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研究·詩學研究·澤螺居詩經新證
詩經學專著。于省吾撰。三卷。上卷據1935年出版的《雙劍誃詩經新證》刪訂而成。中卷包括在《文史》第一、二輯發表的《澤螺居詩經札記》、《澤螺居詩義解結》,有所刪改。下卷是已發表的有關《詩經》考證的五篇論文,結集時作者亦有所修正。因非一時所寫,體例不一。每卷之首,列有細目,頗便查檢。書后附《楚辭新證》。上卷、中卷皆考證《詩經》文字之義訓。上卷凡二百零七則,中卷凡四十九則。立論多半取證于周代尤其是晚周的文字或文物。用鐘鼎文訂正《詩經》詞義尤多。例如:《生民》“卬盛于豆”,于省吾引毛公鼎“卬邵皇天”即“仰邵皇天”,《車舝》“高山仰止”,《說文》作“高山卬止”,認定“卬為古文,仰為后起的分化字”。并說“古人祭祀時,設豆于俎幾之上,祭者跪拜于神主之前,執燔烈之肉以上盛于豆,故曰‘仰盛于豆’”也。下卷收論文五篇,其中《詩經中‘止’字的辨釋》一文,指出《詩經》中的“止”字,有的應作“之”,有的乃“止”字之訛,其用作“容止”和“止息”之“止”者,應改作“止”;其用作指示代詞和語末助詞之“止”者,應釋作“之”。他在本文中,把《詩經》中凡一百二十二見的“止”字,分別加以考證,其改“止”為“止”者凡五十三字,其釋“止”為“之”者凡六十九字。這樣改正,既澄清了《詩經》中“止”“止”兩字一向混淆無別的現象,也訂正了前人在義訓上的一些誤釋。《澤螺居詩經新證》中華書局1982年出版。
上一篇:詩詞研究·詩學概念·沉著
下一篇:詩詞研究·詩學概念·洗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