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論著·明儒學案
中國第一部學術思想史。明末清初黃宗羲著。明朝亡國后,黃宗羲隱居不仕,在家鄉著述講學,屢次拒絕清廷的征召。這部 《明儒學案》 就是他晚年對明代學術思想 “算總賬”的成果。“學案” 是黃宗羲的創體,即對學派源流、發展、演變等分別加以案考,以反映一代學術思想的來龍去脈。梁啟超曾說:“清代學術之祖當推黃宗羲所著《明儒學案》,中國之有學術史,自此始。”但 《明儒學案》與現代通行的哲學史或思想史在寫法上頗不相同,它是以明代最有影響的十九個學派為綱,每一學派即立一 “學案”,每案首列小序,述其學術淵源與要旨,再立小傳,記載學者生平、著作、師承等,最后摘錄其文集、語錄等。間加案語,申明己見。黃宗羲首先是一位思想家,以思想家來撰寫《明儒學案》 這樣的學術思想史,不可能沒有高論。但 《明儒學案》是 “史”,而不是 “論”,其價值并不在黃宗羲發表了多少自己的意見,而在其將明代錯綜復雜的學派以一種綱目分明、條理清楚的方式呈現在讀者眼前,某學派某學者的思想觀點一一有案可稽,而且是原文原話,讓讀者可以直接了解他們的思想觀點和學術主張。事實上,黃宗羲常常是將自己的 “論” 寓于 “史” 中,如他不為李贄立案,就表明了他對這位反傳統的思想家的否定態度。“史” 都是由人寫的,是作者或編者心中的 “史”,盡管如此,《明儒學案》 已經以最大的限度,排除了主觀臆斷、隨意褒貶的通病,故直到今天,還不失為研究明代哲學的重要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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