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學·制度·科舉
隋唐以后歷代王朝的選官制度。科舉的意思,就是分科考試選拔官員。分為定期舉行的常科和臨時設置的制科兩種。漢魏六朝時代,曾先后實行察舉和九品中正制的選官辦法,兩者都是以基層推薦為主,在實際運作過程中,弊竇叢生。前者受郡國長官意志的影響,后者為門閥世族控制,并非唯才是舉。隋文帝開國之初,就宣布廢除被世族壟斷的九品中正制,采取由朝廷分科考試的方法來選拔官員。當時分志行修謹、清平干濟二科,隋煬帝增設進士科。這種選官制度的特點就是公開考試,既不問出身門第,也不用州郡推薦,而是在考試面前人人平等。平民百姓的子弟也可通過科舉考試而進入仕途,甚至官至宰相。故有“茅屋出公卿” 的說法。毫無疑問,這種制度比鄉舉里選、察舉、九品中正制都要合理,因為它主要取決于個人的才能。科舉考試的目的是選官,在中國傳統社會中,官員所需要的才能主要是經術和文辭,故歷代科目雖多,如法律、數學、書畫、醫學等都曾設科取士,但卻以進士科最為熱門,因為進士科考詩、賦、論、策以及經義。宋代以后,甚至只保留進士科,考試內容以經義為主,朝廷重臣多是進士出身,故人稱 “將相科”。據說,唐太宗看到新進士綴行而出時,非常得意地說: “天下英雄盡入我彀中矣!”科舉是選拔國家官員,而在官本位的中國,獲得國家授予的 “舉人” 或 “進士” 頭銜,就意味著已經成為 “人上人”。朝廷要為新進士舉辦慶祝宴會 (唐代在曲江池,故名 “曲江宴”; 宋代在瓊林苑,故名 “瓊林宴”; 明清在禮部設宴,名 “恩榮宴”),還要刻建進士題名碑,榮耀之盛,可想而知。唐人有詩曰: “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朝看盡長安花。” 就是新進士心情的寫照。作為國家的選官制度,科舉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是不言而喻的,凡是科場舞弊的人,不論是考官,還是考生,都要受到嚴懲。同時,歷代還設有 “彌封” (類似今天高考的密封卷)、“謄錄” (將考生答卷另行謄抄編號后,方送考官評閱,以防考官舞弊)、“回避” 等制度,來保證科舉考試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科舉考試的主要目的是選拔國家官員,而不是詩人、文人或工程師,現代學者以李白、曹雪芹、吳敬梓等文學大師未能成為舉人或進士,來論證科舉的不合理性,這是不公允的。事實上,這種通過公開考試來選拔官員的形式,是古人所能設想的最佳方案,直到今天,最公平的競爭方式仍是“公開考試,擇優錄取”。據學者考證,西方近代的文官制度,可以溯源于中國古代的科舉制度,因此,有人甚至以科舉為中國的“第五大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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