氣、識三義為修養之內容:“詩人以培根柢為第一義,根柢之學,首重積理養氣”,“積理養氣,……皆仗識以領之。識為詩中先天,理法才氣為詩之后天”。“理”之內容,“非如宋人以理語入詩也,謂讀書涉世,每遇事物,無不求洞析所以然之理,以增長識力耳”。“氣”有動、靜之分,須以靜濟動,方為“真氣”而非“客氣”。“識”與才學并重而“尤先”,“非識則才與學恐或誤用,適以成其背馳也”。如他認為“識”主要得之于“師傳”、“真傳”,強調直接“契自古詩家心法”,反對專從“前哲批點諸集”、“諸家選本評論”、“各種詩話詩法”等“故紙堆”中求“識”,這也有一定的積極意義。對明、清有影響的各位詩人和各家詩論的評析,是《筱園詩話》的又一項主要內容。大致推崇紀昀的詩論,對各家的看法也多襲取或變化于紀昀之說。于明前后七子褒何、王而貶二李,以何景明、謝榛、徐禎卿之清俊濟李夢陽、李攀龍之豪廓。在清代各家詩論中以沈德潛的“格調說”為正,謂其“持論極正,持法極嚴”,惟惜其“未入三昧悟,精深微妙之詣得未曾有”,故又濟之以嚴羽的“妙悟”和王士禛的“神韻”。《筱園詩話》中的許多看法,如才、學、識的關系,相題之說,漁洋詩與桐城文的比較等,都襲自袁枚,有些甚至連使用的語言也相近,可是他卻以“佞口”、“無稽臆說”的粗暴謾罵,將袁枚全盤抹殺,可見其未能超脫乾、嘉以后的詆袁時風。有《清詩話續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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