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文體·筆記小說
文言小說的一種形式。筆記原來指隨筆記錄、不拘體例的散體文字,其內容十分龐雜,神怪靈異、逸聞掌故、人情世態、風俗禮儀、詩評文論、訓詁考證、天文地理等,可以說是不拘一格,包羅萬象,魯迅曾稱其為 “雜俎”。這類筆記,古人也曾稱為“小說”,今人取其中帶有故事性的一類文字,名為 “筆記小說”。但以今天的文體概念,“筆記小說”應該算作記事或記人的散文隨筆,而不應該是小說。因為其特點,甚至可以說其靈魂,是“實錄”,其代表就是六朝志怪和志人的古小說。作為一種文體,筆記小說的特點就是文字比較簡短,有時甚至只有三言兩語,或者一個片段,現代有人將其稱為“超微型小說”。志怪者如 《搜神記》 中《鼠婦》一則: “豫章有一家,婢在灶下,忽有人長數寸,來灶間壁,婢誤以履踐之,殺一人。須臾,遂有數百人,著衰麻服,持棺迎喪,兇儀皆備。出東門,入園中覆船下,就視之,皆是鼠婦。婢作湯灌殺,遂絕。”志人者如 《世說新語》 中的一則:“簡文入華林園,顧謂左右曰:‘會心處不必在遠,翳然林水,便有濠、濮間想也,覺鳥獸禽魚自來親人。’”又: “王仲宣好驢鳴,既葬,文帝臨其喪,顧語同游曰:‘王好驢鳴,可各作一聲以送之。’赴客皆一作驢鳴。”都是以客觀平靜的筆調,敘述其所見所聞,既不加渲染,也排斥想象,更排斥虛構,大多只是一個故事的梗概或者一個情節的片段。這是因為,筆記小說不是文學意義上的創作,而是史傳意義上的實錄。這些特點,卻非常適合古代讀者尤其是士大夫的口味,所以歷代的筆記小說蔚成大觀。清初,蒲松齡以傳奇筆法寫的筆記小說《聊齋志異》 打破傳統的 “第三人稱的限知敘事模式”,后來就有士大夫讀者評論說: “小說既然是記敘見聞,也就是敘事,應該實事求是,不比戲場關目,隨意裝點。但在蒲松齡筆下,兩人間卿卿我我的秘密,細微曲折,卻無不摹繪如生。如果說是作者自言,似乎沒有這種道理; 如果說是作者代言,那作者又是從何知道的?” 清朝中期紀昀的 《閱微草堂筆記》 被古今視為筆記小說的 “正宗”,就在于他是 “實錄見聞”,而 “實錄”正是筆記小說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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